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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幾起關于教師的事件接連登上熱搜,公眾情緒在同情、憤怒與無奈之間反復橫跳。輿論場中的真實困境,卻讓人不得不深思:為什么今天的教師,越來越“不敢管”了?
一、“殺殺殺”之后,教授蹲了兩個月“審查”
先看看最近的這兩件事。
5月18日,上海第二工業大學。一名大四重修生因遲到,被老師安排在前排就坐,隨后趴在桌上睡覺。老師隨口說了一句“你還問我哪里有座位,結果是來睡覺”,該生認為自己“被折了面子”,當場情緒崩潰——打砸教室門、亂摔消防器材,回到講臺前對著老師連吼“sha sha sha”。老師唯一能做的,是低頭道歉,提前下課。
這條視頻在網絡上發酵后,單條討論量超過14.8萬,評論區里最多的聲音不是憤怒,而是害怕——數以萬計的教師,在其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如果說這起課堂沖突還算是“個案”,那另一件事則更加荒誕。
復旦大學副教授沈奕斐,因在一場直播連麥中對一位家長說了一句“你家孩子遇到的不是校園霸凌,只是正常的社交摩擦”,便被該家長以“侵犯隱私”“直播影響教學”為由,向復旦大學多個部門反復舉報投訴。這場風波整整持續了兩個月——沈奕斐被迫連日撰寫情況說明、配合調查,正常科研和教學工作幾乎停擺。
經歷漫長調查,復旦大學最終認定沈奕斐的點評“專業客觀、不逾越合規邊界”。但兩個月前的合理言論,一個月前的一時失控怒吼,都能讓一位教師陷入長久的輿論風暴、行政消耗和精神折磨——這,已經不再是孤立事件。
二、“不敢管”:千萬教師的集體沉默
在沈奕斐視頻的評論區里,有超過1000條留言來自基層教師:有人說自己被無理家長舉報到失眠,有人說為了不惹麻煩只能對孩子“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有人說明明用心教書卻被步步緊逼——寒透了心。
他們的擔憂并非空穴來風。據媒體報道,西南某基層教育局提供的臺賬顯示,2024年1至8月共收到128條舉報教師的信息,經調查,僅7起屬實。也就是說,超過90%的舉報是不實或惡意的。一位教師因批評學生犯錯而被家長以“體罰毆打學生”舉報,核查后發現完全不實。舉報成功了,算老師倒霉;舉報失敗了,舉報者幾乎不用付出任何代價。
當舉報可以零成本無限發起,當一次正常的課堂提醒隨時可能演變為全網聲討的“教師欺凌學生”視頻,“躺平”便成了教師最理性的選擇。
與此形成呼應的是,根據一份針對全國中小學教師的調查報告,39.09%的教師認為自己存在抑郁、焦慮傾向,且超過60%的教師表示“不敢管教學生”,逾50%的教師“害怕發生各種安全事故”。
當一個群體中近四成的人在教育現場呈現出心理不健康的狀態,當“佛系執教”成為一種自我保護機制——你還能指望誰來“立德樹人”?
三、“對手思維”何時休?
面對這種局面,有沒有系統性癥結存在?
有。首先是舉報生態失衡。教育部副部長杜江峰曾發文明確提出要“維護教師職業尊嚴和合法權益,維護教師教育懲戒權”,可在具體實踐中,學校和教育部門往往習慣以“犧牲教師換和諧”的方式處理家校矛盾。只要有家長投訴,那就先處分老師、先息事寧人——這恰恰是今天教師群體集體焦慮的最直接來源。
其次是“對手思維”泛濫。人民日報5月27日發表銳評,將這種心態描述為“把舉報投訴與輿論曝光當作宣泄情緒、施壓校方的武器”。一些家長陷入極端的“保護式焦慮”,將學業批評、社交摩擦一概上綱上線為權益侵害,以“維權”之名行“宣泄”之實。而在這些對立中,最受傷的恰恰是夾在中間的孩子。
第三是責任邊界模糊。教師既要教書、又要育人,還要承擔無限量的“臺賬記錄”、迎檢匯報等非教學任務,同時還要時刻面對“出事”的恐懼。正如調查報告所指出的,68.03%的教師認為非教學任務負擔過重,位居所有壓力來源之首。
四、“保護教師”本身就是保護孩子
好消息是,5月26日教育部召開的教育家精神2026年巡回宣講活動,將“減輕教師非教育教學負擔”和“維護教師職業尊嚴和合法權益”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政策高度。懷進鵬部長用“教師是教育發展的第一資源”來定位教師的價值。
濟南市教育局也已率先回應:學校需承擔“第一責任人”角色,區分正常教育行為與失范行為,主動為教師提供法律和心理支持,不再簡單“犧牲教師換和諧”。復旦大學在沈奕斐事件中的做法同樣值得肯定——沒有因為外部壓力就處分老師,堅持實事求是,保護教師的專業判斷權。
但這些呼吁和個案,遠遠不夠。
如果我們不能從制度上遏制惡意舉報的零成本亂象;如果學校仍以“不出事”為最高考核目標;如果家長依舊認定“我家孩子不可能犯錯”——那么今天課堂上的“佛系教師”,明天就會成為教育滑坡的注腳。
與其擔憂“老師不敢管”成為常態,不如反思:我們究竟想要什么樣的教育?
是學生意氣用事打砸教室,老師只能卑微道歉的課堂?還是家長動輒舉報,教師疲于自證的生態?還是自上而下都恪守底線、彼此信任,讓真正的教育能夠有序進行的氛圍?
答案其實早在五千年前便已寫下。“教不嚴,師之惰”——師者若因懼怕而失教,失教的不僅是成績,更是世道人心。
讓老師站起來教書吧。
保護教師,就是保護我們自己孩子受教育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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