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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凍凍
編輯|黃小影
電影《監獄來的媽媽》引發的輿論風波還沒有結束!
罪犯本人擔任主角,試圖洗白自己的罪行,還搖身一變成為國際影后,這種情況真是聞所未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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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編劇秦曉宇承認,2018年以“監獄紀錄片”名義申請拍攝許可,2019年趙曉紅仍在服刑期間就去出演影片了。
要知道服刑人員僅允許參與非商業性改造活動,而該片為商業電影且涉及營利性發行,這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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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故意篡改司法事實,利用性別議題煽動對立,遭到全網抵制。
目前影片已經撤檔,主演在某博的賬號也被禁言,看來是上映無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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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還沒完,因為一部電影能定檔,這中間需要經過多道程序審批。
到底是哪個環節出現了紕漏,才能讓這種電影過審?
而且影片背后還有一個重要的人物,那就是主持人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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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電影的出品方,觀眾自然要將矛頭指向汪涵,質疑他的投資初衷,好奇他真的不知道其中的內情嗎?
眼看著輿論愈演愈烈,觀望好幾天的汪涵終于發聲明了。
但看似承認錯誤,實際上句句都在跟片方進行切割。
“本人初衷為扶持文藝創作,未對項目背景及內容進行充分盡職調查,疏忽之下同意掛名出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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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看,“掛名”這個詞用得挺妙。
賺錢了他能一起分,出事了還能全身而退。
不過,這真的合法合規嗎?
要知道出品人的署名,電影局有著嚴格要求。有幾個出品方,就有相對應的幾個出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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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況,出品人就應該是出品公司的法人、股東之類的,是不可以隨便掛其他人的名字的。
但根據網友調查,汪涵對應的第二出品方是北京盛世唐人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可上面沒有他的任何職務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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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署名就署名,想撤銷就撤銷,這是把審查當空氣啊!
換個角度看,就算汪涵真的不知情,那么一個出品人,連作品基本背景都不知道,根本沒有去了解前期創作就同意掛名,這能叫作“扶持文藝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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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借口還出現在姚晨工作室的回應聲明中,她表示此次的轉發宣傳,只是出于對國產電影創作的關注。
既然如此,那就應該多關注像《給阿嬤的情書》這種已經上映,且口碑反響大好的小成本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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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著好電影不管,反倒是去關注在內地沒有上映,自己又不了解的作品,還按頭推薦給網友,究竟是何居心?
只能說,姚晨、汪涵這種無事就硬蹭,有事就切割的明星,才是真的讓人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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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們這種行為,也無疑是在頻繁降低自己的公眾形象和信譽。
不僅如此,有網友還發現汪涵,其實不是第一次跟《監獄來的媽媽》導演秦曉宇合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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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2015年因方言電影節結緣,至今已經深度捆綁將近10年之久,很多作品都是秦曉宇主拍攝創作,汪涵主資源背書。
比如《第一次的離別》,秦曉宇監制,汪涵任總策劃兼出品人,影片還在柏林電影節獲獎了。
還有《密語者》,聚焦女書非遺題材,依舊是秦曉宇監制,汪涵當出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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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有利可圖,汪涵真的會無償扶持對方這么多年嗎?
而且汪涵身份可不簡單,湖南省電視藝術家協會副主席,其背書具備官方認可度。
如今出事了,一句“不知情”就想要平息大眾怒火,顯然是說不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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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還有其他明星因為這部電影備受爭議,比如周冬雨。
當初她擔任圣塞國際電影節主競賽評委,還是唯一的中國評委,親手給趙簫泓撕到了影后的獎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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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周冬雨卻因為這件事遭到問責,有網友覺得她作為評委沒有核實影片背景,本來就挺草率的。
而且她之前既然享受了“撕獎”營銷帶來的紅利,那么如今也應該為此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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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前央視知名新聞主持人李小萌,也曾拍攝視頻力挺趙簫泓。
通過這些明星的舉動,觀眾也意識到一個問題,那就是內娛有多么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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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將一部作品夸得天花亂墜,實際上可能都沒有仔細查過相關資料,認真了解過創作初衷和背景。
反正什么題材有流量,什么作品有熱度,這群人就愿意去推薦。
至于他們會拿到過什么好處,觀眾并不知道,但想必也是無利不起早。
所以大家以后還是少看明星們的安利,選擇一部作品之前,自己提前了解一下,否則真不知道什么時候就突然暴雷了。
也希望以后國產電影都能守住底線,尊重觀眾,別再出現類似于《監獄來的媽媽》這種問題。
那么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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