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3日,《安徽商報》刊發蜀山法院審理的一起教育培訓機構冒用品牌標識糾紛案件。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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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培機構“碰瓷”名校被判全額退學費
·安徽商報記者 張劍 通訊員 徐晶 蔣元媛
教育培訓機構為招攬生源,通過冒用知名院校名稱、謊稱合作、刻意誤導等手段進行虛假宣傳,針對這一情況,學員應該如何維權?近日,合肥市蜀山區法院審理了一起這樣的案件。
為了讓孩子提升英語成績,趙某的妻子添加了合肥某教育科技公司工作人員微信了解情況。工作人員介紹,他們機構名字叫北外某閱讀中心,由北京外國語大學提供教研。2023年9月,趙某花費12970元為女兒報名參加了少兒英語培訓課程。
開課后,趙某認為授課教師教學質量差,培訓情況與網上宣傳嚴重不符,同年10月16日向培訓機構提出退費請求,但遭拒絕。之后該培訓班更換門頭、標識,并悄悄申請注銷公司。
趙某核實情況后得知,該培訓機構早在2019年就與北外某品牌終止合作。趙某認為合肥某教育科技公司嚴重侵犯了自己作為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遂訴至法院,要求其返還12970元培訓費并支付培訓費三倍金額作為懲罰性賠償金。
法院審理后認為,合肥某教育科技公司隱瞞了與北外某品牌終止合作的事實,致使消費者陷入錯誤判斷進而作出違背其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構成欺詐。
趙某有權在法定期間內撤銷案涉合同,合肥某教育科技公司應退還全部課程費。合肥某教育科技公司向趙某女兒提供了課程培訓,雙方約定課程共54課時已上45課時,機構也為此投入了相應的服務成本,在此情況下,對趙某主張的三倍懲罰性賠償不予支持。近日,法院作出判決,合肥某教育科技公司退還全部課程費12970元。目前,該案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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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蔣元媛
來源:《安徽商報》
排版編輯:汪江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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