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競舟新聞)
5月8日起
禁售8種海洋捕撈水產品
根據我省伏季休漁相關規定,從起,市場將全面禁止銷售帶魚、小黃魚、銀鯧等8種海洋捕撈冰鮮或活體水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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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港航、市監、海經、交通等執法單位聯合行動,開展海、路兩棲執法,嚴查違禁漁獲物運輸、銷售等違法行為。
今天凌晨零點,聯合執法小組在甬舟高速的雙橋收費站卡口設點稽查,重點檢查進入我市的箱式冷藏車。對于部分放置在泡沫箱里水產品,執法人員拆箱檢驗,并要求車主出具相關的發貨清單,核查來源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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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中一輛箱式冷藏車中,執法人員發現有部分鮸魚。漁獲物主人表示,這批漁獲物是在五一前回港的,然后運往外地銷售。到了5月7日還有部分剩余,就帶回舟山準備自己食用。根據其提供的船名號,經核查,該漁船的確在4月30日回港,且車上漁獲物總量較少,執法人員準予放行,并向他們分發了關于伏休禁漁以及《新漁業法》的相關宣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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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伏休政策你們都了解了吧?從5月8日零點起,新鮮漁獲物就全面停止售賣了。你們現在這種情況,屬于賣剩下的貨,帶回來是自己吃的。這份宣傳冊你們拿好,一定要嚴格遵守伏季休漁的相關規定。”
兩個多小時的現場執法,現場未發現轉運違禁漁獲物行為。早晨6點,負責市場方面的執法組又奔赴多家農貿市場及周邊進行巡查,重點檢查違禁漁獲物銷售、進貨憑證等情況,并向攤主分發伏季休漁宣傳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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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起,多艘執法船艇也在我市海域開展聯合執法,重點打擊伏休期間海上各類非法捕撈運輸行為、涉漁“三無”船舶,并清理取締沿途違規網具。據了解,兩棲聯合執法將一直持續到今年9月16日伏休結束。
此外,從今年5月1日起,新修訂的《漁業法》正式實施。與舊版相比,新《漁業法》使得漁民權益更有保障,對綠色養殖有了更嚴格規定,特別是對于合規捕撈要求更加嚴格,資源保護更加系統,違法成本也大幅提高。所以本次聯合執法也是給廣大漁民朋友提個醒。
市海洋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 趙志鵬:“新漁業法從5月1日開始全面實行了,跟舊版比,處罰力度大大提高。像無證捕撈、違反禁漁期規定去捕魚這些行為,最高可以罰到兩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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