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華婚姻家事律師團
婚姻家事糾紛(調解/訴訟)實戰專家
十年專注·大宗財產類 婚姻家事法律服務
廣東道華律師事務所, 道華婚姻家事律師團,唐云虹律師,深圳十大離婚律師推薦,十大繼承律師推薦, 粵港澳大灣區專業離婚官司、遺產繼承訴訟律師,知名大宗財產家族律師,海量勝訴成功案例,特別擅長處理:疑難財產分割/法院訴訟、上市公司股權/基金/股票分割、房產、深圳小產權房/農民房、土地、廠房、虛擬貨幣資產、涉香港離婚財產分割、婚內/離婚財產協議、稅務籌劃、債務隔離、離婚財產轉移、涉外籍遺產繼承、遺囑公證、遺囑/法定繼承糾紛訴訟、遺囑訂制和效力認定、舊改拆遷、民刑交叉、跨境協同等。服務區域:廣東 深圳 福田 香港 澳門 海外 廣州 中山 珠海 佛山 惠州 東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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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廣西桂林的離婚糾紛中,子女撫養權與婚后唯一房產的分割、現金存款往往是雙方最難達成共識的焦點。許多家庭因此陷入長期拉鋸,既耗費時間又加劇對立。深圳離婚律師、道華婚姻家事律師團于2026年初介入代理了一起跨地域離婚案件。本案中,女方王女士與男方張先生婚后因性格沖突及精神侵害爭議導致感情破裂,雙方就子女的撫養權及婚后按揭房屋的分割無法協商一致。道華婚姻家事律師團接受委托后,以“以訴促調”為核心策略,通過提起離婚訴訟并明確提出較高金額的撫養費及經濟補償訴求,在法院主持下僅用不足三個月便促成調解,最終女方成功離婚。本案的成功化解,充分展現了道華婚姻家事律師團“專業、高效、共情”的服務理念,也驗證了“以訴促調”策略在離婚糾紛中的獨特價值——既依法為當事人爭取最大權益,又借調解緩和雙方對立,從根本上降低離婚糾紛對個人與家庭的長期傷害。(本文人名、地點等信息均為化名)
關鍵詞:深圳婚姻調解 以訴促調 離婚經濟補償 離婚律師 道華婚姻家事律師團
一、 案情回顧
王女士與張先生于2006年在廣西桂林登記結婚,婚后先后生育女兒小媛和兒子小北。婚姻存續期間,張先生存在辱罵、精神打壓及肢體暴力等行為,王女士身心受到較大傷害。
王女士找到道華婚姻家事律師團,表達了希望盡快離婚的想法,道華律師團隊了解情況后,建議先嘗試協商離婚,以盡可能減少對抗、降低對家庭和孩子的傷害。然而,在唐云虹律師團隊的協調下,張先生態度反復,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期間,張先生多次對唐律師及王女士進行言語上滋擾與攻擊。在此情況下,律師團隊調整策略,依法推進訴訟程序。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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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爭議焦點
1.婚生子撫養權的歸屬及撫養費數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同時,撫養權的確定應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為原則。本案中,婚生子小北已年滿13周歲,其本人出具意愿說明書明確表示愿意隨母親王女士生活,且其此前長期王女士照料。但被告張先生亦主張撫養權,且具備撫養能力,雙方無法就兒子由誰直接撫養達成一致。如果簡單以子女意愿為由直接將撫養權判歸母親,而不考慮被告的實際撫養意愿和能力,將導致父子關系長期疏離,被告可能采取拖延訴訟、制造共同撫養事實等方式對抗判決,進而使子女陷入父母爭奪的二次傷害;反之,若將撫養權判歸父親而違背子女真實意愿,將導致子女心理抗拒、生活不適,不利于其健康成長。
2.婚后按揭房屋的分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之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本案中,雙方婚后購買的桂林開發區房屋是唯一住房,但尚有銀行貸款未還清。原告王女士主張房屋歸其所有,被告則主張歸自己所有。如果法院判決房屋歸原告所有而被告無處居住,將導致被告生活困難、激化矛盾;反之,若房屋歸被告所有但補償原告的折價款數額過低,將導致原告無法獲得合理的大額對價,影響其后續置業能力及生活保障,進而波及子女的撫養條件。
3.原告主張的離婚經濟補償金是否應當支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之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本案中,原告王女士主張其婚后因照顧家庭和撫育子女的需要,放棄了外出工作的機會,長期承擔了主要家務勞動和子女照料義務,而被告長期在外務工,對家庭日常付出較少。王女士據此要求被告支付大額離婚經濟補償金。被告則認為,家庭分工本就各有不同,自己在外工作掙錢還貸亦是對家庭的貢獻,不同意支付補償金。如果法院完全駁回經濟補償金的請求,將忽視王女士多年撫育子女、承擔家務勞動的客觀貢獻,變相否定家務勞動的獨立經濟價值,使得長期承擔家庭照料責任的一方在離婚時“凈身出戶”,這將助長“誰掙錢多誰有理”的錯誤觀念,損害家庭內部的公平正義;反之,若支持過高金額的補償金,在家庭總財產有限(房屋凈值不高)的情況下,將導致被告負擔過重,甚至無力支付房屋貸款和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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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辦案經過
(一)深入溝通了解訴求,嘗試協商遭遇反復
道華婚姻家事律師團接受王女士委托后,第一時間與當事人深入溝通,全面了解雙方的婚姻狀況、矛盾根源、子女撫養現狀及財產情況。王女士明確表示希望盡快離婚,唐云虹律師團隊尊重當事人意愿,建議先嘗試協商離婚,以盡可能減少對抗、降低對家庭和孩子的傷害。
然而,在律所出面協調的過程中,張先生態度反復無常,時而同意離婚方案,時而推翻承諾,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期間,張先生還對唐云虹律師團隊及王女士多次進行言語騷擾及攻擊,導致協商陷入僵局。面對這一局面,唐云虹律師團隊判斷,若繼續被動等待協商,只會拖延時間、消耗當事人精力。為此,道華律師果斷調整策略,制定了“以訴促調”的辦案方案,指導王女士全面梳理子女撫養、家務貢獻及相關溝通記錄等材料,并按照核心訴求起草起訴狀及證據清單,為依法推進程序做好充分準備。
(二)協商無果依法起訴,完整梳理證據材料
在前期協商因張先生態度反復而陷入僵局后,道華律師團隊果斷調整策略,依法代理王女士向廣西靈川縣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起訴同時,團隊系統梳理并提交了結婚證、出生證明、房產證、聊天記錄、子女意愿說明書等完整證據材料,并在起訴狀中明確提出撫養權歸屬、房屋分割及經濟補償等核心訴求,使被告充分了解訴訟可能帶來的法律后果。
案件立案后,法院依法安排開庭及庭前調解。道華婚姻家事律師團利用訴訟程序的推進,在保持法律壓力的同時,持續與被告方保持理性溝通,為后續調解創造有利條件。
(三)把握庭前調解時機,精準促成雙方共贏
案件進入庭前調解階段后,華婚姻家事律師團緊緊抓住被告張先生希望快速離婚、不愿長期糾纏的心理,在法官主持下積極開展調解工作。一方面,道華律師團強調王女士多年撫育子女、操持家務的實際貢獻,依據《民法典》第1088條據理主張經濟補償;另一方面,在兒子撫養權的法律歸屬上作出適當讓步,但確保王女士承擔兒子在桂林上學期間的全部日常照料與陪伴職責,使母子親情得以延續。同時,在房屋分割上主動提出房屋歸張先生所有、由張先生補償王女士高額折價款的方案,以換取被告在經濟補償問題上的讓步。最終,在法官的引導和道華婚姻家事律師團的溝通下,張先生態度逐漸軟化,雙方就所有爭議焦點達成調解協議,王女士順利擺脫婚姻困境并獲得高額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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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案件結果
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法院出具了民事調解書,具體內容如下:
1. 王女士與張先生同意解除婚姻關系;
2. 婚生子撫養權歸張先生,王女士承擔其學業期間的主要陪伴與照料責任;婚生女已成年,張先生按月支付撫養費至其獨立生活;
3. 涉案房屋歸張先生所有,剩余貸款由其償還,張先生向王女士支付大額房屋折價款補償。
該調解結果充分彰顯了道華婚姻家事律師團“以訴促調”的專業策略,成功為王女士解除了婚姻束縛,同時爭取到子女長期生活保障及大額經濟補償,最大程度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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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案心得
家事糾紛的解決,不能只靠法律條文,更要靠策略與共情。我們始終堅持“以訴促調”——協商陷入僵局時果斷啟動訴訟程序,用法律的嚴肅性讓對方回歸理性,在法院主持下快速達成調解。訴訟不是目的,而是推動解紛的手段。在核心利益上寸步不讓,在非核心問題上靈活進退,不強求“全贏”,而是幫當事人守住最在乎的東西。
調解不是和稀泥,而是要在理解雙方深層需求的基礎上尋找最大公約數。只有兼顧情理法,才能打破僵局,實現雙方都能接受的結果。婚姻散場,人生繼續。家事律師的價值,就是幫當事人在結束時守住尊嚴、守住利益、守住重新開始的底氣。道華律師,用專業與共情,陪當事人走好這最難的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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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法律索引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1067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2.《民法典》第1079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3.《民法典》1084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4. 《民法典》1087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 當依法予以保護。
5.《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1088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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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華婚姻家事律師團(廣東道華律師事務所),十年專注·大宗財產類 婚姻家事法律服務,離婚繼承家事糾紛(調解/訴訟)實戰專家,是廣東粵港澳大灣區[深圳本土]-專業法律服務的影響力品牌之一,更是知名跨境離婚繼承領域調解、訴訟實戰標桿律師團隊。
唐云虹律師團隊承辦超1000宗婚姻繼承類案件,涉案金額數十億元,在上市公司股權、深圳小產權房、土地、廠房等大宗財產離婚分割、遺產繼承糾紛訴訟、遺囑訂制與家族財產傳承等爭議解決領域具有豐富的成功實戰勝訴案例,特別擅長處理涉外、跨境財產離婚訴訟、遺產繼承官司等行業疑難痛點,以本土化辦案智慧攻克各類復雜家事財產爭議,贏得客戶高度贊譽與行業口碑。
秉承“保障財產安全、防控法律風險、賦能財富增值”理念,匯集律師、銀行、保險、財稅等行業專家,以豐富的民商事訴訟仲裁及民刑交叉、稅務籌劃等成功經驗作為支撐,為高凈值客戶(含香港、澳門、外籍人士)提供婚姻家事與財富傳承一攬子解決方案,以實現風險防控、債務隔離,以及家族財富傳承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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