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隱瞞近四年的重大仲裁事項,將東華能源(002221.SZ)推向了風口浪尖。2022年5月,涉案金額高達13.70億元的香港仲裁案已然啟動,公司卻一直秘而不宣,直至2026年4月才被迫補充披露,嚴重違反信息披露規定。
監管風暴隨之而至。2026年5月26日,江蘇證監局對東華能源及其董事長周一峰、總經理邵曉、董秘陳文辛出具警示函;深交所同日下發監管函,要求公司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信披黑洞最終引爆業績地雷。受仲裁一次性計提預計負債、含貴金屬催化劑收入跨期調整、以及PDH行業持續低迷等多重因素沖擊,東華能源2025年交出上市以來首份虧損年報——歸母凈利潤巨虧9.21億元。而從預盈到預虧再到巨虧,公司業績預告的兩度變臉更是令市場嘩然。
![]()
重大仲裁隱瞞近四年
最新公告顯示,2022年5月13日,東華能源在中國香港發生仲裁事項,其中最大涉案金額折合約13.70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2.64%。2025年5月14日,中國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作出仲裁裁決。2026年1月14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查封東華能源8.02億元財產。2026年1月15日,東華能源持有的子公司東華能源(張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價值8.02億元的股權被凍結。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關規定,此類重大仲裁事項應在發生時及時披露。然而,公司未及時披露上述仲裁發生及后續重大進展,也未在2022年半年報、2022年年報、2023年半年報、2023年年報、2024年半年報、2024年年報、2025年半年報中披露上述仲裁相關事項,直到2026年4月才補充披露了上述仲裁情況,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除上市公司違規外,公司董事長周一峰、總經理邵曉、董事會秘書陳文辛未能勤勉地履行職責,同樣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對其任期內發生的信息披露違規行為承擔主要責任。江蘇證監局決定對東華能源、周一峰、邵曉、陳文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同日晚間,深交所向東華能源及相關當事人下發監管函,要求公司及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認真吸取教訓,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回溯案情,該仲裁源于十余年前的一紙購銷合約。2013年,東華能源與某香港公司簽訂兩份CIF購銷長約。2016年因現貨價更低,雙方協商解約,東華能源支付1000萬美元解約款,取得真實有效的終止文件,合約合規終止。
2021年,該香港公司清算組發起仲裁,索賠最高約2.02億美元,東華能源認定合理損失僅8113.60萬美元。2025年,仲裁裁決東華能源賠償8570萬美元及其他費用,后續公司收到更正版裁決文書。
東華能源稱,今年1月,對方憑效力未定的仲裁文書申請保全,凍結公司旗下8.02億元股權,公司已申請異議及解除保全。
公告顯示,2020年,東華能源已將涉案貿易資產及糾紛剝離給新加坡馬森能源,由其全權承擔糾紛處置及所有費用。截至2024年底,馬森能源已支出相關費用5208萬元人民幣。
2025年,東華能源先后向內地公安、香港執法部門報案并立案,同時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撤裁申請。
根據公司今年5月15日披露的訴訟進展公告,香港高等法院原定于今年5月4日的聆訊,因內地刑事案件尚在偵查,延期至今年12月22日后審理。
兩度修正業績預告后現首虧
在信披違規風波發酵的同時,東華能源的經營基本面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戰。
東華能源主營業務為高純度液化石油氣的生產加工與銷售,主要產品有工業燃氣、民用液化氣、車用燃料、烯裂解原料等。
受PDH行業競爭激烈、聚丙烯等核心產品盈利承壓,大額資產減值、套期保值損失等因素影響,東華能源去年出現自2008年上市以來首次虧損。財報顯示,2025年公司營業收入為275.26億元,同比下降11.03%;歸母凈利潤虧損9.21億元,同比下降307.4%;扣非歸母凈利潤為1233萬元,同比下降85.5%。
![]()
這一巨虧數字的出爐,經歷了一波三折的業績預告變臉過程。
2026年1月30日,東華能源發布2025年度業績預告,預計全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3400萬元至5000萬元。公司當時給出的理由是,受宏觀環境和行業周期影響,報告期內丙烯、聚丙烯產品均價同比下滑,尤其是第四季度聚丙烯價格加速下跌,PDH(丙烷脫氫)行業整體盈利能力受到嚴峻挑戰。但公司同時強調,憑借全產業鏈運營優勢和技改降本,主營業務仍實現了“穩健經營”。
短短兩個多月后,劇情急轉直下。2026年4月20日,東華能源發布第一次業績修正公告,將2025年凈利潤預期大幅下調至虧損9000萬元至1.30億元。
針對此次業績預告的“反轉”,公告解釋稱,原因是公司在審計過程中復核了含貴金屬(鉑)的廢催化劑銷售業務的收入確認時點,決定將其確認時點由2025年調整至2026年第一季度。東華能源強調,公司已就此與審計機構進行了充分溝通,雙方并未產生重大分歧。
市場尚未從第一次修正的震驚中緩過神來,僅僅四天后——4月24日,東華能源又發布2025年度業績預告第二次修正公告,將虧損額進一步擴大至9.44億元至9.84億元。這一次的“罪魁禍首”正是前文所述的香港仲裁案。
公司表示,2025年12月,香港公司(清算組)向南京中院申請認可和執行香港特別行政區仲裁裁決。盡管公司已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撤裁申請、仲裁效力有待于內地法院承認、馬森能源將負責全權處理仲裁、承擔費用和仲裁結果,確保東華能源除必要的配合之外不受仲裁的任何影響,出于審慎性原則,公司決定計提預計負債,但對公司現金流沒有影響。
從1月底的預盈至多5000萬元,到4月下旬的預虧近10億元,再到最終年報虧損定格在9.21億元,短短三個月內,東華能源的業績預期完成了從“微利”到“巨虧”的驚天逆轉。業績變臉之劇烈、修正幅度之大,在A股市場實屬罕見。(文|公司觀察,作者|馬瓊,編輯|曹晟源)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