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1日),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正式施行,對外賣行業的經營行為做出了進一步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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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明確,商戶必須使用統一食安封簽,嚴禁用膠帶、訂書釘替代,消費者發現無封簽或封簽破損可當場拒收。《規定》還要求,專門從事外賣服務、不提供堂食的外賣商家必須在其主頁面顯著位置設置“無堂食”標識,外賣網店名稱必須與實體經營門面招牌名稱保持一致。
搜索發現,目前各大主流外賣平臺均已在店鋪介紹欄增加了“堂食店”“明廚亮灶”“即提門店”等標簽提示,店鋪性質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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