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萬買 L2,10 車主訴特斯拉 FSD 欺詐開庭,395 萬索賠背后藏行業暗疾
5 月 29 日,北京大興區法院的一場庭審,再次把特斯拉 FSD 的 “畫餅爭議” 推到風口浪尖。
10 名車主以虛假宣傳、消費欺詐為由起訴特斯拉,索賠合計 395 萬余元,核心矛盾就是花 6.4 萬買的 “完全自動駕駛”,至今仍是需全程盯防的 L2 級輔助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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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官司不只是消費者與車企的拉扯,更撕開了智能駕駛行業 “概念營銷” 的遮羞布。
這事的根源,早在多年前就埋下了。特斯拉最初把這套系統譯為 “完全自動駕駛能力”,銷售和馬斯克都反復強調,未來能實現無需人工干預的全自動駕駛,很快會在中國落地。
不少車主正是沖著這個承諾,額外掏 6.4 萬選裝 FSD,甚至有車主把 FSD 當作購車唯一決定性因素。但現實是,國內至今未批準任何 L3 級及以上自動駕駛商用,所謂 “完全自動駕駛” 從一開始就是無法兌現的承諾。
更讓車主氣憤的是 “改名不降價、承諾不兌現” 的操作。2025 年 3 月,特斯拉把 “完全自動駕駛” 改成 “FSD 智能輔助駕駛”;2026 年 5 月 22 日,又徹底刪掉 FSD 字樣,定名 “特斯拉輔助駕駛”,三次改名一次比一次 “老實”,卻始終維持 6.4 萬高價,也沒給老車主任何補償。
車主律師指出,特斯拉明知 HW3.0 硬件算力僅夠支撐 L2 級,遠達不到真正自動駕駛需求,卻長期隱瞞硬件缺陷,誤導消費者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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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雙方觀點尖銳對立。原告方認為,特斯拉虛假宣傳、隱瞞硬件短板,構成消費欺詐,9 名車主要求 FSD “退一賠三”,1 名車主主張整車 “退一賠三”。
而特斯拉方辯稱,FSD 已部分實現,后續功能仍在研發,且合同未約定具體落地時間。這種 “技術迭代” 的借口,也是特斯拉應對全球類似訴訟的常用說辭,此前美國已有車主勝訴獲賠超 7 萬元人民幣。
深究下來,這場糾紛的本質,是行業規則空白與企業逐利的碰撞。
一方面,此前國內對自動駕駛宣傳缺乏明確標準,“自動駕駛”“輔助駕駛” 概念模糊,給車企夸大宣傳留了空間;另一方面,特斯拉靠 “未來功能” 高價賣輔助駕駛,既賺了當下的錢,又綁定用戶后續升級,把技術研發風險轉嫁給消費者。
更值得注意的是,不止特斯拉,不少新勢力都曾玩過 “概念超前、功能滯后” 的營銷套路,只是特斯拉因知名度高、收費貴,矛盾爆發得最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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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消費者而言,這場維權難度不小。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認定欺詐需證明車企主觀故意隱瞞,而特斯拉的合同條款向來模糊,車主舉證難度大。
但無論結果如何,這起案件都意義重大 —— 它倒逼行業正視 “概念炒作” 亂象,推動監管細化宣傳標準,也給所有消費者提了醒:智能駕駛沒有 “躺平” 福利,再酷炫的宣傳,只要沒落地、沒獲批,都別輕易為 “未來” 買單。
說到底,智能駕駛的核心是安全與誠信,不是靠文字游戲收割智商稅。
特斯拉若真有技術底氣,不如踏踏實實兌現承諾,而非靠改名搪塞、靠訴訟拖延。而對整個行業來說,唯有摒棄浮夸營銷,回歸技術本質,才能真正贏得消費者信任,避免更多維權糾紛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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