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還能打折?”
這句反問,像一根刺,扎在了無數(shù)打工人的神經(jīng)上。
聊天記錄里,一位求職者面對HR“試用期薪資8折”的說法,發(fā)出了最樸素也最致命的疑問。而對面那位自稱“以為幽默的方式年輕人比較能接受”的HR,顯然沒意識到,這根本不是幽默不幽默的問題,是吃相難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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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荒唐的是,對方開出的條件堪稱“剝削全家桶”:底薪2500,試用期打八折變成2000,全勤100不打折但要轉正才有,租房補助350“轉正后才有”,社保補助150也是“轉正后才有”,最后來一句“轉正滿一年給上五險”——滿一年才給上五險,這已經(jīng)不是在打擦邊球,這是在法律的底線上蹦迪。但今天我們不談五險,就談那個看起來“合理”的試用期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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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八折到底是誰發(fā)明的?查遍《勞動合同法》,沒有任何一條規(guī)定“試用期工資可以打八折”。法律只說了: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且不能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注意,那個80%是上限天花板——是說你試用期工資最低可以低到這個程度,而不是說公司有權一律給你打八折。可到了某些企業(yè)嘴里,80%就成了“法定標準”“行業(yè)慣例”“公司規(guī)定”。于是,2500的底薪試用期先扣500,轉正再補回來。這500塊錢不多,但惡心。
更惡心的是,試用期不只是工資打折,你的權利也在打折。試用期內,公司可以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而且不需要支付經(jīng)濟補償。法律上對這個“不符合錄用條件”有嚴格要求:必須事先明確告知錄用條件、必須有客觀證據(jù)、必須經(jīng)過考核。但現(xiàn)實中呢?一句“感覺不太合適”“融入不了團隊”“態(tài)度不夠積極”,試用期員工就被打發(fā)了。你甚至沒法爭辯,因為連個像樣的考核標準都沒有。于是打八折的工資拿了一個月、兩個月,最后連這份打折的工資都沒捂熱,人就被掃地出門了。
這是不是剝削?當然是。
剝削的本質是什么?是資方利用自己強勢的市場地位,將本應由自己承擔的經(jīng)營風險,轉嫁給毫無議價能力的勞動者。試用期為什么存在?法律本意是給雙方一個互相考察的機會,是一個雙向選擇的緩沖期。但在實踐中,它變成了企業(yè)降低用人成本、規(guī)避用工風險的工具。工資打八折,社保拖著不交,辭退零成本——試用期員工變成了“廉價試用工”,用著不滿意就換下一個。尤其是在勞動力供過于求的當下,你不接受八折,后面排隊的人有的是。HR那句“你看看其他的吧,我這邊暫時不合”,不是隨口一說,而是赤裸裸的權力展示。
可悲的是,很多人已經(jīng)習慣了。習慣了試用期工資就該低人一等,習慣了試用期內戰(zhàn)戰(zhàn)兢兢如履薄冰,習慣了被辭退后自認倒霉。甚至有人會說:“試用期八折不是挺正常的嗎?哪家公司不這樣?”當一種剝削變得普遍,人們就不再把它當作剝削,而是當作“規(guī)則”。
但規(guī)則從來不是天經(jīng)地義的。現(xiàn)在的“正常”,是過去的人一點點爭來的。八小時工作制正常嗎?雙休日正常嗎?加班費正常嗎?這些今天看起來再正常不過的東西,當年都是被資本家痛罵“破壞經(jīng)濟”的洪水猛獸。而試用期八折這種“正常”,總有一天也會被扔進歷史的垃圾桶。前提是,有人不把它當作正常。
那位求職者最后說“你看看其他的吧”,轉身走了。這一走,不只是拒絕了這家公司,也是在用腳投票,告訴所有想占便宜的企業(yè):我不陪你玩這個游戲。一個人不玩,改變不了什么。但如果越來越多的人不玩了,如果打工人不再是待宰的羔羊,而是敢于問出“薪資還能打折”的質疑者,那這八折的歪風,總有吹不動的一天。
試用期不是打折季,勞動不是促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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