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轉自: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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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基層檢察官來說,辦理刑事案件不難,難的是解開案件背后深藏多年的“死疙瘩”。
陜西省漢中市寧強縣地處秦嶺南麓、漢江源頭,是典型的山區農業縣,轄區內村子里居住的大多是留守老人,他們鄰里之間世代相伴,房挨房、地連地,遇到水溝地界、家長里短的瑣事,稍有不慎就可能攢下心結。
“老哥,這些年是我太較真,對不住了”“都過去了,以后咱們還是好鄰居”。隨后,兩雙布滿老繭的手緊緊握在了一起,兩雙手各自的主人——年逾七旬的段某甲和段某乙在橫眉冷對了近十年后,終于重歸于好,我這個承辦案件的檢察官懸了許久的心,也終于落了地。這是前不久發生在我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接待室的一幕。
舊鄰積怨釀刑案
段某甲和段某乙是同村鄰居,兩人年輕時互相幫襯著蓋過房、收過糧,原本交情不淺。
可這份鄰里情,卻在2016年因兩件小事出現裂痕:兩人先是因房后排水溝發生爭執,接著段某甲家的木門被段某乙損壞,兩人都認定對方有過錯,為此到村委會、司法所調解過幾次,但都沒能說開。
心結一旦埋下,矛盾會像雪球一樣越滾越大。
往后的幾年間,兩人見面就繞著走,話都不說一句,稍有摩擦就產生爭吵,多年積累的舊鄰情分徹底耗盡,只剩滿心的怨氣。
2025年9月的一天,這股積壓多年的怨氣爆發了。
那天段某乙從鎮上趕場回來,路過段某甲家房側的公路,看見段某甲正拿著鋤頭刨排水溝,一旁散落著自家地界上幾棵斷裂的灌木。
看到自家的灌木被刨斷,段某乙積攢多年的怨氣頓時涌了上來,兩人發生激烈爭吵。憤怒讓段某甲失去理智,他將手中的鋤頭揮向了段某乙,導致其左手手背、右上臂、左大腿等處受傷。經司法鑒定,段某乙左手的損傷構成輕傷二級,段某甲的行為涉嫌故意傷害罪。
釋法說理探困境
2025年9月,案件由公安機關移送到我院審查逮捕。拿到案卷,我注意到兩條關鍵信息:兩位當事人均已年逾七旬,案件根源在于積攢了近十年的鄰里積怨。
隨后,我便動身前往看守所依法提訊犯罪嫌疑人段某甲。
一見到我,73歲的段某甲就紅了眼眶,他佝僂著身子坐在椅子上,聲音發顫:“檢察官,我知道動手打人是我不對,我認罪認罰。可這幾年,他處處跟我較勁,我實在是憋不住了……我都這把年紀了,家里還有年歲更大的父母,我這一鬧,老人在家都抬不起頭;老伴、兒子又都在外地,我跟兒子關系也不好,連個搭把手的人都沒有。”
提訊段某甲后,我和同事又前往段某乙家中,他的左手仍在恢復期,還裹著繃帶,一見到我們,情緒十分激動:“他都敢拿鋤頭打我了,必須依法處理,這幾年的舊賬,必須一次算清楚。”
一邊是沖動傷人但已羈押悔過的加害人,一邊是怨氣難消的被害人,兩人都有心結,又都年事已高。為避免簡單一捕了之,秉持源頭化解的理念,為了真正做到案結事了人和,我們決定開展先期調解工作。
我們采取“背靠背”的釋法說理方式,聯合了村委會、司法所,分開給兩人做工作:一方面,我們嚴肅地向段某甲講明故意傷害的法律后果,為其做好思想工作,促使其認識到自己的問題,誠懇賠禮道歉;另一方面,安撫段某乙情緒,勸說其放下陳年執念、珍惜晚年安寧,同時為雙方普及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和刑事和解的相關規定。
經過多輪溝通疏導,雙方的情緒逐步平復,也達成了一致意見:由段某甲家屬代為賠償段某乙醫療費、護理費等各項費用共計8659.23元;段某乙就早年損壞段某甲房屋木門事宜,折價補償659.23元。段某乙自愿出具初步諒解材料,同意從輕處理。
綜合全案事實,段某甲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實供述,自愿認罪認罰,有悔罪表現,案件系鄰里糾紛引發,社會危險性較小,我院依法對段某甲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為徹底化解這起矛盾留出了空間。
2025年10月,案子進入審查起訴階段,本以為矛盾已經化解,可當我再次找段某乙核實意見、完善筆錄時卻發現,已經簽署諒解書的段某乙開始猶豫不定,不肯在最終的筆錄上簽字。
于是,我和同事再一次驅車進村,專門找段某乙談心。我給老人倒了杯熱水,慢慢地問道:“叔,您是不是還有什么心事,沒跟我們說?”這句話一出口,老人愣了一下,隨即支支吾吾地說出了心里話:“檢察官,之前的調解,只算了我這次的醫藥費,沒算我后面的治療費,同住一個村子,抬頭不見低頭見,這事不解決,這口氣我理不順,也咽不下去。”
原來,我們之前只解決了這次“新賬”,卻忽略了后續問題,而這可能讓矛盾在當事人心中進一步堆積。
更棘手的是,另一邊,段某甲也道出了新困難:“檢察官,我知道該賠償,可我收入微薄,之前的醫藥費已經找親戚湊遍了,實在拿不出后續的治療費了。我跟兒子關系不好,他在外地,也不管我。”
被害人仍存心結,加害人有心賠償卻身陷經濟困境,案子再次陷入了僵局。
多年矛盾終消散
針對段某甲的經濟困境,我們主動撥通了他兒子的電話。一開始,段某甲的兒子非常抵觸:“他自己惹的事,自己解決,我管不了。”
我們沒有放棄,而是對他展開釋法說理,既講清法律后果——如果無法達成和解,段某甲很可能被判處實刑,留下案底,晚年生活徹底蒙上陰影;也跟他聊透情理:“你爺爺奶奶和對方住一個院子,你父親和人家鬧成這樣,兩位老人心里能踏實嗎?更何況,這不僅是化解鄰里矛盾的機會,也是修復你們父子關系的契機。”
這樣的溝通進行了四次,段某甲兒子的態度終于有所緩和。他說:“檢察官,謝謝你跟我說這些,之前我和我爸賭氣,確實忽略了他的難處。賠償的錢,我來出,把這事解決了,讓他安安穩穩過日子,也讓爺爺奶奶的心里能踏實。”
經過這一輪的談心疏導,兩位老人終于放下所有心結,達成了最終的和解協議:段某甲額外賠付段某乙后續治療費用600元,所有款項由段某甲的兒子當場履行完畢。
簽下協議的那天,段某乙拿著筆,在諒解書上一筆一畫,鄭重寫下了“我自愿徹底諒解段某甲,恩怨就此一筆勾銷”。隨后,兩位老人的手緊緊握在一起,積攢了近十年的怨氣,終于在這一刻煙消云散。
隨后,為確保案件辦理公開公正、陽光透明,我們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在2025年12月,專門就這起案件召開了擬不起訴公開聽證會,邀請了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村委會代表作為聽證員參會。
聽證會上,我對案件事實、證據情況、法律適用,以及上門走訪、矛盾化解等工作作了全面匯報,雙方當事人也當場陳述了自己的意見。案件辦理成效得到了聽證員的一致認可,一名參會的人民監督員當場作出評價:“檢察機關沒有簡單就案辦案,而是上門調解,既解開了法結,也解開了心結。”
2026年1月,我院綜合全案事實、情節,嚴格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依法對段某甲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宣告現場,我當眾宣讀了不起訴決定書,為段某甲闡明不起訴的法律意義,也嚴肅告誡他,遇事一定要冷靜,絕不能再沖動。
在這之后,我們將這起案例融入宣講材料,通過院壩釋法(指政法干部、普法志愿者等深入田間地頭、鄉村院落,結合典型案例,為群眾解讀法律條文、宣講法律知識的普法方式)向轄區多個鎮村的群眾開展了“鄰里糾紛化解”普法宣講,告訴大家有矛盾要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千萬不能因為一時沖動,觸碰法律紅線。
漫畫/高岳
解題經驗
復盤這起案件,我對基層檢察辦案,尤其是涉老年人鄰里糾紛案件的辦理,有了很深的體會。
第一,辦案除了要解法結,也要看有沒有心結。基層的案件,背后也許藏著日積月累的矛盾,或者未能解開的執念。如果機械司法、一訴了之,案子是了結了,可如果心結還沒解開,矛盾就可能再次發生。只有走進群眾心里,挖透矛盾根源,把法理講透、情理說通,把當事人的心結解開,才能真正實現案結事了。
第二,守底線,也要有溫度。必須全面準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此過程中,既要考量案內因素,還需要考量案外因素,既要體現從嚴的一面,也應考慮從寬的一面。如這次對老年人因鄰里糾紛引發的輕微刑事犯罪,在守住法律底線的基礎上,我們也看到案件背后老人的賠償顧慮、家庭困境、親情隔閡。從找段某乙談心了解老人的心結,到聯系段某甲的兒子化解賠償難題,只有把司法的溫度傳遞到群眾心里,把握好法、理、情,才能真正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第三,案結不是終點,人和才是目標。矛盾化解不能只停留在某一個辦案環節,要貫穿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公開聽證等案件辦理全流程。從作出不批捕決定留出和解空間,到審查起訴階段深挖根源徹底化解矛盾,再到不起訴宣告同步普法,每個環節都要想著“事了人和”。鄰里和睦是基層穩定的根基,對于地處偏遠的山村來說,這一點更加重要。多跑幾趟路、多費幾句口舌,能讓老百姓鄉鄰關系更好,日子過得更紅火,這也是踐行“檢護民生”最實在的注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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