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請執行人顧某某專程來到亭湖法院執行局,將一面印有“依法為民解難事 真情溫暖感人心”的鮮紅錦旗鄭重交到執行干警手中。他握著干警的手連連道謝:“本來以為要跑好幾趟、等好幾個月,沒想到一天就把所有事情都辦完了,為亭湖法院的執行效率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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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系顧某某與董某某、花某某民間借貸糾紛執行案。2024年,董某某夫婦因個體經營資金周轉困難,向朋友顧某某借款53000元。后因經營回款不及預期,未能按時還款,顧某某遂訴至亭湖法院。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分期還款協議。調解書生效后,被告僅償還了部分款項,剩余欠款因春節前后生意清淡、資金鏈緊張,未能按期支付。原告多次催討無果后,向亭湖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考慮到案件標的不大、雙方此前已有良好調解基礎,且被執行人并非惡意逃債,執行干警決定采取“剛柔并濟、調解優先”的執行策略。在采取財產凍結措施的同時,干警第一時間電話聯系雙方當事人。
干警向被執行人嚴肅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后果,告知其若繼續拖延,法院將依法采取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查封經營場所等強制措施,不僅會影響個人信用,還會對其正在經營的小店造成嚴重影響。
在執行干警的耐心溝通和釋法明理下,被執行人深刻認識到拒不履行的法律風險,也被法院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所打動。他們當即表示,會立即向親友周轉資金,當天一次性履行全部還款義務。當日下午3時,雙方當事人一同來到亭湖法院執行局。在執行干警的全程見證下,董某某夫婦當場將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訴訟費用共計54632元轉賬支付給顧某某。顧某某確認收款后,當場提交了執行完畢申請書和解除凍結申請書。
收到申請后,執行干警立即啟動快速辦結機制:當場制作結案裁定書,當場通過線上執行系統解除對被執行人銀行賬戶的全部凍結。從雙方達成和解到案款交付、賬戶解封、案件結案,整個過程僅用了不到90分鐘,真正實現了“當天調解、當天履行、當天結案、當天解封”的執行加速度。
來源 亭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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