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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灣財社記者注意到,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日前發布《關于吊銷張雨南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的送達公告》。
公告指出,2025年8月18日,由深圳中航騰輝建設有限公司參建的大鵬新區濱海健康產業園二期主體工程發生1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復同意的《深圳大鵬濱海健康產業園二期主體工程“8·18”較大窒息事故調查報告》認定,張雨南作為該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六條、《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和《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第十一條等規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擬對該人員依法作出吊銷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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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深圳中航騰輝建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法定代表人為張雨南,注冊資本1280萬元,位于深圳市龍崗區,屬于以從事建筑業為主的企業。2025年8月18日,公司參建的大鵬新區濱海健康產業園二期主體工程發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發生后,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于2025年9月30日發布《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深圳大鵬濱海健康產業園二期主體工程“8·18”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掛牌督辦的函》,宣布對該起事故調查查處實行掛牌督辦,要求深圳市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2026年1月8日,深圳市應急管理局公布《深圳大鵬濱海健康產業園二期主體工程“8·18”較大窒息事故調查報告》,調查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有限空間未辨識,作業人員違規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缺氧窒息,冒險施救擴大事故后果,相關部門監管不力造成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經事故調查認定,作為勞務分包單位,深圳中航騰輝建設有限公司對事故負有直接管理責任。2025年12月,該單位被大鵬新區住房和建設局處以紅色警示1年;2026年1月,該單位被深圳市龍崗區應急管理局處以罰款119萬元的行政處罰;2026年3月,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給予該單位暫扣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70日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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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寫:南都·灣財社記者 孫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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