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焦點訊(文/吳森)近日,林芝市交通運輸部門曝光3起非法營運典型案例,3名駕駛員全部被罰款1萬元,車輛依法暫扣。
案例一:順路拉客,罰1萬
1月15日,執法部門接“12328”熱線舉報,在色季拉山113道班院內查獲一輛藏GQ1xxx小型客車。
經查,駕駛員當天上午駕駛該車從察隅縣搭載4名乘客前往巴宜區八一鎮,約定到達后支付車費。該車行駛證登記使用性質為“非營運”,駕駛員無法提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被依法處以罰款1萬元,車輛暫扣。
案例二:租車拉客,罰1萬
2月5日,執法人員在客運站周邊巡邏時,發現一輛藏GF9xxx小型客車正在下客,形跡可疑,遂依法檢查。
經查,該車是駕駛員從某汽車租賃公司承租的,使用性質為“租賃”。當天上午,駕駛員駕駛該車搭載6名乘客從派鎮送到林芝市區,并已收取車費。駕駛員無法提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被依法處以罰款1萬元,車輛暫扣。
案例三:車站攬客,罰1萬
2月27日,執法人員在客運站附近巡邏時,發現一輛藏BK3xxx小型客車車頂捆綁行李,駕駛員主動搭訕過往行人。
經查,該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駕駛員主動招攬4名乘客,協商前往波密縣某工地,約定到達后支付車費。駕駛員承認當天上午一直在車站附近徘徊攬客,無法提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被依法處以罰款1萬元,車輛暫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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