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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劉巖
經申請執行人申請,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法院向社會發布懸賞舉報公告,凡提供線索真實有效,促使案件債權全部或部分實現,或通過所提供的線索找到被執行人下落使其到案履行債務的,本院將根據申請執行人的承諾,由申請執行人兌付一定金額的賞金。
本院鄭重承諾,將對提供線索的人員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被執行人:楊可鑫
身份證號:2201062000****0829
未履行標的:人民幣11000.00元
案號:(2026)吉0106執212號
懸賞條件:如果案外人提供有效的財產線索并執行到位的,不包含本院已掌握的財產線索(或提供有效被執行人下落線索并對被執行人成功采取強制措施的),申請人承諾自為舉報人提供1000.00元的獎勵。
聯系人:趙法官
舉報電話:0431-88559756
2026年5月8日
初審:劉巖
復審:韓蕊
終審:姚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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