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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維羅妮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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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維羅妮卡·薩拉斯瓦蒂(Veronika Saraswati)博士系印尼全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摘要
2026年2月19日,印度尼西亞與美國簽署了《互惠貿易協定(ART)》,這代表了國際關系中一種當代形式的霸權實踐。本文認為,該協定存在一個根本性的本體論問題:它源于一種權力失衡,美方在文本起草與規則設定中占據主導,印尼談判空間相對有限,且未讓國會參與其中。本文運用葛蘭西主義學者羅伯特·W·考克斯的霸權理論框架,分析了美國如何通過條約體制機制,使 ART 成為影響印尼經濟與戰略自主的重要載體。量化數據顯示了結構性失衡:印尼取消了99%的美國產品關稅,承諾承擔價值330億美元的進口義務,并在股權與資產處置安排尚不充分的前提下,將自由港(Freeport)合同延長至2061年。此外,將印尼捆綁在美國政治聯盟中的條款,其后果是將美國的敵人視為印尼的敵人,存在引發中國等主要貿易伙伴的報復,中國吸納了印尼23.80%的出口,價值達582.4億美元。印尼在世貿組織協定體制下農業部門遭遇沖擊的慘痛歷史教訓表明,自由貿易協定是一個更深更廣的陷阱,威脅著印尼的食物主權、能源、自然資源、數據,甚至威脅著印尼獨立自主的外交政策。
1、引言:國際條約體制下的美國霸權
二戰后的國際關系史記載了美國如何持續利用條約體制作為對發展中國家實施霸權和統治的工具。通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和世界貿易組織等機構,美國及其歐洲盟友成功構建了一個有利于發達國家、不利于發展中國家的全球經濟結構。印尼在世貿組織條約體制下有過慘痛經歷,美國和歐盟(EU)施壓要求印尼開放農產品進口大門,對當地農業部門造成顯著沖擊,大量農民生計受到影響。
2026年2月19日,歷史重演,印尼總統普拉博沃·蘇比安托和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在華盛頓特區簽署了《互惠貿易協定(ART)》。然而,與以往協議不同的是,這份ART存在更為根本的本體論問題:該協議是在高度失衡的權力結構下起草的,美方主導核心條款設計,印尼被動接受的色彩較強。更糟糕的是,這項涉及民眾生計的協議并未獲得國會的批準。這顯然違反了憲法原則,即對印尼國家財政有廣泛影響、給人民帶來負擔的國際協議的批準,需經國會同意。
本文將在國際關系霸權理論框架下對ART進行分析,重點關注三個層面的分析:一是條約起草過程中的本體論失衡;二是對印尼在各戰略領域損失的量化估算;三是迫使印尼將美國敵人視為自身敵人的政治聯盟陷阱所帶來的影響,這可能引發印尼主要貿易伙伴的反制。
2、理論框架:國際關系中的霸權與條約體制
國際關系中的霸權概念與意大利政治哲學家安東尼奧·葛蘭西的思想密不可分,后來羅伯特·W·考克斯在其國際政治經濟學分析中對這一思想進行了發展。對于葛蘭西來說,霸權不僅僅是軍事或經濟上的統治,而是一種權力將其價值觀、規范和利益投射為普遍利益的能力,使其他國家將這些利益視為自然而然、理所當然的事物而接受。
在國際貿易領域,世貿組織等條約體制和雙邊協定成為霸權國家維持其統治地位的舞臺。正如多哈回合的新葛蘭西主義分析所強調的,多邊貿易談判成為行使霸權的區域,而非為所有成員福利制定規范和政策的區域。發達國家,特別是美國,利用其結構性權力在有利于自身的部門推行市場自由化議程,同時保護農業等敏感國內部門。
在羅伯特·W·考克斯基于葛蘭西思想構建的框架中,ART可被視為美國擴大和加強對印尼霸權的機制。美方主導、印尼讓步所體現的權力不對稱,是霸權關系的具體表現。考克斯認為,國際機構和雙邊協定旨在將霸權國家的利益自然化為普遍利益,將地方精英拉入霸權項目,并排除其他選擇的空間。
ART正是如此。要求印尼將美國敵人視為自身敵人的條款就是政治霸權擴張的完美例證——印尼被迫加入美國地緣政治軌道,卻無法進行平等談判。
2026年印尼與美國之間的ART是當代霸權實踐的完美體現。美國無需動用軍事力量即可統治印尼;起草一份看似“互惠”但實際上結構上只為一方謀利的協議就足夠了。由于面臨32%的關稅威脅,印尼政府處于弱勢地位,難以開展充分對等談判。這正是考克斯所說的“霸權共識”,即弱國接受強國的統治,因為它沒有其他選擇或抵抗能力。
3、本體論不平等:美國主導,印尼被動
3.1 關稅壓力背景
ART問題的根源可追溯至美國的互惠關稅政策。2025年4月2日,美國對被認為造成貿易逆差的國家(包括印尼)設定了32%的互惠關稅。當時,2024年美國與印尼的貿易逆差記錄為193億美元。[《印尼-美國貿易協定ART完整內容:零關稅、大米進口,以及清真和個人數據問題》這一關稅威脅成為迫使印尼以弱勢地位坐到談判桌前的有效施壓工具。
經過密集談判,2025年7月15日,通過《ART框架聯合聲明》,關稅降至19%。2026年2月19日,印尼總統與美國總統在華盛頓特區簽署了ART,談判達到高潮。然而,這一關稅降低并非平等談判的結果,而是對印尼必須做出的重大讓步的獎勵。
3.2 美國作為ART的唯一起草者
協議文本整體由美方主導起草,印尼主要進行程序性確認,這是本體論不平等的第一證據。白宮新聞稿明確指出:“特朗普政府與印尼敲定了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貿易協定,該協定將為美國人提供前所未有的市場準入。”[《情況說明書:特朗普政府與印尼敲定貿易協定》]“敲定”一詞表明,該協議是美國成品,而非共同談判的結果。
這種不平等體現在義務結構上。印尼已對出口至印尼的所有領域(包括農產品、保健品、海鮮、信息與通信技術、汽車產品及化工產品等)的超過99%的美國產品取消了關稅。與此同時,印尼所獲得的利益僅體現在1819種產品可享受零關稅待遇。[普拉博沃總統——特朗普總統簽署印尼-美國互惠貿易協定]
3.3 未經印尼國會批準
ART 簽署環節最受爭議的問題之一,是總統簽署時未完成國會(DPR)批準程序。印尼經濟統籌部發言人表示,該協定將在兩國完成法律程序及各自批準程序后的90天生效。
然而,截至撰寫本文時,尚無證據表明印尼國會(DPR)參與了批準程序。事實上,1945年《憲法》第11條與2000年第24號《國際協定法》明確規定,對于影響國家財政負擔和立法變更的協定,必須獲得國會批準。鑒于該協定涉及價值330億美元的進口承諾,顯然會影響國家財政,因此必須獲得國會批準。這一程序缺位顯示,政府在推進可能影響國家利益的協定時,未嚴格遵循法定程序。
4、印尼在戰略領域損失的定量估算
4.1 價值330億美元的進口承諾:長期財政負擔
根據《印尼-美國貿易協定》附件四中關于采購承諾的文件,印尼有義務從美國進口總價值330億美元的產品。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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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承諾具有約束力,且必須每年履行。這意味著印尼每年必須撥出大量外匯來支付從美國進口商品的費用,從長遠來看,這有可能給貿易平衡和印尼盾的價值帶來壓力。
4.2. 農業和畜牧業:對糧食自給自足的威脅
農業是受《印尼-美國貿易協定》(ART)影響最大的行業。農產品進口承諾的定量數據規模龐大。這一數字由美方決定,未經印尼批準,且僅基于美國的經濟利益,并不符合印尼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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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一數據進行批判性分析后,可以發現諸多嚴重威脅,這些威脅削弱并同時危及印尼農民、畜牧業者以及中小微企業從業者的生計。首先,每年進口350萬噸大豆,遠超國內需求。根據印尼中央統計局的數據,2025年印尼大豆進口總量約為256萬噸,其中90%來自美國。而國內需求量在每年270萬至290萬噸之間。[《加強糧食安全,印尼確保每年從美國進口350萬噸大豆》] 超出這一需求的進口承諾(由《印尼-美國貿易協定》決定)將充斥國內市場,壓低本地大豆價格,進而沖擊國內大豆種植戶。
根據《印尼-美國貿易協定》中規定的每年350萬噸大豆進口承諾,印尼每年將進口超出國內需求60萬至80萬噸的大豆。印尼大豆種植戶的生產成本較高,無法與美國利用大規模經濟效應生產且獲得政府補貼的進口大豆競爭。在依賴理論框架下,這是對農民資本的一種剝奪形式,他們因無法與得到國家權力支持的外國資本競爭而被擠出市場。
國內90%的大豆供應來自美國,這使得印尼在戰略糧食方面存在脆弱性。哪怕美國供應出現最輕微的中斷,都會使國內豆腐和豆豉行業陷入癱瘓,而該行業雇傭了數百萬工人。這是一種糧食霸權形式,即進口國受制于出口國的政策。
下一個威脅來自1000噸大米進口領域;這一數字在百分比上可能較小,僅約占2025年國內大米總產量3469萬噸的0.00003%。[《印尼打開從美國進口1000噸大米及58萬只雞的大門》] 然而,這一數字開創了一個危險先例,即印尼在2025年實現糧食自給后重新打開了大米進口閥門。這是未來進一步增加進口數量的切入點,威脅著來之不易的糧食自給成果。
根據《印尼-美國貿易協定》,即便進口量較小,1000噸美國大米的進口也開創了一個危險先例,即印尼在2025年實現糧食自給后重新打開了大米進口閥門。這是一個未來可能擴大的切入點。此外,這一政策在心理上降低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如果政府自身都不相信糧食自給,在有盈余的情況下仍繼續進口,農民為何還要費心提高產量呢?
第三,乙醇進口威脅著甘蔗和木薯種植戶。2025年的經驗表明,乙醇進口導致農民的甘蔗糖蜜和木薯價格暴跌。《印尼-美國貿易協定》將重蹈覆轍并加劇這一問題。根據《印尼-美國貿易協定》機制從美國進口1000噸乙醇的承諾,可能嚴重抑制尚處培育期的國內生物乙醇產業。
如果國內乙醇需求通過進口滿足,對本地木薯、玉米和甘蔗的需求將不會增加。木薯價格預計漲至每公斤2000印尼盾的愿景將只能成為泡影。木薯種植戶本被設計為生物能源產業的支柱,卻將繼續陷入貧困。顯然,這一《印尼-美國貿易協定》破壞了印尼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另一個負面影響是抑制下游投資。根據印尼政府制定的發展規劃,應鼓勵在木薯和甘蔗生產中心地區建設新的生物乙醇工廠。而乙醇進口使得投資該領域的積極性消失。這是上游去工業化的一種形式。
該協議下的乙醇進口也與印尼政府規劃的能源自給自足相矛盾。政府正從化石燃料依賴轉向進口依賴。印尼非但沒有建立能源獨立,反而對美國乙醇形成了新的依賴。根據考克斯的框架,這是印尼為迎合美國霸權利益而犧牲國內進步政策(能源獨立)的一個具體例證。
畜牧業也因《印尼-美國貿易協定》的實施而受到嚴重威脅。機械去骨肉(MDM)的進口可能嚴重擠壓本地養殖戶生存空間。美國每年進口12萬至15萬噸機械去骨肉,將使廉價加工雞肉產品充斥市場,使無法與補貼進口產品競爭的本地養雞業陷入困境。
下游市場的不平等競爭將成為主要的破壞性影響。機械去骨肉是香腸、雞塊等加工雞肉產品的主要原料。每年進口12萬至15萬噸以機械去骨肉為原料的加工產品,將充斥零售市場。由于原產國存在規模經濟和補貼,出售活雞或鮮肉的印尼本地養殖戶將無法與價格更低的進口加工產品競爭。
國內肉類加工行業將更傾向于購買廉價的進口機械去骨肉,而非從本地農戶手中購買活雞自行加工。導致小農與下游產業鏈脫節。有人認為進口曾祖代種雞(GPS)將有助于農戶,這種觀點忽略了GPS是大型養殖業的投入品,而非小型養殖戶的投入品這一事實。小型養殖戶永遠不會經營曾祖代種雞;他們從大型養殖戶那里購買雛雞(DOC)。只有少數大型企業能享受到曾祖代種雞帶來的好處,而風險卻由數百萬小型養殖戶承擔。
國內肉類加工行業將更傾向于購買廉價的進口機械去骨肉,而非從本地農戶手中購買活雞自行加工。這切斷了農戶與下游產業之間的鏈條。有人認為進口曾祖代種雞(GPS)將有助于農戶,這種觀點忽略了GPS是大型養殖業的投入品,而非小型養殖戶的投入品這一事實。小型養殖戶永遠不會經營曾祖代種雞;他們從大型養殖戶那里購買雛雞(DOC)。只有少數大型企業能享受到曾祖代種雞帶來的好處,而風險卻由數百萬小型養殖戶承擔。
4.3. 礦業:自由港(Freeport)合同延長至2061年
在礦業領域,《印尼-美國貿易協定》給印尼自然資源主權帶來了極為嚴重的后果。印尼政府批準將美國礦業公司自由港 - 麥克莫蘭(Freeport-McMoRan)的運營合同延長至2061年,未來20年將追加200億美元投資。[《政府聲稱自由港合同延長帶來3376.9萬億印尼盾的追加投資》]
此次延長意味著自由港公司將在印尼運營近一個世紀,從1976年4月7日開始運營算起,到2061年大約94年。更令人擔憂的是,《印尼-美國貿易協定》中的條款賦予外國公司絕對所有權,卻沒有規定充分的股權轉讓義務。在情況說明書文件《特朗普政府敲定與印尼的貿易協議》中提到,該協議加強了美國的關鍵礦產供應鏈,預計每年將為美國帶來高達100億美元的收入。[《政府聲稱自由港合同延長帶來3376.9萬億印尼盾的追加投資》]
盡管印尼政府聲稱追加的200億美元投資將在稅收方面產生積極影響,但從長遠來看,印尼的損失要大得多。由于沒有明確的股權轉讓義務,印尼失去了控制世界最大金礦和銅礦的機會。該協議違背了《1945年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憲法》第33條的精神,該條款規定自然資源應由國家控制,并用于造福人民的最大福祉。
4.4. 國防與安全領域:對信息主權的威脅
在國防、安全及信息領域,《印尼-美國貿易協定》(ART)為媒體、電視和廣播行業100%的外資所有權開辟了空間。ART文件第2.28條規定,允許美國投資者不受限制地完全掌控資本,對印尼新聞業與信息主權構成潛在威脅。
該條款明顯違反了1999年第40號《印尼新聞法》和2002年第32號《廣播法》,這兩部法律均將外資比例限制在最高20%,并強調為維護國家信息主權,外資不應成為多數股權。若外資擁有100%所有權,印尼媒體將可能被外國利益集團控制,威脅到印尼新聞報道的客觀性和信息主權。
4.5. 對貿易平衡和匯率穩定的威脅
印度尼西亞中央統計局的數據顯示,2025年1月至11月,中國仍是印尼最大的出口目的地,出口額達582.4億美元,占出口總額的23.80%,其次是美國,出口額為281.4億美元(占比11.50%),印度排名第三,出口額為164.4億美元(占比6.72%)。[《2025年1月至11月,中國仍是印尼最大出口目的地》] 印尼向中國出口的主要商品為鋼鐵、礦物燃料以及鎳及其衍生物。
印尼承諾從美國進口330億美元商品,這可能會破壞印尼的貿易平衡。若印尼對美國的年出口額僅為約280億美元,而從美國的強制進口額卻達到330億美元,那么印尼每年對美國將至少出現50億美元的貿易逆差。這一逆差將給外匯儲備帶來壓力,并削弱印尼盾的幣值。
4.6. 數據安全與數字生態系統
在數據安全領域,ART允許個人數據跨境轉移且限制不嚴格。盡管政府聲稱跨境數據轉移仍需遵守印尼《個人數據保護法》,但實際上,ART中的條款為美國公司提供了極大靈活性,使其能夠將印尼公民的數據轉移至美國的服務器。結果,美國政府將能全面獲取全體印尼人民的數據。
隨著印尼民眾個人數據流向美國,印尼政府失去了對保護本國公民數據的控制權。美國政府可通過《云法案》等法律機制獲取健康數據、財務數據、位置數據及其他敏感個人數據,即便這些數據存儲在海外,《云法案》也強制要求美國科技公司將用戶數據移交給美國政府。
5、聯盟陷阱:美國的敵人就是印尼的敵人
5.1. 等效限制措施條款
除了對印尼主權構成嚴重威脅外,《印尼-美國貿易協定》(ART)的另一個極為危險的方面,是其中明確將印尼與美國捆綁在地緣政治聯盟中的條款。ART規定,若華盛頓對第三國實施經濟制裁,則要求印尼采取“等效限制措施”。
實際上,這意味著美國的貿易對手將自動成為印尼的對手。若美國對中國、俄羅斯、伊朗或其他任何國家實施制裁,印尼則有義務跟隨實施這些制裁。這是美國通過雙邊協議將其域外法律強加給印尼的一種形式。
5.2. 對主要貿易和商業伙伴的影響
該條款的后果十分嚴重。中國是印尼最大的貿易伙伴。2025年1月至11月,印尼對中國的出口額達582.4億美元,占全國出口總額的23.80%。[《2025年1月至11月,中國仍是印尼最大出口目的地》] 印尼向中國出口的主要商品為鋼鐵、礦物燃料以及鎳及其衍生產品,這些行業吸納了數百萬印尼勞動力就業。
若印尼被迫跟進美方對華制裁,中方采取反制措施的概率顯著上升。中國可能會關閉印尼產品的市場準入、停止投資,或對印尼商品征收高額關稅。截至2025年1月,印尼對中國的出口額達602.2億美元。[《印尼對金磚國家出口額公布,對華出口最高達623億美元》] 若《印尼-美國貿易協定》生效,印尼對中國的出口額極有可能下降,這將導致印尼數百萬工人失業。
5.3. 連鎖報復的可能性
反制風險不限于中國,被美國視為“敵人”的其他國家,如俄羅斯、伊朗和朝鮮,也肯定會采取報復行動。迄今為止,印尼一直與各國保持和諧關系,不論意識形態差異如何,而如今卻突然被迫加入美國陣營,與其他國家對立。
事實上,2025年10月,印尼貿易部長仍樂觀地認為,盡管中美兩國正在進行貿易戰,但印尼對美、對華出口仍將繼續增長。這種樂觀態度基于印尼的中立立場,使其能夠從雙方獲得機遇。而《印尼-美國貿易協定》(ART)破壞了這一中立立場。印尼無法再與雙方保持和諧關系。根據ART,印尼必須選邊站,即僅與美國結盟,而這一選擇將付出高昂代價,失去進入其他國家市場的機會。
全球貿易中的一大機遇是成為轉運樞紐,即一國貨物進入印尼進行加工或重新包裝后,再出口至另一國。由于ART中有關印尼需遵守美國制裁的條款,其他國家將因擔心受美國制裁影響,而不再將供應鏈委托給印尼。
換句話說,ART為印尼樹立了更多本可避免的敵人。自蘇加諾時代以來,積極獨立的外交政策一直是印尼外交的標志性特征,而如今卻因一份對印尼極為不利且失衡的協議而背棄了這一傳統。
6、歷史反思:世貿組織的慘痛教訓
盡管印尼與美國的經濟關系由來已久且幾乎從未中斷,但雙方關系并不緊密。相比之下,印尼與中國的經貿關系則更為密切。定量數據清楚地表明,從貿易總額、市場份額和供應鏈整合程度來看,目前印尼與中國的貿易關系要緊密得多、規模也大得多。地理鄰近性、多邊貿易協定(《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協定》)以及來自中國的強勁投資流,進一步鞏固了這一關系。
在《印尼-美國貿易協定》(ART)簽署之前,印尼與美國的貿易關系由以下一些關鍵文件規范:
a. 《貿易和投資框架協定》(TIFA)——1996年
TIFA是ART簽署前雙邊貿易關系的主要基礎。該協定于1996年7月16日簽署,其功能是作為一項框架協議,旨在監督貿易和投資關系、就貿易事宜進行磋商、識別并消除貿易壁壘,以及討論兩國商定的其他問題。
TIFA并非自由貿易協定。它不提供關稅削減等市場準入條件,而僅作為促進經濟合作的對話與談判平臺。在ART簽署之前,TIFA得到重振,并成為談判達成更具體協定的基礎,包括2025年開展的互惠關稅談判。
b. 普惠制(GSP)
ART并非美國單方面強加給印尼的第一個協定。早在1976年,美國就已通過其條約體系推行霸權政治,即普惠制(GPS)。普惠制是美國的一項單邊政策,而非互惠協定。該計劃自1976年起生效,旨在為包括印尼在內的發展中國家的某些產品提供免稅準入(0%關稅),以增強這些產品在美國市場的競爭力。由于普惠制是單方面的,美國可隨時評估、暫停或撤銷這一優惠,無需獲得印尼的批準。
由于貿易順差或投資壁壘、知識產權等其他問題,印尼曾多次面臨普惠制優惠被撤銷的威脅。2017年,受益于普惠制的印尼出口額達到約20億美元。[《美國國務卿訪印尼:印尼希望維持特別貿易關稅待遇》] 該計劃涵蓋的部分商品包括紡織品、鞋類、漁業產品(螃蟹和蝦)以及某些農產品。
c. 有限部門協定談判努力(2023-2024年)
在喬·拜登政府執政期間,印尼提出了一項有限貿易協定,重點關注關鍵礦產(鎳),目的是使印尼加工后的鎳產品能夠根據美國《通脹削減法案》(IRA)獲得電動汽車稅收抵免。[《美印在關鍵礦產上的合作:綠色能源轉型的戰略要務》]然而,該提議因遭到美國參議院強烈反對而陷入僵局。拒絕的原因是印尼的勞工保護薄弱、中國企業在印尼采礦和精煉行業占據主導地位,以及環境法律執行不力。
d. 通過東盟開展的多邊合作
印尼也在東盟多邊框架內與美國建立貿易關系,例如通過東盟經濟部長(AEM)與美國貿易代表(USTR)的年度會議。然而,這也不是印尼與美國之間的直接雙邊協定。
因此,在2026年《印尼-美國貿易協定》(ART)簽署之前,印尼與美國之間并無全面的雙邊自由貿易協定。貿易關系主要依賴《貿易和投資框架協定》(TIFA,作為對話框架)和普惠制(GSP,作為美國單方面提供的關稅優惠)。印尼曾試圖在關鍵礦產領域達成有限協定,但因美國參議院反對而失敗。
印尼政府應汲取歷史教訓。20世紀90年代和21世紀初,印尼在 WTO 框架下被要求大幅開放農產品市場,對本土農業造成嚴重沖擊,成千上萬的玉米、大豆和甘蔗種植戶破產,因為他們無法與發達國家補貼的進口產品競爭。
根據考克斯對美國建立的貿易體制的觀點,發達國家總是利用世貿組織多邊貿易體制來維持對發展中國家的主導地位。發達國家強制推行有利于自身的制造業和服務業自由化,同時通過巨額補貼保護本國農業等國內產業。
事實上,ART的陷阱比世貿組織更深、更廣。如果說世貿組織僅涉及貿易領域,那么ART則觸及所有戰略領域:農業、畜牧業、采礦業、國防與安全、媒體、數字數據,甚至外交政策。ART不僅僅是一項貿易協定,更是一個將印尼永久綁定在美國霸權軌道上的工具。換句話說,ART實際上更應被稱為印尼與美國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聯盟。這對印尼而言極為危險。
7、尾聲
對《印尼-美國互惠貿易協定》的分析表明,該協定存在一個根本性的本體論問題,即該協定是在一種不平衡的權力關系中起草的,美國是條款的起草者,而印尼只是被動接受,且未經印度尼西亞共和國議會批準。在國際關系霸權理論框架下,ART是美國通過條約體制機制對印尼進行當代統治的工具。
定量數據清楚地揭示了ART中的結構性不平等。取消對美國產品99%的關稅、不考慮印尼客觀需求而必須進口食品、延長自由港合同、印尼面臨每年至少50億美元貿易逆差的威脅,以及與中國(印尼當前最大貿易伙伴)發生摩擦的高風險,都是印尼無法解決的重大挑戰。
另一個極其危險的條款是將印尼綁定在美國政治聯盟中,迫使印尼將美國的敵人視為自己的敵人。這將引發印尼主要貿易伙伴的反制,關閉轉運機會,并破壞印尼八十年來外交政策獨立自主的根基。
上述分析表明,在ART協定下,印尼農民、畜禽養殖戶和中小微企業所遭受的損失是系統性和結構性的,而不僅僅是不可避免的副作用。定量數據證實,各類商品的進口量設計超過了國內需求或取代了潛在的國內生產。
印度尼西亞總統普拉博沃政府應汲取世貿組織沖擊印尼農業、畜牧業和采礦業的慘痛教訓。實際上,ART的陷阱更深更廣,因為它不僅涉及貿易,還涉及糧食主權、能源以及小民的經濟生存空間。應利用美國最高法院取消互惠關稅的契機,取消ART的批準,并設計一項真正有利于印尼農民、畜禽養殖戶和中小微企業利益的協定。
ART提醒我們,在全球化時代,霸權不再以物理殖民的形式出現,而是通過看似中立卻旨在使強國受益、弱國受損的條約體制來實現。印尼應汲取過往經驗,不再成為霸權國家控制的條約體制中的規則接受者。糧食主權、能源主權、自然資源主權和政治主權是不可談判的優先事項,絕不能為片面和不利的協定而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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