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杭州交通918
近日,北京我愛我家35歲門店經理張軍(化名)下班后突發(fā)疾病不幸離世的事件引發(fā)社會廣泛關注。
5月22日,張軍的家屬向媒體記者透露,雙方仍在就工亡賠償金額進行協(xié)商,尚未達成一致。此前,公司曾提出發(fā)放慰問金,但家屬無法接受,妹妹張月表示:“我們主張從工亡賠償和勞動權益兩個方面對我們進行賠償,我們不能認可公司以其他名義進行賠償。”
5月22日,有媒體記者撥打了我愛我家客服熱線。工作人員表示自己并不掌握相關信息,將向內部有關部門反饋。截至發(fā)稿,我愛我家方面尚未就此事件作出回應。當天,記者聯(lián)系了北京市朝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回應稱,該局已介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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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軍發(fā)病當晚(4月19日)9點50分仍在撥打招聘電話,完成當月納新KPI后不久便感到身體不適,因急性心肌梗死離世,留下年過六旬的父母和三個孩子,最小的才2歲。
家屬整理手機發(fā)現(xiàn),他長期承受高壓:30秒沒回工作消息,罰抄價值觀100遍;業(yè)績不達標,去公園罰跑5公里!他曾寫下希望“每個月能有三天的時間陪家人”,但生前幾個月幾乎沒有完整休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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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提供的哥哥4月3日晚罰抄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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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
提供的哥哥4月4日晚再次被要求罰抄的聊天截圖
據界面新聞報道,前同事曉雅表述,他每天要追蹤員工們所跟客戶的進度,“也會催單”。她還提到,張軍常坐在工位給客戶打回訪電話,“正常來說,怎么著也得到十一二點(才下班),晚的話可能就到凌晨一點了。”
家屬提供的截圖顯示,4月7日,公司的工作群里曾發(fā)布過一份名單,該消息發(fā)布者要求以上人員“明早8點奧森南門(集合),別遲到,(房源)0新收商圈(經理)陪跑”。隨后,張軍在群里回復,“收到”。
家屬后來還在其微信聊天記錄里發(fā)現(xiàn),今年1月份,同樣是周一的休息日,領導組織大家外出團建。張軍向領導表示,自己“狀態(tài)不好,不想動了,休整休整”。該領導發(fā)來一條語音,“要不你就簽單,簽單就不用去了。”張軍回復,“18組帶看,都沒拿下。”那天,他還是照常參加了團建。
律師:維權難度大
北京市常鴻律師事務所?工傷專業(yè)律師陳劍峰表示,此類超過48小時死亡后申請工傷認定的案件,全國每年大約有上萬例。但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guī)定,只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才可以認定為工傷”。
陳劍峰告訴記者,此類案件的維權難點集中在三個法定要件:一是要證明死亡發(fā)生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二是證明死亡與工作存在因果關聯(lián)性,若由舊病復發(fā)導致則難以認定;三要符合48小時內死亡的法定標準,“或者存在48小時內腦死亡的情況也可以”。
在陳劍峰看來,該案的維權難度較大,“這場工傷認定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官司如果要打,起碼三五年時間起步。”陳劍峰表示,在他接觸的同類型案件中,不乏有人因耗時太久、訴訟風險太大或律師費高昂而放棄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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