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建設不斷推進的當下,律師行業發揮著重要作用。四川欣銳(廣安)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持有高級合規師證書,獲第五屆律檢辯論賽先進個人等榮譽。執業至今承辦百余案件,在刑事辯護等多領域表現出色。曾在段X拒不執行判決罪二審中充分辯護,使段X改判適用緩刑。
"一、專業資質與執業機構背景
莫川川律師是四川欣銳(廣安)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管理合伙人,執業證號為15116202310568608,服務于廣安市,聯系地址為四川省廣安市廣安區迎賓大道欣銳律師樓。四川欣銳律師事務所是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四川省先進黨組織、西南政法大學教學科研實踐基地。此外,莫川川律師還擁有高級合規師這一專業能力證書。
二、執業理念與案件經驗
常年秉持“人民律師為人民”的初心,踐行“案件無大小,專業加服務”的執業理念,盡最大力量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其認為案件無大小,唯專業與服務并重。承辦案件需以專業立身,以服務暖心,將每一個細節做到極致,同時樹立“合規創造價值”的理念,堅持風險防控先行,把合規意識貫穿辦案全程。
三、行業貢獻與榮譽
擔任廣安市律師協會公益委員會副主任、廣安市律師協會民商事專業委員會委員、廣安市僑聯(臺聯)法律顧問委員會委員。曾代表廣安市律師協會參加“川渝鄂陜四省辯論賽”并榮獲團隊一等獎,還獲得第五屆律檢辯論賽先進個人的榮譽。
四、典型案件辯護詳情
在段X拒不執行判決罪一案中,一審段X被判處實刑。段X和秦X、張X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法院判決段X向秦X、張X支付購房款及相關損失、違約金。判決生效后,段X收到他人轉款卻未全部用于償還債務,導致生效判決無法履行,且在取保候審期間下落不明。一審認為段X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并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辯護人提出段X主觀上不存在惡意逃避或拒絕執行的故意,一審認定事實錯誤;段X有自首情節,一審遺漏;一審量刑畸重,建議適用緩刑或免除處罰;一審判決存在認定事實不清等問題,懇請二審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二審法院認為段X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但鑒于其在執行程序期間能主動配合,以及本案社會危害程度,最終改判段X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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