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嬉鬧受傷起糾紛,溫情調解護苗促和睦。近日,渾江區法院河口法庭堅持未成年人優先、柔性化解糾紛理念,歷經五個多小時耐心溝通、溫情疏導,成功調處一起校園嬉鬧引發的未成年人健康權糾紛,讓三名涉事未成年學生冰釋前嫌、和好如初,以有溫度的司法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社會與法律效果。
據悉,該案當事人均為在校初一未成年學生。課間休息期間,三名學生在校園嬉戲玩耍時不慎發生意外,導致其中一名學生受傷。事故發生后,三方家長就賠償、責任承擔等問題爭議較大,多次協商未果,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考慮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若一判了之,極易激化家長矛盾,疏遠同學關系,對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遂決定以調解為突破口,用心用情化解糾紛。庭審當天,三名學生與家長悉數到場參與調解。
調解初期,各方情緒對立、意見分歧明顯。承辦法官堅持法理與情理相融,耐心開展調解疏導,細致釋明未成年人侵權責任、人身損害賠償等相關法律規定,清晰界定各方責任,引導家長理性維權、換位思考。同時,法官對三名學生進行暖心教育,告誡大家校園嬉戲需注意分寸、嚴守安全底線,學會尊重他人、對自身行為負責,珍惜難得的同窗情誼。
調解工作從下午持續推進,一輪溝通未果便反復溝通,一次疏導無效便耐心細說。歷經五個多小時不間斷的勸說調和、情理開導,直至當晚八點多,在法官堅持不懈的努力下,各方家長終于放下爭執、互相諒解,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圓滿解決了本次事故的責任承擔與損害賠償問題。糾紛順利化解后,當事人及家長紛紛對法官延時辦案、盡心盡責的暖心舉措連連道謝,三名少年也徹底消除隔閡,重拾友好同窗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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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柔性調解,既依法保障了當事人合法權益,又最大限度修復了同學關系,有效避免司法程序對未成年人造成二次影響,充分彰顯了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溫度。
下一步,渾江區法院將持續落實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原則,積極高效化解校園矛盾糾紛,以溫情司法護航青少年健康成長,助力平安和諧校園建設。
來源:河口人民法庭
作者:李亞華 朱雪蓮
初審:陳惟男
復審:于滋鈺
終審:燕振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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