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孫玉良
香港法律里還躺著“女皇陛下”“總督”這些字眼,聽起來是不是夠荒唐?1997年7月1日,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已經過去近29年,可有些條文還像舊倉庫里的發霉木箱,打開一看,滿是港英時代留下的灰。聽到一則消息,港府要把這些不合時宜的殖民殘字清出去,感到辦對了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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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道,香港律政司日前向立法會預告,將提交近年第三批《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繼續修改本地法律中帶有殖民色彩或不符合特區憲制地位的用語。不是小修小補,這一批涉及多個部門超過120條法例及附屬法例,單是海事相關就有30多條。過去2024年、2025年,立法會已通過過同類修訂,這次是繼續往前推。目標也寫得很清楚,爭取在本屆港府任期、也就是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法律適應化修改工作。
這次改什么?很具體。“女皇陛下”“總督”這類舊稱,改成“行政長官”。“大陸”改為“內地”。英文里把“中國內地”從“Mainland of China”改為“Chinese Mainland”,與內地官方譯法統一。“主權移交”這種含糊又容易被歪讀的說法,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這不是文字游戲,這是政治事實歸位。香港不是從一個主權國家“轉交”給另一個主權國家的貨物,香港本來就是中國領土。英國當年靠炮艦和不平等條約拿走的,不叫天然擁有;中國1997年恢復行使主權,不叫別人施舍。
有些人一聽到“去殖民化”就跳腳,好像改幾個字就戳破了他們心里珍藏多年的舊夢。對殖民符號念念不忘,那不是情懷,是精神膝蓋還沒站起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為什么要把殖民宗主國的影子供在條文里?這當然不合時宜。行政長官已經不是總督,香港市民也不是女皇臣民,若還死抱舊稱不放,就不是維護法治社會了,而是維護舊殖民秩序的心理安慰了。真正的法治,從來不是把歷史垃圾凍在紙面上當古董,而是讓法律語言準確反映現實權力、憲制秩序和國家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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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看似是法律用語的改變,實則是回歸身份認同。香港亂過,痛過,也被外部勢力借題發揮過。為什么一些殖民詞匯多年不改,這里面是大有問題的。某些語言不是中性的,它會塑造記憶,暗示立場,誘導年輕人誤解歷史。你天天在條文里看到“女皇陛下”“總督”,再配合某些人對港英時代的濾鏡敘事,就很容易把殖民統治包裝成所謂“黃金歲月”。把被統治說成被照顧,把不平等條約說成歷史安排,把國家恢復主權說成“移交”,最后再倒打一耙,說去殖民化是“政治化”,某些港獨公知不就是這樣解讀嗎?
香港要當國際金融中心,不等于要在精神上繼續當殖民櫥窗。香港要保留普通法優勢,不等于要保留殖民心態。香港要連接世界,不等于要把國家身份說得吞吞吐吐。恰恰相反,香港越要走向世界,越要先把自己是誰講清楚。一個連法律文本都不愿把“總督”送進歷史的人,談什么自信?一個連“恢復行使主權”都不敢明明白白寫出來的社會,談什么正常國家觀念?
當然,改字不是終點。把“女皇陛下”改掉,只是表層清理;真正困難的是把某些人腦子里的殖民濾鏡摘掉。法律條文能改,學校教育、公共敘事、媒體表達、青年認知也要跟上。香港年輕人需要知道,國家不是抽象口號,主權不是遙遠概念。港人可以講粵語,可以有國際視野,可以做金融、航運、專業服務,也完全可以堂堂正正承認自己是中國人。兩者不沖突,沖突的是某些人非要把“中國身份”和“香港特色”硬拆開,把愛國說成貼近落后,把親西方說成靠近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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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次港府動刀,動得對,但動得還不夠快,時間已經拖了這么些年了。殖民殘跡不是文化遺產,不能當護身符供著。該進博物館的進博物館,該進歷史課的進歷史課,該從現行法律里消失的就讓它消失。香港回歸不是半拉子工程,國家身份更不是可選套餐。港人要做的不是在舊稱里懷舊,不是在西方眼色里找自尊,而是在“一國兩制”下把自己的路走穩。法律上站正了,敘事上講清了,人心上才會慢慢歸位。堂堂正正做中國人,這句話不刺耳;刺耳的,是還有人聽見它就心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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