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出來您可能都不信,一個當媽的,能對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下那樣的死手。每天拳打腳踢、罰站挨餓,這還不算完,她還把親生女兒當成換錢的工具,逼著孩子拍下那些見不得光的照片,轉手賣給網上的齷齪之徒。這不是什么地攤兒小說,這是最高人民法院剛剛公布的典型案例,血淋淋、真切切,就發生在我們身邊。
咱得把這事兒從頭捋一捋,因為這里頭藏著的門道,不光是一個母親的墮落,更是一張保護孩子的大網該怎么撒、怎么收的問題。孩子是周某,2011年出生,一個本該無憂無慮的花季少女。對她伸出魔爪的,恰恰是那個本應給她撐起一片天的親媽,田某某。
![]()
最先察覺不對勁的,是學校的老師。人家的眼睛就是尺,發現孩子臉上、身上,總帶著來路不明的淤青。一問孩子,才知道在家里頭遭受了非人的虐待。這個節點太關鍵了,老師沒有猶豫,沒有覺得這是人家的家務事,而是第一時間就把情況反映給了法院駐校的“未成年人法制工作室”。您聽聽,這“法治工作室”不是掛在墻上的牌子,它就是個前哨站。接到信兒,法院立馬就動了,那速度才叫一個反應。聯合公安、教育、民政、社區、婦聯,幾路人馬坐下來一碰頭,迅速把孩子從那個魔窟里先撈了出來,安置到了臨時庇護所。這就叫干預,發現得了,還得干預得快。
孩子的父親長期在外打工,家里就剩下這么個狠心的媽。婦聯一看這還得了,直接替孩子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依法裁定,白紙黑字,禁止這個當媽的再接近、接觸孩子。這層保護傘算是先給孩子撐起來了。可事情到這兒,才剛撕開一個角。學校的老師、公安機關順著虐打的線索往深里一刨,好家伙,扒出了更令人發指的罪行——孩子不光被虐待,還遭了猥褻。
您再往下聽,這當媽的究竟干出了什么勾當。大概是在2023年2月,田某某把孩子接到了身邊。從同年的7月開始,一直到2024年4月,這將近一年的時間里,周某過的是什么日子?毆打、罰站那是家常便飯,凍著、餓著、大半夜給趕出家門,各種折磨人的手段是輪著番兒地上。這還不算,從2023年11月開始,她通過網絡認識了楊某某那群心理扭曲的惡魔,竟然按照對方下作的指令,強迫親生女兒擺出特定的姿勢,穿上特定的衣服,去拍那些暴露身體隱私的照片和視頻,然后拿出去販賣獲利。虎毒尚不食子,這種行為,說是人性泯滅都算輕的。
這連番的打擊,給孩子心里頭烙下的傷,比身上的疤更難愈合。小周某出現了懼怕與人交流的心理創傷,整個人幾乎要垮掉。這時候,光有法律的利劍還不夠,還得有療傷的良藥。法院在審理案子的過程中,馬上安排了專業的心理咨詢師,一點點去撫平孩子心里的褶皺,幫她往外倒那些恐懼和陰影。同時,司法救助金也第一時間批了下來,孩子的后續生活和學習,總算有了著落。案子到了這一步,當媽的這塊“監護人”招牌,就非摘不可了。當地婦聯隨即提起了撤銷監護資格的申請,法院依法判決,徹底剝奪了田某某對女兒的監護權。孩子現在由祖母撫養照料,法院還聯合各部門定期回訪盯著,孩子的身心各項指標,這才一點一點地往回緩。
該算的賬總要算。咱們看法院是怎么判的。田某某長期虐待共同生活的親生女兒,手段殘忍,情節惡劣,這就構成了虐待罪。而她強迫未成年的孩子拍那些下流的影像并出售,這嚴重侵害了孩子的人格尊嚴和身心健康,又構成了猥褻兒童罪。兩罪并罰,虐待罪判了一年十個月,猥褻兒童罪更是重判了六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這個結果,就是明明白白地告訴所有人: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財產,可以隨意打罵、拿來換錢。誰要是敢在孩子身上動這歪心思,法律絕不會輕饒。
回過頭來看這檔子事,它不只是一個悲慘的故事,更是一個教科書式的保護范本。從學校前沿發現,到“法治工作室”快速反應,再到多部門攥成拳頭聯合出擊,從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到刑事追責,再到撤銷監護資格,最后輔以心理救助和長期回訪,這一整套動作,環環相扣,把預防、干預、懲處和修復這條未成年人保護鏈給徹底盤活了。家庭暴力和性侵的隱蔽性再強,也架不住全社會把這堵防護墻往家庭內部推進,關口前移,眼睛盯緊了,手伸得快,才能真正給孩子筑起一道堅實的安全屏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