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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按 ·2026·05·25
同盟究竟是手段,還是目的?
冷戰結束三十余年后,美國仍深受其在20世紀中葉建立的全球同盟體系所牽制。當國際格局、技術條件與美國自身利益都已發生深刻變化時,那些形成于特定歷史階段的防務承諾,是否還應被視為永久有效的安排?在原文作者看來,同盟不是神圣不可動搖的政治信條,而是服務現實利益的戰略工具;既然環境會變,盟約也應保留期限與調整空間。這一觀點也折射出美國戰略界內部對“全球主導地位”、聯盟政治與大國關系之間張力的持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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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載于《外交事務》(Foreign Affairs),原題為“The Trouble With Permanent Alliances: Why America’s Pacts Should Have Expiration Dates”,囿于篇幅,有所刪減,供讀者參考。
過去75年來,美國在同盟問題上采取了一種頗為反常的戰略。縱觀歷史,同盟通常都是高度權宜、具有明確時限的合作安排;但二戰結束后,美國卻轉而著手構建永久性同盟體系,包括北約,以及與韓國、泰國等國締結的雙邊同盟。冷戰時期,這一做法并非毫無成效,確實有助于鞏固了美國在鐵幕西側的主導地位。然而,隨著蘇聯于1991年解體,美國卻發現自己仍被一整套同盟承諾所捆綁,而這些承諾不僅削弱了其戰略靈活性,甚至可能反過來危及其自身安全。
相比之下,臨時性同盟才是更為合理的常態。在歷史上的大部分時期,此類伙伴關系都是圍繞具體的外交和戰略目標而建立的。事實上,美國自己也早已將某些名義上“永久”的同盟視作事實上失效——例如1947年的《里約熱內盧條約》,這項覆蓋西半球大部分國家的集體安全協定,如今已被默認不再具有實質約束力,因為支撐這一安排的共同利益早已消散。但總體而言,華盛頓仍執著于一種觀念:同盟是永恒而神圣的契約,其本身就是目的。美國繼續向歐洲以及印太大部分地區的盟友作出近乎無條件的防務承諾,恰恰說明其未能適應新的現實。當然,特朗普以威脅無視同盟義務、甚至單方面退出同盟作為回應,也并非更優選擇。這種做法不過是以可疑的短期收益為代價,疏遠現有盟友與潛在伙伴。
如果美國希望在一個日益多極化的世界中維持其信譽,就需要正式重新談判所有永久性同盟:放棄其中一部分,將另一些改造為有明確期限的安排,以確保自身防務義務所反映的是當前環境和未來威脅,而非早已遠去的冷戰格局。華盛頓并不需要為此“另起爐灶”。歷史上的同盟模式,以及現有的軍控協定和非條約型安全伙伴關系,都可以為構建更“適配目的”的同盟提供范本。美國現有盟友或許會對此感到不安,但其實大可不必。因為將美國的同盟體系調整得更有限、更靈活、也更具時效性,同樣符合盟友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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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特朗普威脅退出北約,加劇盟友緊張關系(圖源:法新社)
因時而盟
在威斯特伐利亞體系(主權國家體系)時代,各國通常將同盟視為范圍有限、條件性極強的安排。同盟的建立,通常是為了應對已經出現的戰爭,而不是提前數十年為尚未到來的沖突預作部署。這種臨時性的聯合方式,使國家能夠對現實威脅作出回應,同時又不至于將自身未來長期捆綁。同盟首先是治國理政與戰爭籌劃的工具,而不是目的本身。
從16世紀初到18世紀中葉,奧地利與法國圍繞歐洲霸權展開了長達兩個世紀的競爭。兩國對立一度是歐洲政治生活中看似不可更改的常態——直到這種常態不再成立。1756年,法奧之間的長期競爭轉化為結盟;彼時,普魯士和英國正分別崛起為獨立強權,巴黎與維也納也隨之分別放棄此前同柏林和倫敦的合作關系,以應對新的力量格局。此后的18、19和20世紀,歐洲國家往往只有在迫在眉睫的威脅出現時——例如拿破侖治下的法國或納粹德國——才會組建聯盟。為一場特定戰爭而締結的同盟,并不預示、也不約束未來的陣營走向。這樣的做法,降低了國家因盟友一時意志而被拖入沖突的風險。
直到20世紀40年代以前,美國在很大程度上也一直避免長期同盟。1778年的條約使法國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個正式盟友。但到1793年,喬治·華盛頓總統已通過《中立宣言》事實上使該條約失效,試圖避免讓美國卷入法國大革命戰爭。華盛頓清楚地看到,美國的利益已不再與法國一致,尤其是在法國大革命有將整個歐洲卷入其中之勢的背景下。1796年,華盛頓在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和詹姆斯·麥迪遜協助起草的《告別演說》中,更明確表達了這樣一種看法:同盟必須審慎締結,并不斷加以重新評估。他寫道:“我們真正的政策,是避免與外國世界的任何部分建立永久同盟……在非常時期,我們完全可以信賴臨時性的同盟。”
到20世紀40年代,美國即便參與軍事合作,也通常只是加入某場特定戰爭中的聯合陣線。1917年1月,也就是美國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前數月,伍德羅·威爾遜總統在參議院發表講話稱,各國都應“避免卷入那種使自己陷入權力競爭、羅織于陰謀與自私對抗之網、并讓外來影響擾亂本國事務的糾纏性同盟”。而即便美國后來參戰,也并未正式加入協約國(Allies),而是以“協同國”(Associated Power)的身份參戰,從而在戰爭目標上保留了一定獨立性。
就連北約的創始文件本身,也承認同盟應有時間邊界。《北大西洋公約》第13條僅要求創始成員承擔20年的約束義務;此后,只要提前一年通知,任何成員國都可以退出。1969年以后,北約事實上轉變為一個沒有期限上限的開放式同盟:雖然法律上仍保留退出程序,但其存續已不再設有正式時限。類似地,為鞏固蘇聯在東歐影響力而建立的華沙條約組織,其創始文件也規定“本條約有效期為二十年”,并附帶可延長十年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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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的告別演說的第一頁(圖源:美國國會圖書館)
無盡的鎖鏈
然而,到了冷戰時期,美國卻從根本上改變了方向,將永久性同盟視為全球實力的象征。1945年至1955年間,美國同45個國家簽署了共同防御條約。其中一些是雙邊安排,如與日本、菲律賓簽訂的條約;另一些則是范圍更廣的多邊協定,例如如今已不復存在的《東南亞集體防務條約》。這些條約并非不允許退出——通常只需提前一年通知——但在設計上都屬于無限期安排。這些同盟的核心目的,首先在于確保美國在全球廣大地區的主導地位:《里約熱內盧條約》以國際協定形式確認了門羅主義,北約確立了華盛頓在西歐安全架構中的中心地位,而印太地區的一系列條約則進一步鞏固了美國作為該地區首要外部力量的影響力。美國領導人不再像過去那樣為了應對正在發生的戰爭而締結同盟,而是選擇在和平時期預先確立美國長期、持續的軍事義務。永久性同盟同時也保證了其他國家政府牢牢處于美國的勢力范圍之內。在兩極世界中,這種做法有助于集團陣營的鞏固。
但事實上,美國是否準備支持一個處于戰爭中的國家,始終取決于其所認定的利益,而非單純取決于條約承諾。華盛頓長期以來經常向非條約盟友提供援助。例如,在簽署共同防御協定之前,美國就已在朝鮮戰爭中支持首爾。科威特的解放同樣依靠的是美國領導下的國際聯盟,而不是某項雙邊防務條約。美國向以色列和烏克蘭提供的數十億美元軍事援助,也反映的是政策選擇,而非條約義務。
盡管軍事同盟的支持者往往將其視為不可侵犯的安排,但美國并非沒有單方面終止過這類協議。1979年,在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后,卡特政府終止了美國與臺灣地區之間的共同防御條約,以“戰略模糊”取代了直接防衛承諾。美國還曾通過外交信號、撤軍乃至沉默,事實上使某些條約承諾失效。例如,1986年新西蘭宣布成為無核區后,美國雖未正式廢止與其的條約安排,卻暫停履行相關義務;又如,到1973年美國已從南越撤軍。當美國在福克蘭戰爭中選擇支持英國而非阿根廷時,《里約條約》的空洞性也暴露無遺,但華盛頓并未因此遭受任何重大的長期戰略后果。
然而,盡管在實踐中保有相當靈活性,永久性同盟在冷戰后時代仍給美國帶來了嚴重損害。首先,它們事實上預設了美國的敵人。盡管北約以及美國在印太地區的雙邊同盟并未在文本中明確指明針對對象,但其現實邏輯仍主要建立在對莫斯科和北京的對抗之上。與其如此,美國本應優先追求與另外兩個核大國之間一種和平、務實且穩定的關系,而不是將重心放在支持其周邊國家之上。
在同盟體系內部,“永久性”也使得不同議題更難切割處理。美國與其依附性伙伴之間,往往會彼此挾持。華盛頓可以以提供軍事支持為條件,要求對方作出重大的政治和經濟讓步;而盟友國家則可能把美國拖入某些對抗之中,使美國領導人為了維護信譽而不得不進一步加碼。2011年,美國對利比亞進行軍事干預,背后就有英國和法國領導人的強力推動。正如時任國務卿希拉里·克林頓所言,當“法國、英國、其他歐洲國家以及阿拉伯聯盟……都在說‘你們必須采取行動’”時,美國如何能夠袖手旁觀?同樣,出于維系永久同盟的考慮,丹麥、荷蘭等國也跟隨美國參與了諸如2003年伊拉克戰爭這樣后果災難性的軍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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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美國國會議員訪問了哥本哈根一處紀念在戰爭中陣亡的丹麥士兵的紀念碑,在所有歐洲盟友中,丹麥是在伊拉克和阿富汗與美軍并肩作戰最緊密的國家之一(圖源:華爾街日報)
近來,歐洲各國首都因美國可能削減對歐承諾而陷入焦慮,這似乎說明它們認為永久性同盟符合自身利益。但實際上,歐洲國家反而應當歡迎調整。美國無限期的安全承諾,在無意中制造了“道德風險”:北約成員身份使得聯盟東翼國家可以放任本國與俄羅斯的雙邊關系持續惡化。正因為華盛頓讓盟友相信自己終將出手相助,東歐多國政治人物才更有底氣采取比原本可能更為冒險的對外政策;如果他們知道本國必須獨自承擔其行為后果,這些選擇很可能會更為謹慎。
拜登政府曾對歐洲和亞洲盟友施加相當大的壓力,要求它們配合華盛頓遏制中國的努力,例如試圖將某些中國電信企業排除出盟友市場。這些措施并不是為了應對任何一個具體同盟成員所面臨的迫在眉睫的威脅,而是為了維護美國的主導地位。若能降低對美國的依賴,其盟友反而會更少受到這類壓力手段的影響。沙特阿拉伯便是一個值得注意的例子:未能與美國簽署防務條約,后來反而成了一種“因禍得福”。這使其能夠在對外伙伴關系上采取一種更少零和色彩的路徑。此后,沙特與巴基斯坦簽署了戰略性共同防御協議,從而在諸如沙以關系正常化等非雙邊議題上,更能抵御外部壓力。
特朗普政府對部分美國盟友表現出的敵意,以及其在戰略優先事項上的含混不清,只會迫使這些國家開始設想一個“沒有美國作為盟友”的未來。但由于無論是替代美國的軍事能力,還是建立新的安全“主義”,都需要數年時間,因此,一種新的、設有期限的防務條約,或許可以在現狀與更大程度的自力更生之間,充當過渡性橋梁。
為同盟設限
美國其實已經表明,即便沒有共同防御條約這一正式形式,它也完全可以維持持續數十年的伙伴關系。通過軍售、駐軍權、對外援助以及聯合軍演,美國事實上已與全球多個地緣位置重要的國家鞏固了關系。如今,美國需要據此重新設計其與澳大利亞、日本、菲律賓、韓國和泰國的同盟安排,以及其對北約的承諾。
軍控協定可為此提供一種現成范本。與核武器相關的軍控協議往往都設有明確期限,因為技術條件與地緣政治現實始終處于變化之中。美蘇戰略武器限制談判達成的首項協議——1972年簽署的《第一階段限制戰略武器條約》(SALT I)——凍結了洲際彈道導彈和潛射彈道導彈的總數,其有效期僅為五年。1979年簽署的《第二階段限制戰略武器條約》(SALT II)則進一步保留了締約方的靈活性:如果“與本條約標的有關的非常事件危及其最高利益”,美國或蘇聯任何一方都可以退出。冷戰結束后,戰略軍控協定仍然延續了這種有期限的做法。例如《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New START)對全球部署戰略核彈頭總數設定上限,并建立核查機制以確保履約,其有效期為十年,并可選擇延長五年。美國的武器采購與軍事援助安排同樣多設有期限。例如,2016年美國與以色列簽署的諒解備忘錄,僅承諾向以色列提供為期十年的軍事援助;期限屆滿后,雙方均可重新評估雙邊軍事關系的性質及其未來走向。
華盛頓應當據此啟動對現有、且仍具現實意義的同盟進行改造的進程。相關條約應設定清晰的到期日,而駐軍規模、財政投入等次級問題,也應以更嚴謹的方式加以界定。對美國而言,這一過程在雙邊條約層面最易推進,例如其與日本、菲律賓和澳大利亞的現有安排。這些條約通常只要求提前一年通知即可退出;但這一期限不足以為重新設計新協議做好準備。因此,美國應通知這些盟友,現有共同防御條約將在五年內逐步終止,同時保留就新的協定展開談判的空間,以確保過渡過程有序推進。
對雙邊防務條約而言,十年應是一個較為合適的默認期限。這既符合軍控協定和武器交易等其他安全安排的通常做法,也能夠跨越美國總統任期更替,提供中期穩定性,并為續簽談判或為“后同盟時代”作準備留下足夠時間。設置“日落條款”或定期續約機制,則可使美國及其他締約方持續重新評估優先事項與安全威脅。對于風險較高的盟友——例如與俄羅斯關系惡劣、或同中國存在持續爭端的國家——續約周期應更短,甚至不設自動續約機制,以便在穩定需求與長期風險之間取得平衡,同時為華盛頓未來調整其與莫斯科或北京的關系預留空間。
僅僅是重新談判這些新協定,本身就將產生積極效果,因為它會迫使美國及其對手方更清晰地界定各自的軍事優先事項。對防務協定可能終止的預期,也將有助于緩解“搭便車”問題。到期機制會為盟友提供明確激勵,促使其加強自身防務,而不是無休止地圍繞“分擔責任”爭執不休。與此同時,如果對方拒絕簽署有期限的同盟,美國也可借此為擺脫現有承諾提供一個出口,而無須訴諸更為莽撞的單邊退出方式,從而避免損害自身信譽。視風險評估而定,美國甚至還可以要求協定具有排他性。此類條款可要求盟友不得自行另行締結新的同盟關系,從而避免重演一戰前那種錯綜復雜的連帶承諾網絡,并有助于美國及其當前北約盟友更清楚地界定自身核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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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美菲在南海組織所謂“雙邊海上聯合巡航”(圖源:美國第七艦隊)
短而有效
改變現行做法并非沒有現實風險。失去永久性防務盟約之后,隨著美國安全承諾到期,或因其吸引力減弱而不再被視為可靠,美國的影響力的確可能有所收縮。但問題在于,那些美國可能因此失去部分影響力的現有盟友——例如北約其他成員國——恰恰也是它最承受得起“影響力縮水”的對象。相反,當前全球實力增長最快的一些國家,如巴西、印度和印尼,并未與美國建立永久性同盟。如果美國能夠從其他地區過度沉重的條約負擔中抽身,就會更容易與這些新興強國展開接觸;而對這些國家而言,如果同美國在某些具體共同利益上合作,并不意味著必須整體倒向華盛頓的地緣政治路線,它們也會更愿意靠近美國。現狀的擁護者常常辯稱,美國可以借助其龐大的同盟網絡來對沖中國巨大的體量優勢;但同盟范圍的擴大,本身也會增加緊張摩擦的概率。例如,泰國與美國在中國問題上的立場分歧,實際上使泰美關系承受了比兩國若非條約盟友時更大的壓力。
拆解美國的永久性同盟體系,也可能增加核擴散風險。由于華盛頓最重要的安全產品之一就是其“核保護傘”,一些國家或許會覺得必須尋求替代性方案,例如自行發展核武器,或允許他國在本國部署核力量。但現實已經表明,永久性同盟未必能夠阻止核擴散:法國和英國分別于1952年和1960年獲得本國核武器時,本身就都是北約成員。美國同樣可以通過加強全球軍控努力來緩解擴散風險,例如以優惠貿易安排為交換條件,換取有關國家接受對美國核保護傘覆蓋范圍的限制,或在更廣泛安全架構談判中同步削減美國自身核武庫。如果某個正在考慮發展核武器的盟友,愿意主動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嚴格的核查與監督,美國也可以向其提供期限更長的協定,例如15年或20年的防務安排。
歸根結底,美國橫跨歐亞兩端的龐大同盟網絡,在北京和莫斯科看來,既是一種威脅,也是五角大樓力量投射的延伸。只有對同盟體系進行實質性重組,美國才可能獲得足夠的可信度,進而真正改善與這兩個大國的關系。事實上,重塑美國自身的同盟安排,本身就可能成為重啟對華、對俄關系的契機,并促使兩國也作出相應讓步,例如在三邊軍控問題上釋放更多合作空間。
Permanent alliances may appear to offer stability. But flexibility is the truer source of strength and security.
美國必須認識到,既然其利益和未來都不是一成不變的,其盟友安排也不應如此。永久性同盟或許看似提供了穩定,但真正構成力量與安全基礎的,其實是靈活性。
本文作者
Naman Karl-Thomas Habtom
美國智庫昆西研究所非常駐研究員。
本文譯者
覃筱靖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全球研究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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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李 征
排版|許梓烽
初審|王希圣
終審|馮簫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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