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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拾遺記·補遺卷二十一》
貞魂化碧·李烈婦傳
開篇詩曰:
寒燈寂寂照空幃,七載望夫夫未歸。
堂上親心翻作鐵,門前豺虎欲相欺。
霜刃一橫天地裂,丹心九死鬼神悲。
千秋貞烈洪雅水,猶向墳前咽落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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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折 貧家碧玉
卻說清代乾隆年間,洪雅縣西陲有一處小村莊,依山傍水,竹樹環合,雖沒有什么顯赫的名聲,卻是李家幾代人繁衍生息的地方。村中住著一戶農家,戶主名叫李之陽,世代務農,守著幾畝薄田,勉強糊口。他的妻子曾氏,是個勤勞樸實的農婦,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雖不富裕,日子倒也過得安穩。
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曾氏生下了一個女兒。那年秋天,院子里的桂花開了,滿樹金黃,香飄十里。李之陽抱著新生的女兒,站在桂花樹下,高興得合不攏嘴,便給女兒取了個小名,叫桂英。大名則按族譜排輩,單名一個貞字。
這李貞自幼便與別的孩子不同。別的孩子在村頭追逐嬉鬧,她卻安安靜靜地坐在母親身邊,學紡線、學織布、學針線女紅。她才七八歲,繡出的花朵就栩栩如生,村里的嬸子大娘見了,無不嘖嘖稱贊。
李之常對妻子說:“咱這閨女,又勤快又靈巧,將來不知誰家有福氣娶了她。”
曾氏笑道:“急什么,這才多大,還沒到說親的年紀呢。”
可這親事,偏偏就來得早。
李貞剛一歲多時,還躺在襁褓里咿咿呀呀地學語,李之陽的一個同鄉好友便來提親。那人家姓胡,叫胡世明,家中有個侄子叫胡建盛,與李貞同年所生,想結個娃娃親。
李之陽與胡世明是多年的交情,兩人脾性相投,便一口答應了下來。兩家互換庚帖,定下了這門親事。
李貞當時還什么都不懂,躺在母親的懷里,睜著一雙烏溜溜的大眼睛,看著大人們說說笑笑,哪里知道,這一紙婚書,竟牽連了她一生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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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折 夫家零落
胡建盛的命,比李貞苦得多。
他還在襁褓中時,父親就因病去世了。母親年輕守寡,日子過得艱難,熬了幾年,實在撐不下去,便改嫁到了外鄉。胡建盛沒了爹,又沒了娘,只能跟著伯父胡世明生活。
胡世明自己也是個窮漢,家中幾畝薄田,勉強糊口。多了一張嘴吃飯,日子過得更加拮據。胡建盛從小就在伯父家砍柴、放牛、做農活,沒讀過一天書,也沒享過一天福。
兩個孩子一天天長大。李貞出落得水靈靈的,十里八鄉都知道李之陽家有個俊姑娘。胡建盛也長成了一個高挑結實的小伙子,雖說家境貧寒,但為人老實本分,做事勤快肯干。
按照當初的約定,胡建盛到了該娶親的年紀。可胡世明拿不出彩禮,也擺不起酒席。他愁眉苦臉地對胡建盛說:“侄啊,伯父沒本事,實在拿不出錢來給你辦婚事。你先出去闖闖,掙了錢回來,再把媳婦娶進門。”
胡建盛沒有怨言。他知道伯父的難處,也知道自己窮,不出去闖,一輩子也翻不了身。
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胡建盛拜別伯父,背著簡單的行囊,踏上了外出謀生的路途。
臨走那天,他特意繞到李貞家,遠遠地看了李貞一眼。李貞站在門口,也看到了他,羞澀地低下了頭。
胡建盛沒有上前說話。他在心里默默發誓:等我掙了錢,一定風風光光地回來娶你。
這一別,就是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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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折 望夫七載
胡建盛走后,李貞的日子并不好過。
她本應嫁到胡家去,可胡建盛不在家,她不能一個人嫁過去。按照當時的規矩,未過門的媳婦住在婆家也不是不行,但胡世明一個大男人,家里連個女人都沒有,實在不方便。胡世明便對李之陽說:“親家,建盛出門了,不知什么時候回來。讓貞兒先回娘家住著吧,等建盛回來了,再接她過門。”
李之陽也覺得在理,便把女兒接回了家。
可李家的日子也不好過。李之陽的幾畝薄田收成不好,賦稅又重,常常是吃了上頓沒下頓。李貞有個堂兄叫李金詔,也住在李家,一大家子擠在一起,日子過得緊巴巴的。
后來,李之陽聽說丹棱那邊地租便宜,便舉家遷了過去。住了一段時間,又聽說犍為那邊好謀生,又搬到了犍為。顛沛流離,居無定所。
無論搬到哪兒,李貞從不抱怨。她每日天不亮就起來,紡線、織布、做針線活,換些錢補貼家用。她的手巧,繡的東西拿到集市上,總是第一個賣完。鄰居們都夸她:“李家的閨女,又勤快又能干,誰娶了她真是祖上積德。”
可李貞心里,惦記的不是別人,是那個一去不回的胡建盛。
七年了,整整七年,沒有一封信,沒有一個口信,沒有任何音訊。
有人說,胡建盛在外面發了大財,娶了別的女人,不想回來了。有人說,胡建盛在外面遇到了強盜,被打死了。還有人說,胡建盛去了邊關當兵,早就戰死沙場了。
李貞不信。她對母親說:“娘,建盛不是那種人。他一定會回來的。”
曾氏嘆口氣:“閨女,你還要等他多久?你都二十五了。再等下去,就老了。”
李貞低下頭,不說話。
她知道母親是為她好。可她心里放不下那個人。那個在村口遠遠看她一眼、連話都沒說就轉身離開的人。
她放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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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折 豺狼環伺
李貞在等胡建盛,可有人不想讓她再等了。
胡世明的表侄,有個叫伍忠全的,是洪雅人,走南闖北做點小買賣,見過些世面。他有個表弟叫盧金華,剛剛死了老婆,正急著續弦。伍忠全便動起了李貞的心思。
乾隆三十三年(公元1768年)正月初,伍忠全來到胡世明家拜年。酒過三巡,胡世明說起胡建盛的事,嘆道:“建盛出去七年了,音信全無,怕是兇多吉少了。李家的閨女一直等著,也不是個辦法。她爹媽年紀也大了,總不能讓她在娘家待一輩子吧。”
伍忠全趁機說:“我有個表弟盧金華,剛死了老婆,正想找個媳婦。表叔要是同意,就讓盧金華去李家提親,彩禮由他出,表叔您做主婚人。這事成了,李家的閨女有了歸宿,表叔您也了卻一樁心事,豈不是兩全其美?”
胡世明喝了不少酒,腦子暈乎乎的,也沒多想,便含糊地點了點頭。
伍忠全大喜過望,出了胡家的門,就去找盧金華。盧金華一聽李貞又年輕又能干,還是個黃花大閨女,當即拍著大腿說:“好!這事要成了,我給你十兩銀子的謝禮!”兩人帶著幾匹布、幾壺酒,興沖沖地往李家去了。
李之陽夫婦見來了客人,忙著端茶倒水。伍忠全說明來意,李之陽愣住了,半晌說不出話來。
曾氏試探著問李氏:“閨女,胡家那后生七年沒音信,怕是……要不,你看看盧家這后生?家境殷實,人也還過得去……”
李貞一聽,眼淚奪眶而出:“娘!我生是胡家的人,死是胡家的鬼!我丈夫只是出門在外,不是死了!你們叫我改嫁,我寧可死!”
李之陽見女兒哭成這樣,心疼了,便對伍忠全說:“這事……還是等胡建盛有了消息再說吧。女兒不愿意,我做爹的不能硬逼。”
伍忠全碰了一鼻子灰,帶著盧金華悻悻離去。
可有人不甘心。
這人是李金詔,李貞的堂兄,一直與李之陽同住。此人游手好閑,整日想著不勞而獲。他見伍忠全出手闊綽,盧金華愿意出大價錢,心中便起了貪念。
他追出村外,叫住伍忠全,神秘兮兮地說:“伍兄留步!我家堂妹那邊,包在我身上。只要你們出得起價,這事保成!”
伍忠全眼珠一轉:“出多少?”
李金詔伸出兩根手指:“二三十兩銀子。另外,我叔父養了我妹妹這么多年,三千錢的飯食費,總該出吧?”
盧金華一聽,這價錢雖然不便宜,但能娶到一個年輕貌美的媳婦,也值了。他當場答應,從懷中掏出銀子,數了數,遞給李金詔。那天是正月二十六日。
李金詔接過銀子,揣進懷里,心中美滋滋的。他對伍忠全說:“你們二月初四來迎親。不必問我妹妹愿不愿意,我來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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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折 霜刃驚鴻
李金詔興沖沖地回了家。他沒有把收銀子的事告訴李之陽,只是冷冷地說:“叔父,胡世明那頭已經答應了。我妹妹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我已經和那邊約好了,二月初四來迎親。您要是不同意,他們就去告官。到時候,您吃不了兜著走!”
李之陽聽得目瞪口呆,渾身發抖。他知道李金詔心狠手辣,什么事都干得出來。他更知道,伍忠全和盧金華都不是善茬。可他一個窮莊稼漢,拿什么跟他們斗?
李之陽拉著曾氏的手,老淚縱橫:“我苦命的閨女啊……”
那幾天,李貞把門關得緊緊的,不吃不喝,只是哭。哭得眼睛腫得像桃子,聲音也啞了。
二月初四,天還沒亮,伍忠全、盧金華帶著一伙人,吹吹打打地來了。
火把將院子照得通明。盧金華穿著大紅袍子,坐在堂下,得意洋洋。伍忠全在院子里吆五喝六。曾氏被支使到廚房溫酒。李之陽被逼著在堂上焚香,招呼客人。
李金詔帶著幾個人,到李貞房門口催她上轎。
李貞坐在床邊,嘴唇咬出了血。她看著李金詔,這個從小一起長大的堂兄,如今卻成了逼她走向死路的惡鬼。
“堂兄,”李貞說,聲音出奇地平靜,“我丈夫外出,無依無靠,才回娘家暫住。你是我的堂兄,同堂共居,你不庇護我、憐憫我也罷了,反倒勾結外人逼我改嫁!”
李金詔臉色一變,正要發作,李貞接著說:“我今日死在這里,做鬼也不放過你!我詛咒你,子孫不昌,斷子絕孫!”
聲音雖不大,卻像刀子一樣,扎進在場每一個人的心里。
盧金華從堂下跳起來,指著李貞的房門破口大罵:“給臉不要臉!嫁我是你的福氣,你有什么不愿意的——”
話沒說完,只聽房內“撲通”一聲悶響,像有什么沉重的東西摔倒在地。
眾人一愣,沖進門去。眼前的一幕,讓所有人都僵住了。
李貞倒在血泊中,一把剪刀深深地扎入自己的咽喉。鮮血汩汩地往外涌,染紅了她的衣襟,染紅了床前的泥地。她的眼睛還睜著,望著屋頂,望著那看不見的青天,似乎有說不盡的冤屈。
屋里尖叫聲、哭喊聲響成一片。
伍忠全臉色煞白,推了推盧金華:“快走!出人命了!”兩人帶著那伙人,連滾帶爬地躥出了院子,消失在夜色中。
李金詔也嚇得站不穩,跌跌撞撞地往外跑。
李之陽撲到女兒身邊,抱著她,嚎啕大哭。曾氏從廚房趕來,看到女兒滿身是血,當場昏了過去。
李貞沒有當場死去。她在血泊中掙扎了九天,最終還是沒能挺過來。那一年,她只有二十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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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折 天理昭彰
李貞死后,李之陽告到洪雅縣衙。
縣令姓周,為官還算清明。他聽了案情,勃然大怒,當即下令將李金詔、伍忠全、盧金華三人捉拿歸案。
初審之后,縣里依律擬判:李金詔威逼有夫之婦改嫁,致其死亡,比照“威逼人致死”之律,從重處罰;伍忠全、盧金華身為從犯,減等處置;胡世明雖未參與逼嫁,但身為胡建盛之伯父,不護侄媳,反允其改嫁,亦有不當,按“不應為而重為”律條處置;李之陽被逼無奈,免究。
案子報到省里。臬臺大人張廷琛仔細審閱案卷,認為縣里判得太輕了。他提起朱筆,一字一句地寫下判詞:“李金詔為貪錢財,竟逼已有丈夫之堂妹改嫁,致令慘死,情節惡劣,法無可赦。改判絞監候。伍忠全、盧金華身為從犯,助紂為虐,各改判流三千里。胡世明依原議。李之陽免究。李氏矢志守節,堅貞不屈,為親所逼,以死全節,依例旌表。”
上報刑部,刑部核準。乾隆三十四年(公元1769年)九月,終審定案。次年二月,洪雅縣奉旨在李貞墓前建立貞節牌坊。牌坊是青石砌成的,高約三丈,上有“貞烈可風”四個大字。坊柱上刻著一副對聯:
一死全名,節比青松堪傲雪
千秋垂范,心同白石不沾塵
牌坊立起來的那天,方圓幾十里的百姓都來了。有人嘆,有人哭,有人罵。
同年十月,李金詔被執行絞刑。據說行刑那一天,天空忽然烏云密布,電閃雷鳴,大雨傾盆而下。圍觀的人說,那是老天爺在為李貞申冤。
伍忠全、盧金華被押解上路,流放三千里外的苦寒之地。盧金華走到半路就病死了,伍忠全到了流放地,沒多久也死了。天理昭彰,報應不爽。
胡建盛后來怎樣了?沒有人知道。他始終沒有回來。有人說他死在了異鄉,有人說他去了更遠的地方,再也沒臉回來。李貞等了他七年,到死也沒能等到他。
李貞的墓,在洪雅縣城外的一片山坡上。周圍種著幾棵松樹,四季常青。每逢清明,附近的百姓都會來掃墓。墳前的香爐里,香灰總是堆得滿滿的。
牌坊,碑記,志書上的文字——都還在。那些冰冷的石頭和白紙黑字,訴說著一個有血有肉的故事。
有詩嘆曰:
七載望夫夫不歸,一門豺虎欲相欺。
霜鋒斷頸紅猶在,貞魄凌霄死亦奇。
三尺牌坊青石冷,千年荒冢暮鴉悲。
至今洪雅江頭月,猶照當年濺血衣。
這正是:
貧家有女初長成,七歲許字胡家郎。
夫婿飄蓬去不返,妾身守志待歸航。
堂兄貪賄逼改嫁,弱女捐生全節亡。
天理昭彰終有報,牌坊千載立斜陽。
附記:
據說《李烈婦紀略》碑刻貞節牌坊20世紀60年代被毀,部分石構件尚存。李烈婦墓在洪雅縣城外,今已不存,但故事仍在民間流傳。
本回依據蔡汝瑤撰寫的《李烈婦紀略》改編,原章收錄于清嘉慶《洪雅縣志·藝文志》,是研究清代婦女生活和婚姻制度的重要史料。一個小人物的故事,一段湮沒在泛黃志書中的往事,時隔兩百多年重新翻開,那些用生命捍衛尊嚴的女子,依然令人動容。該故事依然警醒世人!
補遺卷二十一完
(小說作者:唐從祥,筆名唐駁虎,《玉屏拾遺記》歷史神話故事小說已經申請著作權登記保護,侵權必究!未經允許不得轉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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