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0年2月19日下午,紐約。20歲的排字工喬治·阿倫斯伯格站在《紐約時報》的排版間里,面前是標準的加州字盤。他的工友們從全城各處趕來,圍成一圈。工頭E.A.唐納森握著秒表。
13分55秒。第一盤鉛字排完。13分50秒。第二盤。14分鐘整。第三盤。14分10秒。第四盤。一小時后,計數結果出爐:2064個"em"——約760個單詞,每分鐘13個單詞。而當時普通排字工的時速標準是700個"em",1200算快,1400算頂尖。2000?那是"四分鐘一英里"式的生理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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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倫斯伯格從此有了新綽號:"Velocipede"(腳踏車)。這個年輕人成了當時世界上最著名的排字工。而在接下來的十年里,排字競賽從印刷廠后間的私下較量,變成了面向公眾的 specta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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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轉變與" dime museum"(廉價博物館)的興起同步——這類新型娛樂場所與雜耍、馬戲團、棒球場一起,開始遍布美國各地。最快的排字工被稱為"Swifts",他們的比賽能吸引數千觀眾,獎金高達1000美元,相當于普通排字工半年的工資。
但競賽的歷史遠早于公眾關注。即使在鄉村小印刷廠,工人們也常為啤酒錢或小零錢即興比試。隨著大城市日報崛起、大型排版間出現,競爭才白熱化。到1887年,甚至出現了正式規則手冊《Fast Typesetting》,附帶官方競賽指南和過往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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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速度狂歡的幕后還有另一群參與者:女性排字工。她們以"Swifts"的身份,在競賽中爭取工作場所的平等權利——這在Linotype鑄排機于1880年代徹底改變排版業之前,構成了手排字時代最富戲劇性的尾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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