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原網
近日,“整條街因惡意退貨太多被商家拉黑”的消息,沖上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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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揚子晚報報道,5月6日,一位網友在社媒發帖稱,自己在某電商平臺看中了一款商品,商品界面卻顯示其地址無法收貨。
她詢問客服,對方表示店鋪將她所在的街道拉黑了,“這個街道不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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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曾拉黑過特定街道的商家都表示,拉黑并非出于惡意,而是商家面對惡意退貨與高額損失時的自我保護之舉。
同樣“拉黑”過該街道購買地址的女裝電商從業者小王(化名)稱,這個街道的客戶服裝退貨率較高,且部分退貨商品有穿著痕跡。
快遞公司的工作人員曾告訴小王,該街道從事直播行業的住戶較多。小王表示,“有一次,我看到一個人穿著我家的衣服做團播,但后來她申請退貨,退貨原因是她覺得商品質量有問題,顯腿短,還上傳了自己團播的照片。”小王認為對方的退貨請求不合理,“相當于商家的貨變成了免費的直播服裝,還要幫人清洗,基本上都會影響二次銷售的。”
日用品商家小吳(化名)稱,她之所以會選擇拉黑一整個街道的地址,是因為拉黑個人后,有些買家還會換號再購買,“作為賣家,只能通過拉黑這種方式規避風險。”小吳表示,還有一些商家的拉黑地址的范圍更大。
律師:商家有權不與特定消費者交易
但不能歧視性拒售
江蘇潤商律師事務所主任崔武律師稱,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7天無理由退貨的核心前提是“商品完好”,部分商家遇到的直播穿完退貨、弄壞商品退貨等情況,本質上是買家濫用了7天無理由退貨權,屬于不當行使權利,商家有權拒絕此類退貨。
但問題的關鍵是,商家能否因為某一區域整體退貨率偏高,就拉黑該區域內所有的消費者?崔武律師指出,從民事合同的角度看,商家有權在承諾前選擇不與特定消費者交易,這是市場主體的經營自主權。某些商家的拒售行為,是基于該區域惡意退貨率較高這一具體事實,有其現實合理性,但不能將“拉黑”擴大為對整個區域所有消費者的歧視性對待,如果這樣則可能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0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面臨市場監管部門的調查。
商家不應拉黑整個街道
那惡意退貨問題到底該如何破局?
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惡意退貨、僅退款不退貨、穿后退貨等亂象頻頻引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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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此類問題,有商家推出了“巨型吊牌”,也有商家跨省跑1600公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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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對此評論稱:在輿論場域中,買賣雙方的對抗越來越激烈,形成“惡意退貨—商家防御—消費者不滿—矛盾加劇”的惡性循環。如何破解困局?其實早就有答案。平臺應該扛起責任,完善規則,細化退貨審核標準,明確惡意退貨的界定與處罰,平衡買賣雙方權益,不能再為了流量和好評,過度偏向消費者,導致商家維權艱難。商家要守住法律與倫理底線,通過優化商品質量、精準描述信息等方式降低退貨率,用理性方式維權而非極端拉黑;消費者也要恪守誠信底線,理性行使售后權利,不要濫用規則,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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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評論也在評論中指出:比起一味強調“消費者權益”或“商家委屈”,更現實的方向,還是推動退貨成本承擔機制進一步細化、合理化。
比如,對明顯超出正常消費習慣的高頻退貨行為,平臺可以探索更具區分度的運費險機制,而不是讓所有用戶都以幾乎相同的成本享受同等退貨條件。對于長期退貨率異常偏高的賬號,適當提高運費險費用,或在一定范圍內由消費者承擔部分退貨運費,本就是更符合市場邏輯的做法。對于退貨率低、信用良好的消費者,則完全可以繼續給予更便利、更寬松的服務體驗。
與此同時,商家端也并非沒有改進空間。現實中,一些退貨糾紛本就源于商品圖片過度美化、尺碼標準混亂、版型信息模糊等問題。減少“貨不對板”,本身也是降低無效退貨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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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評論員 楊鑫宇 整理:陳茜)綜合:揚子晚報、極目新聞、網友評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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