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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銀保渠道率先實施“報行合一”以來,銀保市場經歷了一輪從規模陣痛到價值修復的再定價。
2024年作為政策落地后的首個完整經營年度,行業一邊承受新單收縮、銀行代理業務收入下滑的壓力,一邊也看到費用率壓降后新業務價值率改善,“價值銀保”逐漸成為頭部險企重新審視這一渠道的關鍵詞。
銀行端的變化尤為典型:
部分上市銀行代理保險保費仍有增長,但代理保險收入明顯下滑,銀保合作呈現出“量增價減”的新狀態。
進入2025年,銀保的重要性進一步上升。
在個險轉型仍然承壓、銀行凈息差收窄、理財凈值化持續重塑居民財富管理偏好的背景下,保險產品重新成為銀行爭取中收、服務財富管理客戶的重要工具;
對險企而言,銀保也不再只是短期沖規模的渠道,而是承接儲蓄遷移、推動分紅險和長期期交、改善負債質量的重要場景。
從上市險企披露看,2025年多家公司銀保渠道保費回升,新業務價值繼續高增,銀保重新從“費用敏感渠道”轉向“價值經營渠道”。
同時,一季度數據顯示,頭部險企銀保新單呈現出跨越式發展,不乏新單翻倍者。即便一些頭部險企銀保新單同比有所下降,但期交的大幅增長,意味著更多的是進擊中的業務節奏的調整。
不過,增長重新打開之后,費用約束和利益分配的矛盾也更加突出。
一方面,費用秩序收斂后,銀保渠道價值率有所改善,頭部險企持續加大投入,銀行端也仍將保險視為相對穩健的中收來源;
另一方面,舊有費用競爭并未完全消失,只是從明面手續費,轉向更復雜的專員薪酬、培訓服務、業務推動和固定費用分攤等環節。
是故,在銀保重新回到增長中心、價值銀保和渠道費用再平衡同時推進的背景下,近期出臺的65號文引發市場高度關注。
文件要求,保險公司報送銀行代理渠道產品備案時,要分別報送傭金、銀保專員薪酬激勵、培訓及客戶服務費、分攤固定費用等水平;
業務開展時,要按照經備案的產品精算報告執行費用政策,并取得真實、合法、有效憑證;公司還要把“報行合一”納入內部考核與問責機制,將責任從渠道條線進一步穿透至公司治理、精算、財務和分支機構執行層面。
附件問答則進一步強調,不得以出單費、信息費、技術服務費等名義變相支付渠道費用;銀保專員薪酬應無指定用途、可自行支配;業務推動活動要做臺賬并附憑證;共同費用按“誰受益、誰承擔”分攤;固定費用分攤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整;費用結余也不得調劑用于發放銀保專員薪酬。
如是,落實新規后,保司如何調整與銀行合作的利益機制,促進銀保業務持續發展?如果未來銀保渠道之爭不再靠“小賬”,保司拿什么驅動銀行柜面銷售,從銀行視角看,保險公司的競爭力,又是什么?以及,責任穿透之后,總公司、分公司、精算、財務、渠道條線如何劃清邊界、協同落實新規?
為此,在今日保與中國老年保健協會適老化健康保險工作委員會聯合發起,曉葆科技提供場地支持的今日保2026年第二期「創新匯」上,就上述最為關注的內容,與20余位來自頭部險企、外資公司、合資公司和中小險企的精算、銀保負責人、專家一道,圍繞銀保“報行合一”再深化后的渠道利益結構重塑,展開深入探討。
1
-Insurance Today-
利益機制重算賬
打的還是“小賬”問題
這是一大頑疾
一業內人士表示,看65號文,就是看利益分配。
大賬傭金、激勵費用、培訓和客戶服務、分攤的固定費用,這是費用的幾個大頭。文件出來以后,總體費用下降,對行業是好處,對公司也是好處,價值上去了,但銀行的動力肯定會下降。
“換出去保費,銀行有沒有意愿去做這個事?所以這個就是有挑戰的,所以大家在博弈。”
顯然,在市場端,問題更復雜:
費用口徑被拆分之后,不同類型保司的成本結構如何適配;責任穿透之后,過去基層用靈活方式解決的問題,還能不能繼續用舊辦法解決。銀行端動力如何維持,也由此成為利益機制重算中的關鍵一環。
如是,銀保合作的真實難處似乎浮出水面。
當然,也有不同的觀點。
某行業人士,把65號文概括為“兩全兩強”。
第一個是“全口徑”,傭金手續費、銀保專員薪酬獎勵、培訓和服務費、固定費用等全部納入備案;
第二個是執行要求更清晰,怎么厘定、怎么執行都有更明確要求;
第三個是“強責任”,從董事會、高管層面到總公司和分公司,責任都更清楚;
第四個是“強檢查”,監管檢查會更全面。
在其看來,這個文件對銀保的影響,除了費用端,更重要的是,能提升銀保渠道對于保險公司的獲利能力,進一步規范市場中仍不規范的“小賬”問題。
但也表示,市場會不會繼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同用工形式下成本口徑如何統一,仍需要觀察。
也有與會者提醒,65號文不能只從渠道費用角度理解。
低利率環境下,壽險公司負債成本壓力仍在,監管推動報行合一,既是為了壓降渠道費用、改善新業務價值,也是為了控制費差、假賬和腐敗風險。換言之,這不是簡單的手續費治理,而是壽險行業在費用秩序、負債成本和合規責任上的一次再約束。
2
-Insurance Today-
但這一文件執行的關鍵在于總公司
總部要捋清方向和責任
否則,越到基層,越容易出現偏差
65號文從董事會層面、高管層面,到總經理、業務分管負責人、總公司和分支機構,責任極為清晰。董事會每年至少要聽取一次報告,總經理要牽頭,精算師、財務負責人、渠道負責人都要各自壓實責任。
這也意味著,報行合一由此不再只是銀保部門的銷售管理問題。
產品設計階段,精算要算清費用與定價;預算和列支階段,財務要確保憑證真實合法;業務推動階段,渠道要保證活動、培訓、客戶服務和人員激勵符合備案口徑;分支機構執行階段,一線負責人要知道什么能做、怎么留痕、怎么解釋。
的確,若不將責任進行細分,在具體落實的過程中,無疑會使得事情更為復雜,甚至難以推行。典型者,精算定價產品,真正執行的時候是渠道在干,最后考評又回到財務。
65號文之后,責任如果只壓在某一個部門,就會出現新的執行斷點。
銀保渠道分管領導不能只管業務推動,不管費用真實性;財務不能只看票據,不看業務活動和費用歸屬;精算不能只完成產品備案,不關注后續執行是否偏離假設;分支機構不能只按業績壓力做動作,不管總公司制度邊界。
同樣的,這對分公司尤其重要。
有銀行系險企負責人說,對分公司來說,更多的是執行。但只有總公司方向對了,制度方案定好了,分公司要明確知道怎么執行。
另有銀行系險企人士也提到,下沉到分支機構,特別是偏遠地區,固定成本可能包不住。此外,不同地方監管檢查尺度等因素,也使得總部和各省執行時面臨不同的壓力。
比如,哪些費用能列,哪些活動要臺賬,哪些憑證必須留,哪些激勵不能碰,哪些資源可以作為客戶服務和網點經營支持,哪些口徑必須由總公司統一,哪些區域可以一司一策,都要在內部先明確下來。
否則,越到基層,越容易出現偏差。
要么是過度收縮。一線怕擔責,不敢做活動,不敢推動產品,銀行動力下降,業務隨之波動。
要么是繼續試探。看到競爭對手還有動作,自己也想找空間,最后把風險留給公司和個人。
3
-Insurance Today-
而總部首先要捋清的,就是四個費用格子
該怎么分?是個問題
是否會形成新的報行不合一?
另一熟悉執行口徑的實務人士,圍繞“4.30”前后的費用切割和報備,即“向銀行支付的傭金、銀保專員的薪酬激勵、培訓及客戶服務費、分攤的固定費用等水平”,解釋說:
過去只報了“一”和“總”,現在則要把總費用拆進“一、二、三、四”切成四個格子。后面三個也就是后面的“銀保專員的薪酬激勵、培訓及客戶服務費、分攤的固定費用”。
難點是“四個格子怎么分”。
因為很多績效或者激勵方案已經出去,如果硬把已經發生的費用壓下來,反而會形成新的“報行不合一”。
按這位人士的理解,監管給了公司一個窗口,至少先把報和行對齊;但 4.30 以后如果“二+三”超過“一”,后續可能面臨整改要求。
不過,費用到底按全年看,還是按某個時段看;檢查是看總費用,還是抽一張單逐單解釋;上半年費用結余能不能花到下半年,都會影響機構真實動作。
而真正感到壓力的,是固定成本較高、規模又不夠大的公司。
一銀行系險企負責人談到,對其所在公司來說,費一、費二、費三影響都不是特別大,最關鍵的是“費四”。
因為銀保占比高,中后臺成本、人員成本、固定費用都在,如果規模不夠大,固定成本就攤不薄。大公司規模大,中后臺成本攤得很薄,中小型保險企業則會感到更大的中臺壓力。
一中小險企負責人直言,中小公司的發展“不是選擇題,其實是一個生存題”。
“65號文長期看肯定是好事,但短期一定是利益重新分配。對中小公司來說,關鍵變量就是固定分攤。既要保證固定分攤符合監管要求,又要保證產品能賣出去,還要保證銷售費用,很難平衡。”
也有中小公司人士直言,過去在一線,“專業在費用面前一文不值”。因此,中小公司對65號文的心態較為復雜:
一方面期待新規能讓大家在同一起跑線下,另一方面又必須面對固定費用攤不薄、資源互換能力不足與前端銷售競爭力之間的平衡。
4
-Insurance Today-
銀行的確需要“綠色中收”
但中收不等于柜面動力
沒了費用,還有什么能推動業務發展?
費用規范,自然是好事。但也延伸出一個問題:銀保發展的慣性,在短期內依舊存在,如果不靠“小賬”,銀保會不會失速?
這事關飯碗問題。
但有一個較為有利的條件,就是銀行對中收同樣非常重視。
一市場人士表示,一家大行全國性會議上,總行副行長把銀保稱為“綠色中收”。即,和基金等沒有保底的業務相比,銀保“沒有后遺癥”。
這可能意味著,在費用之外,銀行本身也存在一定的主觀能動性。這固然是一個有利的條件。
但,保險公司認為銀行需要中收,這是從保險公司視角看到的。那,從銀行角度,對于銀保渠道,又到底看中什么?這可能是市場更為關心的。
一外資機構人士提到,其所在機構的銀保專業人員不是傳統外勤,更像固定投入的一部分,可以更深地參與銀行客戶經營,把保險放到規范動作中,去賦能銀行前線。
有行業觀察人士補充說,這類外資機構更多做的是降低銷售難度、提升效率和客戶體驗,主要靠專業化。
畢竟,銀保產品本身復雜,理財經理面對的是多類金融產品、多類客戶需求。
如果保司只能給費用,銀行柜面當然會把保險看成一種短期中收工具;如果保司能提供客戶識別、產品講解、培訓支持、服務權益和售后承接,保險才可能嵌入銀行的財富管理場景。
另一來自銀行系險企的人士談到其所在公司的情況時,表示,公司雖然與主渠道關系密切,但下沉到網點層面,大家還是會看實際利益,不會只講協同。
故而,其公司也在嘗試通過健康驛站、服務權益等差異化競爭手段,去幫助銀行和網點做客戶經營。
如是,當費用不能繼續成為唯一驅動,保司需要把非銷售資源變成銀行端可以感知的客戶經營工具。服務權益如果嵌入網點活動、獲客引流和客戶經營,或許就有可能成為費用之外的輔助資源。
但也有人認為,服務說得再多,也要看實際效果。
“事實上,健康、適老化、客戶陪伴,都只有在進入銀行客戶經營、理財經理銷售支持、網點活動和客戶轉化之后,才可能成為銀保新利益機制的一部分。否則,這些只是邊緣資源,無法替代費用帶來的直接刺激。”
“報行合一是 base 在產品中的報行合一,費用是跟產品備案、產品定價和產品執行聯系在一起的。但如果經營觀念上能跳出產品,保險公司或許可以與銀行做一些新的合作。頭部險企的養老社區入住資格、客戶服務資源如何推動業務發展,就是一種啟示。”
對中小公司而言,這個方向或許更現實。
縱然,頭部公司有品牌、資本、多渠道資源和更強的產品能力;銀行系公司有股東關系和母行協同。
但并不等于天然吃下全部業務。
不過,在大型公司當前的優勢下,非銀行系中小公司如果繼續硬拼費用,很可能更吃力。費用空間越透明,差異化資源、區域資源、專業能力就越重要,這是一個共識。
如是,銀行仍然需要中收,仍然需要財富管理抓手,仍然需要理財經理有可銷售、可解釋、可持續服務的產品。
變化在于,保司不能只用費用回答這些需求。
后記
誠然,至少短期內,銀保發展的大趨勢不會變。但趨勢不變,不等于每家公司都一樣。
尤其是,頭部公司有更強資源互換能力,也有更多渠道騰挪空間。
今年以來,或者說去年以來,一些強勢公司,以及平日不怎么做銀保的大公司,也在這一渠道上加大投放力度,成為一季度銀保渠道新單王者。
而銀行系公司,雖然理論上有協同優勢,但實踐中也未必能夠“近水樓臺先得月”,這里面有總行的因素,當然也有銀行系險企自身的因素。有時候業務的量太大,也是煩惱。
“總行曾經問過,把本行銀保業務全部接下,可否?但我們實在是吃不下.......”
不過,這樣的煩惱終究是幸福的煩惱,最苦最難,壓力最大最迷茫的,還是那些非銀行系中小公司。或許,對于這些公司而言,最為迫切的,可能是希望能有進一步的監管指導。
一個樂觀的消息是,65號文附件中,寫著“銀行代理渠道費用管理有關事項問答(一)”,自然,有一或許就有二。如此,可能也可以期待未來將有更為詳細的指引。
有與會者表示,可能的出路,是輕量化、差異化、區域化,在局部區域爭取競爭優勢,把資源用在某一個點上,而不是全面硬拼。
這或許是一個出路。
但也要看到,銀行本身,頭部化趨勢就尤為明顯,再加上大公司如此般的投入,以及中小公司難以匹及的資源稟賦,即便在一細分市場上,可能也需要使出全身的力氣,去搏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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