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農業(yè)廳近日下令緊急調查一起涉及中國廣州市場的榴蓮投訴事件。有中國商人投訴稱,收到的泰國榴蓮疑似為“掉地榴蓮(fallen durian)”,引發(fā)市場關注。泰方警告,如果發(fā)現有包裝廠冒用果農GAP(良好農業(yè)規(guī)范)認證文件認證出口劣質榴蓮,將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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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于一則在網絡上流傳的投訴內容。廣州一名榴蓮商人表示,自己以每箱790元人民幣的價格,購買了60箱泰國榴蓮,每箱6顆,總金額約23.7萬泰銖。
然而收到貨后發(fā)現,部分榴蓮品質異常,不僅榴蓮刺出現碰撞痕跡,果肉內部還有明顯褐色撞傷痕跡。投訴者認為,這些損傷非常像“掉地榴蓮”——也就是榴蓮從樹上掉落后再被撿來出售的果實。
相關貨物顯示,于2026年4月26日從尖竹汶府塔邁縣(Tha Mai)一家包裝廠出口。
泰國農業(yè)廳廳長拉披帕·詹達西里翁(Rapibhat Chandarasrivongs)隨后立即下令當地官員調查涉事包裝廠,并詳細查明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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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yè)廳表示,如果確認存在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責任,對涉案人員進行處罰及起訴。
同時,廳方還要求涉事物流公司及出口商盡快作出解釋。
拉披帕強調,本季泰國榴蓮整體出口品質依然保持高標準,希望果農與消費者繼續(xù)對泰國榴蓮出口體系保持信心。
他說,本季泰國已出口超過45萬噸榴蓮,相當于約1.68億顆榴蓮,而本次投訴僅涉及30顆榴蓮。
更重要的是,中國海關總署本季至今尚未針對泰國榴蓮發(fā)出任何關于“未成熟榴蓮”、BY2化學污染或榴蓮蛀蟲問題的警告。
調查人員隨后追查包裝箱上的果園來源,發(fā)現榴蓮來自尖竹汶府塔邁縣考膠地區(qū)(Khao Kaeo)一名叫卡囊(Khanang)的果農。
對此,卡囊強烈否認涉案,堅稱自己的果園近期沒有遭遇風暴,也從未出售過“掉地榴蓮”。
他表示,自己于2026年4月18日出售了1.5噸榴蓮,且已經通過Kaeng Hang Maeo農業(yè)辦公室的干物質檢測,檢測值分別達到34%與36%,高于規(guī)定標準。
不過,他也透露,當時收購商前來購買榴蓮時,曾要求復印其GAP(良好農業(yè)規(guī)范)認證文件,并表示“不需要附帶交易詳情”。
目前,卡囊已經向警方報案,作為證據證明自己的果園與這批問題榴蓮無關。
農業(yè)廳表示,此次迅速介入調查,正是為了維護“泰國榴蓮”整體聲譽。
如果最終查出有包裝廠冒用GAP認證,或故意出口劣質榴蓮,當局將采取嚴厲法律行動,避免個別不法商家損害整個產業(yè)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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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泰國農業(yè)與食品標準局(ACFS)也宣布加強監(jiān)管,堵住漏洞。
未來,榴蓮收購中心及包裝廠必須嚴格遵守強制性檢驗與收貨標準,以防止未成熟或不合格榴蓮流入出口體系。
農業(yè)廳廳長拉披帕已緊急協(xié)調ACFS,對已注冊的包裝廠展開檢查。ACFS未來將依據《2008年農業(yè)標準法》,加強對包裝廠的監(jiān)管力度。
若發(fā)現包裝廠違反強制標準,可能面臨包括:監(jiān)禁,罰款,立即暫停或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泰國官方表示,此次農業(yè)廳與ACFS聯(lián)合行動,是對企圖利用消費者牟利商家的“強烈警告”。
政府強調,將采取法律行動保護國家經濟、維護泰國榴蓮果農利益,并維持國際市場對泰國水果出口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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