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打擊網絡詐騙法案》草案規定,若在線欺詐犯罪過程中,因實施暴力、折磨、非法逮捕拘禁、殘酷對待等行為導致他人死亡,犯罪者將被判處死刑。
![]()
該草案已于5月14日在官方報紙上公布。司法管轄權覆蓋以下情形:在緬甸境內實施的與在線欺詐相關的犯罪;在緬甸船只或飛機上實施的犯罪;持有外國證件者在緬甸境內實施的犯罪;外國人在緬甸境內實施的犯罪;犯罪行為發生于國家網絡空間內或與之連接的其他網絡空間;以及身在國外的緬甸公民實施的此類犯罪。
![]()
根據草案,違反第31、34、35或49條禁令者,若罪名成立,將面臨至少1年、至多3年監禁,并處至少1000萬緬幣、至多5000萬緬幣罰款。
違反第32、33、36、37、38、39、40、41、42或43條禁令者,若罪名成立,將面臨至少3年、至多7年監禁,并處至少5000萬緬幣、至多1億緬幣罰款。
![]()
![]()
違反第44、45、46或48條禁令者,若罪名成立,將面臨至少12年至無期徒刑,并可能處以罰款。
違反第47條禁令者,若罪名成立,將面臨至少12年至無期徒刑,或判處死刑,并還可處以罰款。該草案明確規定,若在實施此類犯罪過程中導致他人死亡,則必須判處死刑。
![]()
轉載是一種動力 分享是一種美德
和緬甸中文網一起看緬甸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