嚴查線上無證經營!麗江公示兩起旅游市場違法案例
為規范旅游市場經營秩序,嚴厲打擊無資質經營旅游業務、網絡非法攬客等違規行為,近日,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公開通報兩起行政處罰典型案例,一企業、一自然人因未取得相關許可擅自經營旅行社業務,悉數被依法查處,不僅被沒收全部違法所得,還面臨高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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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旅游公司無證上線美團賣產品,非法獲利超8萬元被罰
隨著線上旅游消費常態化,不少商家依托網絡平臺招攬游客,但無資質經營已然觸碰法律紅線。執法人員在開展網絡旅游招徠行為專項排查過程中,發現麗江小藍帽旅游服務有限公司存在重大違規線索,隨即依法立案核查。
經查,該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前提下,擅自在美團平臺上架、售賣各類旅游產品,公開招攬游客參與旅游行程,違規經營行為持續開展,并從中賺取非法收益,累計違法所得高達83282.3元,其行為已構成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違法事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二十八條、第九十五條相關規定,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對麗江小藍帽旅游服務有限公司作出嚴厲處罰,依法沒收違法所得83282.3元,并處罰款60000元,雙重處罰震懾無證經營亂象,處罰決定于2025年7月24日正式執行。
案例二:個人借閑魚賬號無證攬客售旅游產品,違規牟利千元遭處罰
除企業違規經營外,個人無證涉足旅游經營的行為也被精準查處。執法人員排查網絡旅游經營亂象時,發現網民易某某在閑魚平臺涉嫌非法招徠游客,隨即對其開展立案調查。
調查核實,當事人易某某同樣未辦理《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私自注冊“中國融創文旅”平臺賬號,借助閑魚平臺發布旅游招攬信息、售賣旅游產品,私下收取游客團費,開展經營性旅游活動。經查實,其累計非法獲利1324.82元,屬于典型的個人無證經營旅行社業務違法行為。
結合違法事實及相關法律規定,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對易某某作出行政處罰,沒收全部違法所得1324.82元,并處5000元罰款,處罰于2025年7月28日落地執行。
旅游經營必須持證合規,杜絕無證攬客牟利
據了解,根據我國旅游法明確規定,從事旅行社業務、開展旅游產品售賣、游客招徠、組團接待等經營性旅游活動,必須依法取得專項經營許可,任何企業、個人不得無證開展相關業務。
此次兩起典型案例,均為網絡平臺無證經營旅游業務,涵蓋企業及個人兩類主體,也是當下旅游市場亂象的高發類型。下一步,麗江市文旅部門將持續加大網絡旅游市場巡查排查力度,緊盯美團、閑魚、抖音等主流線上平臺,嚴厲打擊無證經營、虛假攬客、違規售品等違法行為,常態化凈化旅游市場環境,保障游客合法權益。同時也提醒廣大經營者,務必持證合規經營,切勿心存僥幸違規牟利,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嚴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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