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被救回來的人,鍵盤上的挑刺就來了。是把人拉上岸更重要一些還是動作好看更重一點呢?
此事發生在5月4日早上,重慶秀山縣鐘靈鎮平湖山莊附近。一個女孩被急流沖到橋洞下面,整個人都被水頂著往里卷,褲子也被沖走了。
岸上的人都緊緊地抓住她的手,但是水太急了,拉不動她的話就只能等到另一個結果。現場還有一個穿黑色衣服的人在橋上幫忙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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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白色衣服的人直接下水。他頂著水壓靠近,把女孩從涵洞口托起來。在那樣的位置上要想將人往上送就必須找到受力點,所以他把手放在了女孩臀部下面,并且用它來抵消水流的力量。
不是挑動作的時候。那是爭分奪秒的時刻,是與死神賽跑的過程。你在水中時會先考慮避嫌還是先讓自己站穩再把人托起來。
人被救上岸之后,女孩全身都濕透了,狼狽又發抖。白衣男子給她整理好衣服后還找來一條新的褲子給穿上,然后把她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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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專業的救援人員,也不是工作職責。他是附近農家樂的廚師,在經過的時候看到了險情,沒有多想就跳進去了。誰規定他非去不可呢?沒有規定,但是還是去了。
結果怎樣,視頻一發出去就有人挑刺了。有人反復回放“碰到下身”的那一幕,還有人說“褲子都沒來得及穿就被急流沖走了”。這是什么角度的問題?想問一下,你希望看到他把手放在哪里呢?還是看一個人被急流卷走的過程呢?
救援不能當成教科書來考試。橋洞下面有急流,水不會給你暫停鍵。幾秒鐘內先把人從水中拉出來穩住、托住比任何標準動作都要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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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總有人把手機當作顯微鏡。把幾幀畫面摳出來之后再給它貼上標簽,但是當時風起云涌的場景已經消失不見。真正重要的不是動作完美無瑕,而是有沒有人愿意往下看。
有人把這事和別的事故混在一起說監護責任。概念不能隨便混合,監護就是監護,見義勇為是見義勇為。前者應當追究責任的時候就去追責,后者則是主動地拉人一把,并且不應該消耗善意。
當地有關部門已經知道此事,村里的人也證實了其中的一些情況。女孩被安全送回去了,并沒有引起更多的糾紛,事情也就到此為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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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網絡的風氣沒有停歇。今天說“整理衣物妥不妥”,明天就有人看到險情先猶豫。你說,下一位會不會想,那我要是救了之后會不會挨罵呢?
這幾年來,水域事故時有發生。就在不久前秀山龍舟訓練翻船了,三個人沒有回來。水看著平的時候出事是瞬息之間的事情,危險沒有道理可講。
說白了,大家心里都明白,在很多時候支撐別人的是那句“先救人”。規則很重要,但是現實已經來不及翻書。把現場分隔開來再對每一個動作進行審判很容易忽略掉那幾分鐘的人命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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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善意是經不起反復消耗的。可以討論邊界,但是前提不能丟掉。當事人剛從急流里撈上來的時候,幾秒鐘的遮蓋和保暖是為了保護而不是作秀。
也不要美化他。他是一個普通的廚師,在下水的時候也有可能被沖走,正因為普通,所以這份毫不猶豫才更珍貴。
那么換作你的話,你會跳嗎。在水聲中找尋分寸,還是先抓住人再說比較好。不要急著在電腦前發表評論,可以對著水面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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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能打動人的畫面很簡單。白衣男子踩著滑石,手臂發抖,把人一點點往上托起,岸上的人把手伸得更長了,女孩終于脫險。
社會要有人性,不能靠標語來實現。伸出的手不要回來的時候再被扎傷。
那天的江水很急。女孩已經回去了,風還在吹著,人群散了之后就只希望下一次伸手的時候不要遲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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