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記者從四川省科技廳獲悉,《四川省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日前正式出爐。通過精準施策降低準入門檻、優化補助標準、規范審核管理,對企業研發投入予以資金激勵,單家企業最高可獲300萬元補助支持。
據介紹,新修訂的《辦法》是結合前期補助的執行情況,對《四川省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后補助實施辦法》進行了修訂。其中,申報條件明確補助對象資質,要求申報企業須為有效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企業研發投入增量不低于300萬元;補助標準按照企業研發投入增量劃分四個檔次,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300萬元的階梯式補助。
相較于此前政策,本次修訂聚焦企業創新發展需求,從準入門檻、補助標準、數據認定、審核流程、統計管理五個方面優化升級,進一步擴大政策惠及覆蓋面,提升政策精準度與公信力。在準入條件上,政策持續放寬受益門檻,將企業研發投入增量最低標準由500萬元下調至300萬元,同時取消企業營業收入不低于3000萬元、融資估值不低于1億元的限制性要求,讓更多科技型企業可享受政策紅利。
同時,補助核算方式實現規范化優化。原政策采用“分段超額累退比例法”計算補助額度,具體比例根據省級財政經費預算確定;新政策改為以“年度研發投入增量”為基數,分檔給予固定金額補助,研發投入增量越高,補助上限越高(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補助標準更加清晰、可預期。
為破解政策執行難題,新政策明確了數據來源及沖突處理規則。《辦法》明確,企業研發投入增量以“稅務部門加計扣除數據”和“統計部門研發投入數據”兩者中較小者為準,解決了原政策中未明確數據不一致時如何處理的問題,增強了審核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此外,本次修訂進一步優化審核權責,壓實合規管理要求。在資質復核環節,將原來由省發展改革委復核失信名單、生態環境廳復核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等級等職責,調整為由省大數據中心復核失信名單、生態環境廳復核突發環境事件和環境信用評價等級等,部門分工和復核內容有所變化,強化了審核流程的針對性和合規性。同時,政策強化企業研發統計報送剛性要求,明確將企業納入國家統計局《企業一套表統計調查制度》并報送企業研發年報作為必要條件,不再接受“未向統計部門報送研發活動數據的情況說明”,提高了統計數據的全覆蓋要求,強化了統計合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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