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事情節】
2021 年,陳先生從王先生手中購買了一套回遷房,總價 140.7 萬元。陳先生支付了全部房款后,順利入住了房屋。
然而到了 2025 年,陳先生突然收到法院通知 —— 這套房子被查封了!原來王先生欠了李先生 100 多萬元,李先生起訴勝訴后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就查封了這套還登記在王先生名下的回遷房。
陳先生這下慌了神,自己明明花了全款買的房子,怎么說查封就查封了?他趕緊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要求解除查封。
李先生卻提出了種種質疑:回遷房沒有房產證本來就不能買賣;合同上寫的房屋地址和實際查封的地址對不上;陳先生提供的入住證據不足等等,堅持要求拍賣這套房子還債。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認為,陳先生的情況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排除執行條件:
1. 在法院查封前已經簽訂了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
2. 在查封前已經實際占有使用房屋
3. 已經支付了全部購房款
4. 沒有辦理過戶不是陳先生的過錯,而是因為回遷房本身政策原因
最終法院判決:不得執行這套房屋,解除查封! 陳先生成功保住了自己花 140 萬買的房子。
【律師提醒】
買回遷房一定要注意這幾點:
1. ? 一定要簽訂書面買賣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2. ? 付款一定要走銀行轉賬,保留好全部付款憑證
3. ? 及時收房入住,保留物業費、水電費繳費記錄
4. ? 只要滿足以上條件,即使沒過戶,法院也不能隨便查封你的房子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