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摘要:福州發布首批初高中貫通培養試點通知,將從初二學生中遴選生源。學生需參加中考,考核合格可直升本校高中,學校將統籌課程教學,相關流程嚴格公示監管。
剛剛
福州首批初高中貫通培養
試點校名單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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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通知如下
福州市教育局
關于開展首批初高中
貫通培養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福州教育研究院,省、市屬中學:
為深化中考中招改革,探索多樣化人才培養路徑,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26年中小學陽光招生專項行動的通知》(閩教基〔2026〕12號)文件精神,決定在我市部分學校開展初高中貫通培養試點自主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01
試點學校范圍
根據學校辦學基礎、師資力量及試點意愿,確定以下學校為首批初高中貫通培養實驗試點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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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高中在對應試點初中現初二年級在校生范圍內遴選貫通培養對象,貫通培養招生計劃納入試點高中2027年自主招生計劃。試點高中2027年普高統招計劃不因開展試點工作而減少。
02
遴選工作
貫通培養遴選工作由各試點學校自主組織開展。試點學校應遵循育人為本、公平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結合學生過程性評價與綜合評價,全面考查學生初中階段學業水平、創新思維、實踐能力及品德發展等方面情況,在初二年級學習結束后完成遴選,組建貫通培養班。各試點學校具體遴選方案經市教育局審核備案后于2026年6月15日前發布,遴選名單報市教育局審核后于2026年7月15日前公示。
03
培養工作
(一)構建貫通課程體系。試點學校要充分分析貫通培養班學生學情,系統設計初高中貫通課程,推進國家課程校本化實施。在開足開齊初中課程前提下,適度整合拓展初高中貫通培養內容,注重培養創新思維、實踐能力和學科核心素養,探索項目式學習、研究性學習等教學方式。
(二)強化質量監控評估。建立貫通培養學生個人成長檔案,對學生的學業發展、創新能力、心理素質等實施動態跟蹤監測。試點學校每學年結束須向市教育局提交貫通培養工作自評報告。市教育局將對試點學校工作進行考核并動態調整試點學校名單,培養效果欠佳的學校將取消試點資格。
(三)完善退出管理機制。參與貫通培養試點的學生在初三年級原則上不可退出、轉學。申請中途退出貫通培養的學生,須經學校審批后回原行政班級就讀,其高中階段升學按照當年福州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實施細則規定,根據中考成績、考生志愿參與投檔錄取。
04
錄取要求
所有參與貫通培養的學生均須參加中考并達到初中畢業條件,如未參加中考或未達到初中畢業標準的,取消貫通培養錄取資格。
參與貫通培養的學生在完成初三年級學習后,由試點學校進行考核認定。試點學校須于2027年6月1日前將考核認定結果報市教育局審批。考核認定合格者,無需填報中考志愿,在中考結束、成績公布后,達到初中畢業標準即直接錄取試點高中,建立普通高中學籍;考核認定不合格者,其高中階段升學按照當年福州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實施細則規定,根據中考成績、考生志愿正常參與投檔錄取。
05
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教育局成立初高中貫通培養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試點工作。各試點學校要成立由書記、校長負責的工作專班,制定詳細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確保試點穩妥有序。
(二)強化過程監督。遴選名單、考核認定結果均應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凡在招生、考試、考核評價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者,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三)優化資源保障。試點學校要配齊配強貫通培養班師資,整合初高中課程資源,系統設計貫通課程體系,創新教學組織管理模式。福州教育研究院要加強課程與教學指導,保障貫通培養質量。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地各校要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做好政策解讀和宣傳,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確保試點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福州市教育局
2026年5月22日
來源:福州市教育局
值班編輯:葉睿
審核:陳錦娜 許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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