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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維亮等231名駕駛人因涉嫌交通違法被朔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四大隊(原平魯交通管理大隊)依法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等相關規定,朔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四大隊擬對了;田維亮等231名違法行為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詳見附表),因無法直接送達和郵寄送達,現予公告告知。
違法行為人有權依法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申請。違法行為人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申請的,應當于公告發布之日起七日內向朔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四大隊提出,逾期未向朔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四大隊依法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申請的,朔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四大隊將依法作出處罰決定。
聯系方式:趙警官0349-6089000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附:《違法行為人基本身份情況及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
朔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四大隊
2026年5月12日
2026年第三批告知公告.docx
來源:平魯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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