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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全國破產經典案例”評選活動由《政法論壇》編輯部、《法律適用》編輯部、《中國應用法學》編輯部、《中國審判》雜志社、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北大法寶和中國政法大學破產法與企業重組研究中心共同發起。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浦東法院)審理的紅星美凱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重整案獲評年度十大全國破產經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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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美凱龍
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重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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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組織
徐勁草 李潔 袁蕾蕾
簡要案情
紅星美凱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星控股)系國內家居龍頭上市企業美凱龍(A+H股上市公司)第二大股東,高峰時集團總資產超2000億元。受重資產運營模式和房地產行業下行等因素影響,紅星控股陷入債務困境,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且具備重整價值為由,于2024年6月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申請破產重整。
浦東法院于2024年7月裁定受理重整申請。期間根據紅星控股申請,在詳細制定自行管理規則的前提下,準許紅星控股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并繼續營業。重整過程中,管理人同時推進招募外部投資人和債務人自救,最終重整計劃草案經各表決組表決通過。2025年6月,浦東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并終止重整程序。
獲獎理由
本案在無投資人參與的背景下,浦東法院指導管理人和債務人最大限度釋放集團企業內在價值和資產遠期價值,深入挖掘并合理分配償債資源,平衡優先債權人和普通債權人利益,為我國大型民營控股集團開展“自救式單體重整”進行了有益探索,設計了“風險隔離、分類處置、債權人攜手自救、市場化對賭”的可復制方案,為大型復雜企業集團的重整脫困提供了范本。
意義價值
審理大型民營企業重整案件,應從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發揮其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的作用出發,引導民營企業通過破產重整化解重大風險。
一是在全面梳理企業資產與負債的基礎上,大力發掘集團企業內在價值和資產遠期價值,將破產重整與資產重組深度結合,引導債權人從企業長遠利益出發,尋求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合作共贏。
二是聚焦償債資源最優配置,為債權人提供現金、股票、股權、信托受益權份額等組合償債資源,使其最大程度獲得清償利益并享有重整企業后續經營收益。
三是將重整程序從債務清理延伸為企業治理重構,構建“激勵相容、分權制衡”的長效再生機制,將破產重整作為重塑企業治理結構的戰略契機,前置引入獨立董事、累積投票制等規范化治理架構,使債權人得以對經營層實施有效監督,并同步將未來經營收益與股權激勵掛鉤,形成正向牽引。這種以規范治理鞏固重整成果的安排,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提供了深層保障。
線索來源丨破產審判庭
素材提供丨李潔
責任編輯丨陳衛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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