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推出多項公積金使用優化舉措,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切實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新政自印發之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新政最受關注的是階段性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該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政策明確,統一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在階段性政策實施期間,統一購買首套房、二套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統一普通繳存人、二孩及以上家庭以及購買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標準。繳存人申請首套房或二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個人最高額度提至100萬元,家庭(夫妻雙繳存人)最高額度提至150萬元;II類人才購買首套房或二套房,個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至120萬元,家庭(夫妻雙繳存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至170萬元。
需注意的是,商轉公貸款的首套、二套房最高額度仍按原標準執行,不作調整。
除貸款額度提升外,新政還對提取和貸款相關政策進行優化升級。在住房套數認定方面,明確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以申請人家庭申請貸款時,擬購房屋所在縣(區)內不動產登記部門登記的住宅性質不動產(含購房合同)為準,僅計算購房所在轄區套數,進一步簡化認定標準、降低申請門檻。
針對異地繳存人群,新政優化了異地繳存人商轉公貸款政策,明確異地繳存人連續按月正常繳存公積金滿6個月(含)以上且繼續依規繳存的,可在惠州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打破地域限制,惠及更多異地來惠置業人群。
此外,新政新增家庭代際互助提取支持,繳存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在惠州轄區內購買自住住房的,可共同申請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支付購房款(不含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款),進一步盤活公積金存量資金,減輕家庭購房首付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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