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為監獄里的事全是監獄管?錯了!2026年新修訂的《監獄法》里,公安機關藏著8大核心職責,連罪犯離監探親都得他們盯著!今天就給你扒一扒這些你不知道的細節,看完絕對刷新認知。
要是罪犯從監獄跑了,監獄自己抓不到,就得公安出手追捕,監獄配合就行。還有一種情況:罪犯在離監探親、特許離監或者脫逃期間,在監獄外犯了新罪,那這個案子就歸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別以為跑出去就沒人管,公安的網可是撒得很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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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暫予監外執行和假釋的監督都是公安負責,現在不一樣了——日常監督交給社區矯正機構,公安只負責一件事:法院裁定撤銷假釋后,把罪犯送回監獄收監。另外,暫予監外執行的決定書,也得抄送公安一份,讓他們知道情況。
罪犯刑滿釋放了,要是還有剝奪政治權利沒執行完,就得由公安來執行。而且,公安還得憑監獄給的釋放證明書,幫刑滿釋放人員辦戶籍登記。這可是他們回歸社會的第一步,公安得把這個關把好。
監獄的安全可不是監獄一家的事。公安得和監獄、武警、衛健等部門分工協作,一起管反恐防暴、押解罪犯、防災減災這些大事。另外,監獄外圍的安全警戒也有公安的份,比如有人違規飛無人機、擅自拍監獄,公安就得去制止。
要是罪犯有控告或者檢舉的材料,監獄轉遞給公安后,公安必須在規定期限內處理,還要書面告訴監獄結果。如果是實名控告,還得直接告訴罪犯本人。這下罪犯的訴求有地方落地了,程序也更透明。
監獄批準罪犯離監探親后,得把情況通知探親地的公安機關。罪犯回家后,必須去當地公安報到,接受監督。別以為探親就是完全自由,公安的眼睛可是盯著呢。
要是有人聚眾圍堵沖擊監獄、阻礙獄警執法、和罪犯串通偽造證據,甚至擅自飛無人機到監獄上空,這些行為都得由公安給治安處罰,嚴重的還會追究刑事責任。可別以為這些事和自己無關,踩了紅線就得付出代價。
2026版《監獄法》和2012版比,公安的職責變了不少:原來管的暫予監外執行和假釋日常監督,現在交給社區矯正機構,只留了收監送交的活兒;交付罪犯時,新增了財產性判項材料和羈押表現、健康檔案的移送;控告處理得給罪犯本人說法;監獄安全從籠統協助變成了法定協同機制;治安處罰的范圍也擴大了,連無人機違規飛行都算進去了。
這次修訂后,公安從原來的“直接執行監督者”變成了“社區矯正配合者+社會治安專門力量”。協同的義務多了,程序更精細;治安處罰權范圍擴大,還新增了監獄外偵查協作的義務;信息流轉也更規范,該移送的材料、該告知的結果都明確了。
看完這些,你是不是對公安機關在監獄管理中的角色有了新認識?原來他們管的不僅是外面的治安,監獄里的很多事也離不開他們。你還想知道哪些關于監獄法的細節?評論區聊聊!覺得有用的話,別忘了點贊收藏轉發給身邊需要的人,讓更多人了解這些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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