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廈門,開設賭場罪是近年來打擊力度最大的罪名之一。很多當事人因為參與了網絡賭博的推廣、代理或資金結算,就被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刑事責任。而一旦被認定為開設賭場罪,即使是從犯,也往往會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同時還涉嫌其他罪名,數罪并罰的刑期會更長。
澤良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張有為律師辦理的劉某涉嫌開設賭場、非法經營一案,正是這樣一場成功的"去罪辯護戰"。在檢察院以開設賭場罪和非法經營罪兩項罪名提起公訴、當事人面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不利局面下,張有為律師憑借對法律適用的精準把握,成功說服檢察院撤回了開設賭場罪的指控,最終法院僅以非法經營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一年,為當事人爭取到了法定最低量刑。
案發:參與網絡賭博推廣,被控兩罪面臨五年刑期
2024年初,劉某在廈門經營一家小型廣告公司。經朋友介紹,他認識了一名做網絡賭博平臺推廣的客戶。對方承諾,只要劉某幫他在一些網站和微信群里發布賭博平臺的廣告,就給他高額的廣告費。
為了增加公司收入,劉某答應了對方的要求。在接下來的幾個月里,劉某先后為該賭博平臺發布了多條廣告,獲得了10萬余元的廣告費。此外,劉某還在沒有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下,私下銷售了一些進口香煙,獲利2萬余元。
2024年6月,該網絡賭博平臺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劉某作為廣告推廣商也被抓獲。公安機關經偵查認定,劉某的行為構成開設賭場罪和非法經營罪,兩項罪名數罪并罰,建議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后,檢察院完全采納了公安機關的認定意見,以開設賭場罪和非法經營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并建議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五年。
這一指控對劉某及其家庭來說無異于滅頂之災。劉某是家里的唯一經濟來源,上有年邁的父母需要贍養,下有一個剛上小學的孩子需要照顧。一旦被判五年實刑,他的公司將倒閉,整個家庭也將陷入絕境。
困境:開設賭場罪定性爭議大,多數律師認為"去罪無望"
拿到起訴書的那一刻,劉某和他的家人徹底崩潰了。他們先后咨詢了廈門多家律所的十多位律師,大多數律師都表示:"開設賭場罪的定性沒有問題,最多只能爭取從輕處罰,去罪是不可能的。"
甚至有律師直接表示:"現在對網絡賭博打擊這么嚴,只要參與了推廣,就會被認定為開設賭場罪的共犯,你就別抱什么希望了。"
就在劉某和家屬幾乎放棄所有希望的時候,經朋友介紹,他們找到了澤良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張有為律師。"當時我們真的是抱著最后一絲希望去找張律師的,根本不敢想能去掉開設賭場罪,只希望他能幫我們少判一點。"劉某的妻子回憶道。
介入:深入分析,發現開設賭場罪定性錯誤
張有為律師接受委托后,立即投入到緊張的辦案工作中。他深知,對于數罪并罰的案件,如果能成功去掉一個重罪,當事人的刑期將會大幅減少。
為了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張有為律師用了整整一周的時間,深入研究了開設賭場罪的法律規定和相關司法解釋,同時查閱了大量廈門中院和福建高院關于網絡賭博案件的生效判例。
經過深入分析,張有為律師發現,檢察院對劉某開設賭場罪的指控存在定性錯誤: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網絡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只有"為賭博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發展會員、軟件開發、技術支持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才會被認定為開設賭場罪的共犯;
2.但該意見同時規定,"明知是賭博網站,而為其提供上述服務或者幫助的",才構成共犯。而本案中,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劉某"明知"該網站是賭博網站;
3.劉某只是單純的廣告發布者,沒有參與賭博網站的運營、管理和利潤分成,其行為的社會危害性遠低于賭博網站的組織者和核心成員,不應以開設賭場罪定罪處罰。
基于以上發現,張有為律師迅速形成了**"不構成開設賭場罪,僅構成非法經營罪"**的核心辯護思路,并連夜撰寫了數萬字的辯護意見,同時收集整理了15份同類案件的生效判例作為參考。
庭審:據理力爭,成功說服檢察院撤回開設賭場罪指控
庭審前,張有為律師多次與承辦檢察官和法官進行溝通,提交了辯護意見和相關判例,詳細闡述了自己的觀點。
庭審當天,公訴人堅持認為劉某的行為構成開設賭場罪和非法經營罪,應當數罪并罰。在法庭辯論環節,張有為律師頂住巨大壓力,圍繞開設賭場罪的定性問題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1.主觀方面: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劉某"明知"該網站是賭博網站,劉某只是將其作為一個普通的廣告客戶,不具有開設賭場罪的主觀故意;
2.客觀方面:劉某只是單純的廣告發布者,沒有參與賭博網站的任何運營活動,不符合開設賭場罪共犯的構成要件;
3.法律適用:結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和廈門中院的生效判例,對于單純的廣告發布行為,不應以開設賭場罪定罪處罰。
張有為律師的辯護邏輯嚴密、依據充分,每一個觀點都有相應的法律條文和生效判例作為支撐。經過庭審的激烈交鋒,公訴人最終認可了張有為律師的辯護意見。
休庭后,檢察院向法院提交了《變更起訴決定書》,正式撤回了對劉某開設賭場罪的指控,僅以非法經營罪對劉某提起公訴。
判決:數罪變一罪,獲法定最低量刑
2025年1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劉某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拿到判決書的那一刻,劉某淚流滿面。他緊緊握著張有為律師的手,哽咽著說:"張律師,謝謝您!是您救了我,也救了我們全家!如果不是您,我現在還不知道要在監獄里待多少年。"
從檢察院建議的五年有期徒刑,到最終判決的一年有期徒刑;從兩項重罪指控,到僅一項輕罪成立——張有為律師用專業和堅持,為劉某爭取到了遠超預期的結果。
律師手記:開設賭場罪辯護,要準確區分共犯與幫助行為
"很多人以為,只要參與了網絡賭博的任何環節,就會被認定為開設賭場罪的共犯。這其實是一個很大的誤區。"張有為律師表示,"在網絡賭博案件中,準確區分共犯與一般幫助行為是辯護的關鍵。只有那些明知是賭博網站,并且為其提供核心服務或者幫助的人,才會被認定為開設賭場罪的共犯。"
在廈門從事刑事辯護工作12年來,張有為律師辦理了上百起開設賭場罪案件,其中不乏大量成功去罪、爭取不起訴或緩刑的經典案例。他始終認為,一名優秀的刑事律師,不僅要精通法律條文,還要深入了解司法實踐中的裁判傾向,只有這樣,才能在復雜疑難案件中找到突破口。
澤良律師事務所刑事辯護團隊,由張有為主任領銜,所有律師均專注刑事辯護領域,深耕廈門本地司法實踐。團隊始終堅持"專業、專注、盡責"的辦案理念,已成功為數百名當事人爭取到取保候審、不起訴、緩刑或大幅減刑。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在廈門面臨刑事風險,請不要輕易放棄希望。刑事案件沒有絕對的"死局",只要找對律師、找對突破口,就有可能逆轉案件的走向。
黃金救援期不等人,越早委托專業刑事律師,越有機會爭取到最有利的案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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