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越來越多情侶選擇同居生活,但一旦感情破裂,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往往成為棘手難題。根據民政部2025年發布的統計數據,全國法院受理的同居關系糾紛案件較十年前增長了約230%,其中財產分割爭議占比超過六成。在成都,這類案件更是屢見不鮮。
數據揭示的殘酷真相
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2023年至2025年,成都地區涉及同居財產分割的民事案件達3700余件。這些案件中,超過85%的當事人未簽訂任何書面協議,導致舉證困難、爭議激化。更令人警醒的是,約40%的案件中,一方主張的共有財產因缺乏證據而無法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上的關鍵區別
同居關系與婚姻關系在法律上存在本質差異。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除另有約定外,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同居關系則遵循“誰出資、誰所有”的原則。這意味著,若無明確協議,共同生活期間的收入、購置的房產等,往往只能按出資比例分割。
建議一:養成保留證據的習慣
同居期間的大額支出、購房、購車等,務必保留轉賬記錄、銀行流水或書面協議。例如,小陳和小李同居三年后分手,因小陳保留了購房時自己出資80%的銀行轉賬憑證,最終法院支持其獲得相應份額。相反,沒有證據的小李只能黯然接受僅獲20%的結果。
一個真實的成都案例
2024年,成都高新區法院審理了一起典型的同居析產糾紛案。王先生和張女士同居五年,共同購置了一套價值300萬元的房產,雙方各出資50%。分手時,張女士卻主張房產應全部歸其所有,理由是房產登記在她名下。但王先生提供了完整的轉賬記錄、聊天記錄和證人證言,證明雙方確有共同出資購置的合意。最終法院判決房產按出資比例分割,張女士需返還王先生150萬元。
建議二:大事要簽協議
同居期間,涉及購房、購車、創辦企業等重大財產決策時,建議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各方出資比例、權益歸屬。哪怕僅有簡單一頁紙的約定,也能避免日后對簿公堂。
如何避免陷入“人財兩空”的困境
婚姻家事領域的資深律師包明亮指出,處理此類糾紛的關鍵在于“證據”和“合意”。他曾處理過多起類似的成都案件,其中最棘手的往往是一方聲稱“曾出資”卻無據可查的情形。
建議三:咨詢專業律師,明確權利邊界
一旦同居關系出現裂痕,建議盡早咨詢律師。包明亮律師提醒,很多當事人因礙于情面或不了解法律,錯過了收集證據的最佳時機。例如,某案中女方主張曾為男方墊付購房款50萬元,卻只有零散微信聊天記錄,最終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若她能及早咨詢律師,按專業指引保留借條或轉賬備注,結果或許截然不同。
法律不保護感情,但保護權益。同居期間的財產紛爭,歸根結底是證據的較量。與其事后追悔,不如事前預防。無論是選擇繼續還是結束,請記住:清晰的約定和完整的證據,才是保護自己的最佳方式。畢竟,愛可以無保留,但權益需要劃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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