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網店賣家都有一個誤區:我只是個小賣家,又不是自己生產的,賣點小東西怎么可能侵權?杭州中院最近的一判決,給所有網店賣家敲響了警鐘。
![]()
蔡某在淘寶上銷售一款"玩具槍射擊靶",銷量并不算大。然而,這款產品被專利權人盯上了,一紙訴狀告到法院。杭州中院經審理認定,被訴產品的全部技術特征與涉案實用新型專利的權利要求一一對應,明確落入專利保護范圍,構成侵權。最終法院判令蔡某停止銷售,并賠償權利人包括維權合理費用在內共計1萬元。
這個案子有兩個核心要點,每一個網店賣家都必須知道。
第一,個人賣家同樣會侵權。 很多人以為《專利法》只管工廠生產,跟自己賣貨沒關系。大錯特錯!法律明確禁止的不僅是制造,銷售、許諾銷售同樣屬于侵權行為。什么叫許諾銷售?你在淘寶上架商品、標好價格等人來買,這就已經是許諾銷售了。哪怕你不是生產者,只要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就賣貨,一樣要承擔法律責任。蔡某雖非自制產品,但上架銷售的行為本身就已違法。
第二,合法來源抗辯不是萬能的。 《專利法》確實給了銷售者一條退路——如果能證明產品有合法來源,可以不承擔賠償責任,只需停止銷售。但這個抗辯是有嚴格條件的:你必須拿出真實的進貨憑證、供貨方的詳細信息,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蔡某在庭審中無法提供任何進貨憑證,合法來源抗辯不成立,只能自掏腰包賠償1萬元。
1萬元看似不多,但對小賣家來說也是一筆意外損失。更關鍵的是,這類案件并不少見,銷量小不等于風險小,專利權人維權的成本越來越低,而賣家一旦敗訴,賠償加上訴訟費,虧的遠不止一點。
所以,給所有網店賣家三句忠告:上架前務必排查專利風險,別心存僥幸;進貨一定留好憑證,發票、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都要保存;銷量再小也可能被起訴,合規經營才是長久之計。
▼ 往期熱文推薦 ▼
【溫馨提示】文中部分圖片來源網絡,版權歸屬原作者,若有不妥,請聯系告知修改或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