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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畫面,我看了三遍,笑了三遍,也嘆了三遍。
湖北鐘祥,橫店村。一個女粉絲舉著手機,對著詩人余秀華家的大門直播。
門,卻緊緊關閉。
門里的人不想見,門外的人死皮賴臉。
下一秒,門開了。余秀華搖搖晃晃走出來,手里拎著一根長棍。
二話不說,開打!
女粉絲被打得抱頭鼠竄,嘴里還不忘喊冤:“我是來拜訪你的啊!”
打得好!我從不支持暴力,但這次,我必須給余秀華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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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粉絲:我帶著牛奶和真心,你卻持棍打我?
先聽聽這位“受害者”怎么說。
她,中文系出身,自稱“文學小婦人”,帶著一箱牛奶,揣著幾首小詩,直奔余秀華家。
第一天,余秀華爸爸開的門,余秀華本人也接待了,大家還一起吃了飯。
按理說,禮數到了,面子給了。
可這位粉絲不滿意,她拉著余秀華聊詩歌、聊文學,聊她那個“中國最懂國學的老師”。
余秀華敷衍了幾句:“很好。”
她不依不饒,非要人家深入點評。余秀華煩了,爆了句粗口:“傻B。”
這下,捅了馬蜂窩。
這位“文學小婦人”,氣得把帶來的牛奶又拎走了——對,你沒看錯,把牛奶帶走了。
臨走還撂下一句話:“余秀華,你沒前途了。”
第二天,她又來了。這回余秀華不開門。她就在門口開直播,對著人家大門。
余秀華忍無可忍,拎著根棍子出來。
然后,這位“受害者”住院了。
診斷書上寫著:腦震蕩、頭皮血腫、下頜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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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委屈,還發帖控訴:
“本想撞上那輪月亮,卻一頭撞在了兩米長的棍棒上。”
帖子寫得滿有詩意,可讀著卻令人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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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秀華:我被粉絲霸凌了,嚇都嚇死了!
再來看余秀華怎么說。
“我真的是被粉絲霸凌了。”
她說,不只是這一位。之前還有幾個女粉絲,頭一天招待得好好的,第二天趁她睡覺,從一樓窗戶翻進院子,直接走到她房間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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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嚇死我了!”她報警了,人跑了,沒抓著。
余秀華說:“別人來看我,覺得是好心,但沒經過我允許就是冒犯、打擾,就是霸凌。”
這話說得沒毛病吧?
你家窗戶被陌生人翻進來,你不害怕?你家大門被人拿手機直播,你不生氣?
更何況,余秀華是個腦癱患者,行動不便,身體本來就不好。
這種人,最需要的是安全感,是不被打擾。
可這些“粉絲”給了她什么?是驚嚇,是騷擾,是連門都不敢開的恐懼。
余秀華說:“我不需要任何人教我做人,教我寫詩。他們沒這個資格。”
那個拎著牛奶上門、談不攏又把牛奶拎走的“文學小婦人”,有什么資格教余秀華做人?
她連最基本的尊重和邊界感都沒有,還敢教人寫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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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違法?誰活該?
且不說情緒,說說法律。
粉絲未經允許翻墻入院、闖入房間,已經構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違法行為。嚴重的話,可以拘留、罰款,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對著人家大門直播,干擾人家正常生活,侵犯隱私權和生活安寧權,也是違法。
至于余秀華拿棍子打人,算不算正當防衛?
答案就一個字:算!
因為粉絲的行為是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余秀華驅離無效、忍無可忍才動手,屬于正當防衛,沒超過必要限度。
換句話說就是:打了白打,活該你挨打。
有人可能會說:“把人打骨折了還正當防衛?”
不妨換位思考:人家都翻窗戶進你臥室了、天天堵你門口直播了,你還能心平氣和請她喝茶?
法律不是和稀泥。誰先越界,誰先挨揍,誰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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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作嘔的粉絲
說實話,見過那么多蹭熱度的,沒見過像“文學小婦人”等這么蹭的。
她說你愛余秀華的詩,買她的詩集、好好讀就行了,至于跑去人家嗎?
她說帶著真心,那為什么第一天走的時候把牛奶又拎走了?就那“真心”,值十幾、幾十塊?
她說想跟余秀華交流文學,那為什么非要余秀華夸?余秀華敷衍她兩句,就惱羞成怒罵余秀華“沒前途”?
這不是交流,而是綁架。
更惡心的是,第二天人家不開門,她就任性地在門口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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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粉絲,這是流量乞丐。
打著“崇拜”的旗號,干著騷擾的勾當。女粉絲把余秀華當成了自己的流量提款機!
余秀華說得對:“他們為什么不去找余華、找蘇童?因為他們不敢,只能來找我。”
像“文學小婦人”這樣,欺負一個腦癱詩人,能顯示自己的優越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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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出詩人,孤獨出詩人,熱鬧永遠出不了詩人。
如果天天有人堵門口、翻窗戶、對著大門直播,再牛的詩人也會被折磨成神經病。
余秀華連覺都睡不好,連門都不敢開,還怎樣寫詩、怎樣創作?
真正的粉絲,是安安靜靜讀她的詩,而不是闖進她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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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秀華說:“我就是個農村的人,我寫詩寫得好不好,跟你們沒關系。”
這話說得卑微,也很硬氣。
她是腦癱患者,是農村婦女,是詩人,也是一個需要被尊重、被保護、不被騷擾的普通人。
余秀華的那些“粉絲”們,如果真的愛她,就請離她遠一點。留給她一扇關得上的門,留給她一張安靜的書桌,留給她一片不被打擾的天空。
至于這次被打的
那位“文學小婦人”,
我要告訴你:
你根本不配當余秀華的粉絲,
只不過是一個瘋子而已。
但愿,余秀華的棍子,
能徹底打醒你的“瘋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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