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譚修義案”再審改判無罪,當事人成為被羈押時間最長蒙冤者,再次震撼眾人。前有張玉環案,后有呼格吉圖案,加上譚修義案。
讓蒙冤者承受長達29年的羈押,失去自由,無法與親人團聚,無法享受人生的快樂,上不能贍養父母,下不能撫育兒女,這種痛苦用什么來彌補?這些辦案人員他們不知道嗎?
![]()
在審理案件中,明明知道諸多證據與事實不符,卻仍然枉法裁判,這是拿別人的命來賭前程啊!可惡可憎可恨的制造錯案的人員。
法律不是規定疑罪從無嗎?為什么不按照法律法規辦案?
造成國家損失,應當由辦錯案人員賠償,應當追究辦案人員的法律責任。
有的辦案人員為了盡快結案,明知道錯了仍然給自己的錯案找個理由。為了要政績,所以不惜犧牲他人的一生,甚至生命。這是司法辦案人員的卑鄙之處,也是司法腐敗之過,更是破壞法律的犯罪分子,對于這種辦案人員,應當予以嚴懲。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