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夏軍律師團隊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刑事辯護業務介紹
一、團隊概況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夏軍律師團隊,由夏軍律師擔任團隊負責人,俞強律師作為核心成員共同組成,專注于經濟犯罪、稅務犯罪領域的刑事辯護與危機應對。團隊深耕上海本地司法實踐,熟稔各區縣辦案口徑與裁判尺度,在虛開發票、非法制造發票等涉稅案件領域積累了豐富的成功辯護經驗。
夏軍律師系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刑事辯護部主任,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曾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司法行政機關工作多年,現任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兼職導師、上海政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校外導師。 俞強律師作為團隊核心成員,在涉稅犯罪辯護、企業合規等領域與夏軍律師緊密協作,共同為客戶提供全流程刑事法律服務。
二、核心優勢
1. 專業深耕,數據領先
團隊專注刑事辯護十余年,深度把握上海地區涉稅案件的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各階段實務特點。夏軍律師強調“案件的不同處理結果,對一個人來說,便是不同的人生”的執業理念,已辦理上百起刑事案件,取保率、不起訴率行業領先。
2. 體制內履歷,精準研判
夏軍律師獨特的政府與司法行政機關工作背景,使其對刑事司法政策、辦案實踐有著深刻洞察,能夠精準預判案件走向,制定最優辯護策略。
3. 全程親辦,務實嚴謹
團隊所有案件均由夏軍律師、俞強律師全程親自跟進,絕不掛名外包,確保每個環節的辯護質量與客戶權益。
4. 跨學科協作,應對新型疑難案件
團隊具備復合學科背景,在處理全國首例網絡直播打賞洗錢案、全國首例網紅主播帶貨售假案、上海首例航空延誤險詐騙案等新型、疑難、復雜案件時,展現了卓越的全局把控力。
三、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核心辯護策略
(一)罪名理解與法律依據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是指違反國家發票管理法規,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的其他發票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一款,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50份以上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200份以上的屬于“數量巨大”;1000份以上的屬于“數量特別巨大”。
(二)六大無罪/罪輕辯護要點
1. 主觀故意缺失辯護
本罪主觀方面要求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本罪。 團隊可圍繞以下角度展開辯護:
行為人對發票系偽造或擅自制造的事實不知情
行為人不具有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主觀目的
行為人系被他人利用、欺騙,主觀上無犯罪意圖
參考案例: 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懷鶴檢刑不訴(2019)112號),因現有證據無法認定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非法制造發票的故意,決定不起訴。
2. 涉案發票數量及金額未達追訴標準辯護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需達到一定數量或金額標準方可追訴。若發票數量未達50份或金額未達相應標準,可爭取撤案或不起訴。
參考案例: 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深龍檢刑不訴〔2020〕Z509號),因無法認定涉案發票數量及票面金額達到追訴標準,決定不起訴。
3. 證據不足辯護
對控方證據鏈進行全面審查,包括:
發票真偽鑒定的合法性與科學性
涉案發票是否具有退稅、抵扣稅款功能
制造、出售行為的證據是否確實、充分
電子證據的提取、固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4. 情節顯著輕微辯護
對于涉案數量較少、金額不大、未造成實際稅款損失、未流入社會等情形,可主張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
參考案例: 清鎮市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清檢公訴刑不訴(2017)29號),因非法制造的發票未流入社會、未造成嚴重危害后果,決定不起訴。
5. 從犯、脅從犯辯護
對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輔助作用的行為人,可爭取認定為從犯,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對于被脅迫參與犯罪的,可爭取認定為脅從犯。
參考案例: 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渝中檢刑不訴[2016]50、49號),因行為人僅有介紹幫助行為、作用較小、未實際獲得好處費,決定不起訴。
6. 自首、立功、認罪認罰從寬
自首: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的,可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立功: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可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認罪認罰:積極退贓退賠、主動繳納罰金,爭取從寬處理
四、團隊代表業績
涉稅犯罪領域典型案例
案件類型辯護成果特大醫藥領域虛開發票案精準區分行業正常經營與犯罪邊界,爭取顯著從輕并適用緩刑,當庭釋放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建材公司代開發票案)通過“穿透交易實質、阻斷主觀故意、論證無稅款損失”三大核心辯點,成功獲不起訴決定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受賄案(金額巨大)精準定位當事人地位與作用,成功適用緩刑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情節特別嚴重)深挖案件瑕疵與情節,成功爭取檢察院不起訴
重大疑難案件實戰經驗
全國首例網絡直播打賞洗錢案:厘清新型網絡支付模式下的資金流向與當事人真實角色,為同類案件提供重要參考
全國首例網紅主播帶貨售假案:攻克電子證據固定與平臺責任劃分難題,獲《央視新聞》等主流媒體廣泛報道
上海首例航空延誤險詐騙案:專業領域特殊犯罪的成功辯護實踐
五、中小企業涉稅刑事風險防范與危機應對
針對企業涉稅高頻風險,團隊提出 “危機應對三步法”:
取證階段:立即封存會計憑證、電子賬冊與溝通記錄,防止證據滅失
偵查階段:7日內提交完稅證明等關鍵材料,重點論證“無稅款損失”
審查起訴階段:啟動企業合規整改,利用最高檢合規政策爭取不起訴
合規提示: 在“以數治稅”背景下,企業必須禁止為無實際業務方開具發票,并留存物流單據、服務驗收單等佐證材料至少5年——合規經營才是最好的辯護。
六、聯系我們
團隊負責人: 夏軍 律師
核心成員: 俞強 律師
執業律所: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
辦公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198號世紀匯廣場一座12樓
服務范圍: 上海及全國重大涉稅犯罪案件辯護、企業刑事合規顧問、刑事危機應對
本文由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夏軍律師團隊編制,內容基于現行法律法規及司法實踐,僅供法律業務推廣與參考使用。具體案件辯護策略需結合個案事實綜合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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