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只隔了一堵墻,而仇恨的距離,是三十年......
矛盾的種子
一九九八年的那個夏天,隆堯縣的麥子黃了。
馬莊村的土路上,范某奇和李某強扛著鐮刀走過地頭,兩個人還有說有笑。那時候他們還是不錯的鄰居,誰家有事吆喝一聲,另一個就會來幫忙。李某強比范某奇大幾歲,按村里的輩分算是"哥"。農忙時節,兩家人一起收麥子,冬天一起挖井修渠。夕陽西下的時候,兩個中年男人坐在地頭抽煙,范某奇給李某強遞了一根煙,兩人看著遠處的麥浪,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今年的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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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沒有人能想到,三十年后,這兩個名字會被同時刻在同一個案卷里——一個是兇手,一個是被害人。
有時候,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只隔了一堵墻。
而仇恨的距離,是三十年。
范某奇和李某強家的地,最初是連在一起的。
上世紀九十年代,農村土地改革,村集體重新劃分了責任田。兩家的地原本是一條完整的條田,后來因為一家要蓋新房,另一家要擴院子,便在中間砌了一堵矮墻。
這堵墻,成了兩家三十年噩夢的起點。
最初只是地埂的位置之爭——誰家的墻多占了一尺,誰家的排水溝改到了對方的田里。這些事情在村里很常見,往往吵一架、罵幾句,或者請村委會來評個理,也就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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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范某奇不是這樣。
他是一個很"較真"的人。用村里人的話說,“認死理”。只要是他認為對的,就一定要爭到底,不管付出什么代價。這種性格,如果是上學、做生意,或許能成事。但在農村鄰里之間,太較真,往往意味著災難。
最初幾年,兩家還能勉強忍讓。一個要種樹,另一個就跟著種;一個要修路,另一個就把路堵上。矛盾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
村干部來調解過幾次,每次都是好言相勸,最后不了了之。鎮上土地所也來測量過,劃了界樁,但范某奇根本不認可那個測量結果。
"那是我家的地,憑什么讓他?"這是范某奇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
漫長的對峙
2010年之后,土地糾紛開始升級。
那年村里修路,要占用兩家的地。修路是好事,村村通公路,國家有補貼。但涉及占地,就要補償。補償款給了李某強家,范某奇不干了。
“憑什么?占的是我家的地,錢給了他?”
村里來協調,范某奇把桌子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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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那以后,兩家不再說話。見面也不打招呼,像陌生人一樣擦肩而過。在農村,這已經是最嚴重的敵視方式了——寧可不相識,也不要將就。
但范某奇的恨,顯然不止于此。
他開始頻繁地往地里跑,不是干活,而是"看著"。每天早晨要去爭議地塊轉一圈,晚上也要去轉一圈。有人說,他是在防著李某強"偷"他的地。
有一次,兩家在澆地上起了沖突。范某奇把李某強家的水管砸斷了。李某強報警,派出所來處理,賠了錢,道了歉,但范某奇根本不服。
"他故意的,"范某奇對村里人說,“早晚有一天,我會讓他付出代價。”
說這句話的時候,是2014年。
那時候,他可能只是一句氣話。但有時候,氣話說著說著,就成了真話。
2018年之后,范某奇的心理開始發生明顯的變化。
他變得不愛出門,不愛說話,經常一個人坐在院子里發呆。他的老婆勸他:"算了,地少了就少了,咱們少種點別的。"但范某奇聽不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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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什么?"他總是這樣回答,“那是我的東西,憑什么便宜外人?”
他開始變得敏感、多疑。李某強家路過他門口,他覺得人家是在示威;李某強家的孩子在他家地頭玩耍,他認為是故意的。有時候,他會在大半夜起來,去地里查看,仿佛不看著,地就會被偷走。
村里人都知道范某奇"魔怔了"。但沒有人想到,這個"魔怔",最終會變成五具尸體。
有村民回憶,大概從2019年開始,范某奇就不太正常了。他經常自言自語,嘴里念叨著什么"還給我"、"那是我的"之類的話。有時候,他會在深夜十二點出門,在兩家爭議的土地上站很久。
仇恨的發酵
2023年,矛盾再次激化。
那一年,村鎮兩級再次組織調解,還是失敗了。范某奇的要求很簡單:那塊爭議的土地,必須全部歸他。李某強那邊不可能答應——那塊地是他家重要的口糧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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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失敗后,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范某奇忽然"想通了"。
他不再鬧,不再吵,也不再去地里"看著"了。有人問他,他說:"算了,不跟他一般見識。"村里人都松了一口氣,覺得范某奇終于想開了。
但他的妻子知道不是這樣。
那段時間,范某奇整夜整夜地睡不著。他經常一個人坐在院子里發呆,一發呆就是幾個小時。有時候,他會在紙上寫寫畫畫,寫的全是那塊地的事——邊界、尺寸、證人、證據。
有一次,妻子半夜醒來,發現范某奇不在床上。她出門去找,發現他站在兩家爭議的地塊前,一個人站著,一動不動,像一尊雕塑。
月光下,他的影子孤零零地投在地上。
她不敢上前去叫他。
2025年上半年,范某奇開始籌備他的計劃。
沒有人知道他的計劃是什么。但有些蛛絲馬跡,事后回看,才讓人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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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刀具。
范某奇從不讓人看到他買刀,但他的妻子知道,那段時間家里多了一把新刀——一把專門的水果刀,刃長約十五厘米,刀柄是黑色的。
范某奇開始刻意避開李某強。不是因為原諒,而是因為他在"等待"。他在等一個時機,一個讓他"名正言順"動手的時機。
那段時間,他經常去爭議地塊,不是去看,而是去"踩點"。他丈量地塊的尺寸,觀察李某強的作息規律,研究李家院子的布局。
他在計算。
計算什么?計算怎么殺,最方便;計算怎么殺,最徹底;計算怎么殺,最解恨。
他的心理,已經從"爭地"徹底轉變為"滅門"。
惡魔的誕生
2026年6月22日,農歷五月十三。
凌晨五點,天還沒有全亮。隆堯縣的村莊里,炊煙還沒有升起,路上偶爾有一兩條狗在溜達。
范某奇早早就醒了。
他把那把黑色刀柄的水果刀揣進褲兜,扛起一把鐵鍬,出了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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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目標,是那塊爭議了三十年的土地。
他走到地頭的時候,發現李某強已經在那里了——李某強也在看地,也在"守著"。兩個老對手,在這個清晨,又一次相遇。
沒有人知道第一個開口說話的人是誰,也沒有人知道他們具體說了什么。
但接下來的事情,所有人都知道了。
范某奇掄起鐵鍬,直接拍在李某強的身上。李某強根本沒有防備,一下子被打倒在地。然后是第二下、第三下、第四下……范某奇一下一下地拍,像是在拍打多年的仇人,又像是在發泄多年的怨恨。
直到李某強不再動彈。
然后,范某奇從褲兜里掏出那把刀。
他蹲下來,朝已經倒地的李某強連捅了數刀。每一刀都很深,每一刀都帶著恨。
殺完第一個人后,范某奇站起身,朝李某強家走去。
他還有四刀要捅。
李某強家此時還有三個人在睡夢中。
他的母親,56歲。
他的前妻,32歲——注意,是"前妻",說明這個家庭已經破裂,但前妻仍然住在這里,或許是為了照顧孩子。他三歲的小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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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某奇走進院子,穿過堂屋,在北屋正門口停下來。
他舉起刀。
第一個倒下的是李某強的母親。56歲的老人,在自己家的門口,在清晨的睡夢中,沒能發出任何呼救,便已身中數刀。
第二個是32歲的前妻。她或許是被動靜驚醒,試圖逃跑或反抗,但迎來的同樣是冰冷的刀刃。
第三個是三歲的孩子。
三歲。他來到這個世界不過三年,還在學著說話,學著走路,剛剛學會叫"爺爺"。他甚至可能不理解什么是死亡。他只是睡著,然后,再也沒有醒來。
范某奇從李家出來。
他沒有收手。
在附近的巷道口,范某奇遇見了一個騎著電動車的小孩。
那是李某強九歲的大孫子。早晨去上學,騎著一輛小小的電動車。
九歲的孩子看見鄰居范叔叔,應該會禮貌地叫聲"叔"。
或者,他什么都沒來得及說。
范某奇舉起刀。
又一條年幼的生命,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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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李某強的父親、他的母親、他的前妻、他的兩個幼孫——五口人,全部遇難。
范某奇顯然不在乎這一點。在那一刻,仇恨已經蒙蔽了他所有的理智。他要的不只是"討個說法",而是"滅門"。
偏執與毀滅
殺人之后,范某奇撥打了110報警電話。
"我殺人了。"他說。
然后,他站在案發現場,等待警察到來。被抓獲時,他的身上還沾著血跡。
這就是辯護人一再強調的"自首情節"——范某奇在作案后主動撥打報警電話,并在現場等待,沒有逃跑,沒有拒捕。
2025年11月28日,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被告人范某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范某奇持械先后殺害五人,其中兩人系未成年人,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極大,應依法懲處。雖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
一審宣判后,范某奇提出上訴。但不久之后,他又主動申請撤回上訴。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復核認為:對于相鄰糾紛,應通過合法途徑解決,而不能以糾紛為由行兇殺人,更不能濫殺無辜。范某奇雖有自首情節并認罪悔罪,但不足以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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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河北省高院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2026年春節前,罪犯范某奇被執行死刑。
從案發到執行,不到八個月。這在故意殺人案的司法程序中,算得上高效。
案子結束了。兇手伏法了。死刑執行了。
但有些東西沒有結束。
那塊引發糾紛的土地還在。馬莊村還在。日復一日的生活還在繼續。只是,曾經住在同一個院子里、相互照面的五個人,再也不會回來了。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他的殺戮并不止步于糾紛的當事人——李某強之父。他將刀揮向了一個家庭中的所有成員,包括兩個懵懂的孩子。三歲的次孫,九歲的長孫。他們甚至不知道范叔叔和爺爺之間有什么過節。
三十年的鄰里糾紛,最終釀成了五尸六命的慘劇。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人與人之間的矛盾,最怕的不是爭吵,而是"認死理"。范某奇的偏執,最終不僅毀滅了別人,也毀滅了自己——連同他那把提前買好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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