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陜西寶雞人沈先生在西安三橋街道一處名為“加貝花園”的樓盤里買了一套房,合同上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12幢B單元34層3401號。
他等啊等,等來的不是交房通知,而是一個讓他世界觀受到沖擊的消息:這棟樓只蓋到了32層,根本就沒有34層。
人生最荒誕的事情莫過于此:你買了一套房,13年過去了,錢沒退,房沒見著,開發商兩手一攤說沒錢,而法院也查不出他名下有啥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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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證不全就敢賣房,承諾以后補辦
時間拉回2013年2月。
沈先生從親戚口中得知,西安三橋街道賀家村要搞城中村改造,新建的“加貝花園”價格便宜,每平方米只要2646元。他跑到售樓部一看,88.92平方米的房子,總價23.5萬出頭,不到北京一個衛生間的一半。
開發商工作人員明明白白告訴他——當時“五證不全”,但肯定會補辦,房產證到時候也能辦下來。
被低價吸引,沈先生在合同上簽了字。合同出賣人是“西安市賀家村城中村改造有限責任公司”,付款方式分四步走:簽合同當天交117700元,工程到16層付47100元,封頂再付47100元,交房時付尾款23382元。
2013年2月交完第一筆錢,他回北京繼續上班。此后偶爾打聽項目進度,得到的回復總是——建設緩慢、時停時續,12號樓蓋到第二層就停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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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復被耍的13年
2015年5月3日,合同約定的交房日到了。沈先生手里拿著合同,房子還沒影。開發商一位姓陳的股東打電話問他,愿不愿意換到前面的多層樓棟。沈先生拒絕了。
2017年夏天,開發商來電話了——12號樓封頂了,讓沈先生補齊后續房款。沈先生回復:“交鑰匙的時候一塊補齊。”
幾個月后,第二個電話來了。這次的內容讓沈先生徹底懵了:12號樓只蓋到了32層,沒有34層,他們建議他要么申請退款,要么就選32層的房子。
“當時的西安房價已經漲了,我不想退款,想要個房子。”沈先生趕回西安,售樓人員說可以改合同,讓他把余款交了。偏偏那天他沒帶夠錢,就說等過完春節再辦。
2018年春節剛過,沈先生打電話過去:“我愿意交錢,要32層的房子。”
對方答:“房子已經沒有了。”
無奈之下,沈先生按照開發商的要求提交了退款申請。可開發商告訴他:“沒有錢,先等著。”
這一等,就是漫長的拉鋸戰。沈先生每隔兩三個月問一次,對方永遠那句話——“沒有錢,再等等。”
2020年,他通過各種途徑找到了2015年給他打電話的陳總,幾經周折,對方退回來2萬元。2022年又退了5萬元。此后,對方的電話再也打不通了。
從交首付到2022年,9年過去了,23.5萬的房子,他只拿回了7萬塊本金。更別提什么違約金和利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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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贏了,法院也去了,但開發商的錢去哪兒了?
沈先生決定走法律程序。
2022年,他委托律師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首付款本金47700元,加上資金占用利息、違約金等,總計超過12萬元。
2022年6月10日,仲裁庭達成調解。調解書約定:開發商在2022年6月28日前支付沈先生購房首付款和利息共計74785元,承擔仲裁費,逾期不付還得再賠47056元違約金。
然而,該給的74785元,開發商一個子兒也沒掏。
沈先生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通過網絡查控系統翻了個底朝天——開發商名下沒存款、沒房、沒車、沒股票。
最終,法院采取限制消費等措施后,因為實在查不到可供執行的財產,只能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不過法官也跟沈先生交代清楚了:只要將來發現這家公司有任何財產,隨時可以申請恢復執行,不受時間限制。
開發商代理人:“蓋到32層就不讓蓋了,這是個違建”
五年后的2026年5月28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找到了當年參加仲裁的開發商委托代理人李先生。
李先生說,他現在只是公司的一名普通員工。他主動揭開了一個沈先生此前未必知道的秘密——他當初買的那棟樓,其實是違建。
“當時計劃建設到34層,但蓋到32層就不讓蓋了。不是33層、34層不符合規劃,按道理來說整棟樓都不符合規劃。這是個小產權房,沒有手續,不讓建的。”
據李先生透露,當初買33層、34層的還不止沈先生一個,有人已經退完錢了,有人還欠著。“公司目前確實比較困難,現在有一塊尚未建設的地塊準備往外轉讓,轉出去后就能把這些問題解決了。”
至于為什么2018年開發商自己把32層房子賣完了卻不給沈先生留一套,李先生沒說。街道辦也還在了解情況。
記者聯系到公司現法定代表人陳先生,得到的說法更令人困惑——陳先生說自己父親才是原法定代表人,老爺子去世后他才接手,“以前的事我也不熟悉”。他甚至說加貝花園這個項目“實際上不是我們公司開發的,是其他公司用我們的資質去開發的”。
用你的公章簽的合同,賣的是你的房子,到頭來說“不是我們開發的”?
這話誰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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