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朱元霄
大家好,我是京都律所民商部朱元霄,很榮幸作為今天下午圓桌討論的第一位發言人。我將結合在《新公司法》生效后,和石囡律師成功代理的一起“橫向法人人格否認”案件,談談辦理該類案件的一些心得體會。
一、基本案情
我們的客戶A公司是債權人,B公司欠付A公司貨款1200多萬。客戶最初不想起訴,因為據了解,B公司賬上沒錢,這幾年也不經營,是個空殼。
站在客戶角度看:“找律師打官司,即使贏了也可能拿不到錢,還要支付律師費、訴訟費,沒有打的動力。”相信在座的律師同仁也經常會遇到這個問題,這也是大多數債權人客戶的痛點。
那面對客戶的困境,律師怎么辦?《新公司法》給了我們一條解決路徑:橫向法人人格否認。
“法律給了我們武器,但客戶不知道怎么用,我們要告訴他,如何扣動扳機。”
本案中,該如何“扣動橫向法人人格否認的扳機呢?”我將結合本案,給大家提供兩條路徑和幾個抓手。
二、兩條路徑,幾個抓手
新《公司法》和《公司法司法解釋(征求意見稿)》,至少給了我們兩條追責路徑:一是追關聯公司;二是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本案中,我們成功使用了這兩條路徑。
第一條路徑:追關聯公司。核心在于證明關聯公司存在財產混同。
那如何證明?我認為,可以用一句話概括典型情形:“沒有合同、沒有財務付款依據的‘往來款’,就是財產混同的鐵證。”
本案中,我們通過調取證據的方式,調取到B公司和C公司多個銀行賬戶間的往來流水。從中發現:兩家公司,在多年內存在幾十筆大額轉賬。庭審中,對方雖稱是“業務往來款”,但無法提供轉賬的合同、財務依據,法院最終認定B、C作為關聯公司,存在財產混同,構成“關聯公司橫向人格否認”。
所以說,我們作為律師,要重點關注:關聯公司之間的資金劃轉,有無真實的商業交易和付款依據?如果沒有,就是證明財產混同的有利證據。
第二條路徑:追控股股東、實控人。核心在于證明存在“過度控制”情形。
今天我主要想談談實控人的證明問題。坦白講,追實控人,比證明財產混同要難,因為實控人往往在“幕后”,不在“臺前”。工商登記的股東、法人可能是老板司機、公司前臺。
那既然這么難,怎么追?我結合本案,給大家提供三條思路:
1.錢流向誰,誰可能就是實控人。
我們在調銀行流水時,一定要關注大額資金是否最終流向某個人的賬戶?如果錢最終都流向同一個人,這個人可能是實控人。
2.誰在審批錢,誰可能就是實控人。
要關注公司轉賬付款時的“審批人”。尤其是涉及財務審計時,善于從對方提供的財務資料中,發現“審批人”的“蛛絲馬跡”,從而找到關鍵證據。
3.從工商信息以及和客戶溝通中發現實控人。
看工商信息,看什么?我認為可以看歷史沿革。比如股權從誰手里轉出來的?之前的法人、董事長是誰?
同時,要善于從客戶處挖掘重要信息。畢竟客戶曾和對方有過商業交易,對于誰是實控人,掌握一些基本信息,能夠幫助我們判斷實控人。
那既然追實控人這么難,為什么還要追?因為這可能是破局關鍵。簡單說,追關聯公司,不排除關聯公司也沒錢,但能追到實控人,效果會完全不同。本案中,我們在起訴前,已基本鎖定了實控人身份,在立案時同時起訴了關聯公司、實控人,做了財產保全。比較幸運的是,我們保全到了實控人的房產、銀行存款,這給了實控人很大壓力。最終在本案判決生效后,實控人主動找到我們,雙方達成和解,客戶實現回款。
三、結語
以上是我結合代理案件的一些分享。最后,針對今天圓桌討論的話題“債權人的春天及挑戰”,談談自己的看法。
我認為,新《公司法》確實給我們追關聯公司、追實控人提供了新式武器。但在實務中,律師代理法人人格否認案件還面臨諸多困難:比如舉證難、取證難、司法認定標準不統一等。但我相信,“此過程雖曲折,但前途仍光明。”
今天,我也想借代理的這則勝訴案件,祝愿各位律師同仁:在《新公司法》“債權人春天”到來之際,多多借助《新公司法》這一利器,都能迎來我們律師屬于自己的“春天”!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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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霄,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京都民商訴訟研究中心副主任,高級企業合規師,中國政法大學公司法方向碩士研究生。執業以來,朱律師已辦理全國各地各類案件數百起,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
目前,朱律師的主要業務方向為辦理公司股權、商事合同、執行異議以及經濟犯罪類等案件,其中尤為擅長處理公司類爭議案件,成功代理過多起因公司股權轉讓、股東資格、股東知情權、分紅權、公司人格否認、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董監高損害公司利益等引發的公司糾紛案件,并獨立運營微信公眾號“朱律研法”,持續發表公司糾紛案件文章,兼具實務辦案經驗與理論功底。
同時,朱律師還代理過多起因股權收購、增資引發的“對賭”糾紛案件,其中包括業績補償訴訟、股權回購訴訟、競業限制、服務期限賠償訴訟等類型,均取得良好的辦案效果。
朱律師也曾為多起公司收購、投融資業務提供過盡職調查、協助談判、起草交易文件等法律保障工作,能夠為該類交易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務。
朱律師還擔任多家科技、投資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幫助企業合規經營,防范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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