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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同學打假985大學“杰青”論文造假,似乎說明一個道理——
“發表大于一切是一種罪。”
或者說——
“發表壓倒一切是一種罪。”
我想象的是,重點高校教授發表論文,學校應該二次審核,看發表的文是不是質量過硬,里面有沒有個別硬傷,可目前來看,高校并沒有二次審核,只是看著發表了就完了,然后給予各種獎勵和待遇。
這是一種“迷信發表”。
即便《自然》這種世界一流科學期刊上的論文,作者單位也可以二次復盤審核,看有沒有數據造假,按說耿同學能一眼看出來的假,大學學術評判機構更能看出來。只不過《自然》這種期刊上造假論文少一些,問題是,這少部分里面似乎有的國教授的假論文格外多些。
世界一流期刊發表的論文或文章質量高,代表相對權威性,但不是絕對權威,就需要作者單位額外審核,因為單位要獎勵作者,單位的錢單位要心疼,總不能獎勵假論文吧。
我們要重視發表,但不能一律迷信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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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大學僅限于審核老師的論文,涉及職稱或獎勵之類的論文,至于其他文章就不該干預老師,否則容易打壓正常的學術自由和批評自由。
大學教授的論文,我不懂,就點到為止,我說說中小學老師的論文吧,那真是很不堪,完全是“發表大于一切”或“發表壓倒一切”,是勞民傷財。
我見過好多中小學老師的論文,空話套話假話一堆,誰看著都是很爛的文章,即使學校同事和教育局的人也是看不下去。可是呢,這樣的文章偏偏上雜志,發表了,當然是花錢發表,并且是什么“好期刊”。學校同事、校長和教育局轉眼承認了,評上職稱和提高待遇。
這就是不管具體文章如何,只看“發表”兩字,問題是,現在的期刊雜志太好發表,只要給錢就發表,哪怕寫得再爛。有些發表中小學老師論文的期刊編輯,本是一幫水貨。
如果說大學教授的注水論文只是一小部分,那么,中小學老師的注水論文就是大部分,背后更是“發表大于一切”思維,具體作者即使意識到自己的文章很爛,也要不擇手段花錢發表。主要是考核機制只看發表,以及發表在什么級別期刊上,這種“級別”未必是學術級別,可能又是期刊花錢買“級別”——不是權威學者評定級別,是某個領導一口咬定的級別。
我曾經單相思:如果我是一個縣的教育局長,對全縣中小學老師的論文來一個二次審核,只看文章質量,忽略發表的期刊名稱,只要質量不行,哪怕你發表在《宇宙日報》也是不承認,以前憑垃圾論文騙得的職稱統統撤銷。
我還在想,現在中小學老師的論文“發表大于一切”,其實是一種“發表稅”。各省各市的中小學老師必須花錢發表論文,而發表論文的期刊或版面多是各省教育部門辦的,相當于中小學老師給省級教育部門送錢,以“發表”的名義送錢,可謂“發表稅”。
又一想,說“發表稅”也不嚴謹,稅是單向上繳,而發表注水論文是雙向利好,既給上級主管的期刊給了錢,自己又得到職稱和工資提升的好處。這么說是一種“合謀”吧。
我也不知道該怎么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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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教育界“發表大于一切”是一種罪,只重視發表的量,不重視發表的質,而評判發表的質又陷于期刊名分的泥潭,甚至是空名分。我的意思是,大學老師多數要發表論文,要給老師足夠研究時間,寧可五六年發表一篇高質量論文,也不要一年五六篇低質量論文;至于中小學老師絕大多數就不適合發論文,不如取消發表指標,只讓個別有能力的人發表一下。
因為“發表大于一切”,我們只是“論文大國”,而不是“論文強國”。
目前來看,我們“發表大于一切”的思維在短期內積重難返,教育界的注水論文還將源遠流長,奔騰不息。可是,耿同學的賬號又是限流了。
(作者:李成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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