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鐘曉璐
5月20日,公安部在京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通報公安機關打擊防范經濟犯罪工作舉措和成效情況,并公布20起典型案例,四川劉某余涉嫌系列合同詐騙案被選入。
2021年4月至2023年1月,成都市多地公安機關先后依法立案偵辦劉某余涉嫌系列合同詐騙案。經查,2019年9月,犯罪嫌疑人劉某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未取得成都市某加油站相關經營權及授權委托的情況下,通過偽造該加油站的《授權委托書》,與受害人陳某簽訂租賃合同并騙取定金300萬元。2021年3月,劉某余謊稱取得四川某能源公司股權及該公司名下加氣站所有權,以租賃加氣站為名騙取湖北某受害企業800萬元;同年5月,劉某余以某加油站股權轉讓為名,以上述同樣方式騙取成都某受害企業2000萬元。2022年10月,劉某余伙同他人,謊稱能將成都某加油站轉租,通過偽造該加油站租賃合同,騙取受害人阮某租賃定金1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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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傳喚嫌疑人、扣押涉案物品
截至案發,劉某余以租賃或出售加油站、加氣站為由,通過偽造合同協議、營業執照及私刻印章等非法手段,騙取受害人和受害企業共計3270萬元,并全部用于個人揮霍。案發后,公安機關已將劉某余抓獲歸案,查封、扣押涉案房產、車輛價值2500萬元。目前,案件已經進入審判階段。
(圖片來自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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