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與道理(隨筆)
文/徐有根(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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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讀書”二字仿佛被鍍上了一層金光。從國家到城市,從學校到家庭,到處都在呼吁閱讀。圖書館成了城市的標配,文化也似乎成了現(xiàn)代人不可或缺的“行頭”。這股潮汐拍打著每個角落,提醒我們:人類要進步,就得學習前人的智慧,汲取治國理政的經(jīng)驗教訓。
沒錯,中華民族自古就有耕讀傳家的傳統(tǒng)。翻開歷史的扉頁,那些“懸梁刺股”“鑿壁偷光”的故事,至今仍在激勵著人們。書架上整整齊齊的典籍,承載著數(shù)千年的智慧結(jié)晶。我們理所當然地相信:讀書使人明理,明理則能修身,修身方能齊家治國平天下。
然而,當我們把目光投向現(xiàn)實,一個難以忽視的疑問浮現(xiàn)在我們面前:現(xiàn)代人的道德素養(yǎng),真的因為讀書而進步了嗎?
那些被查處的貪官,哪一個不是滿腹經(jīng)綸?他們中的許多人,出身名校,博覽群書,有的甚至擁有博士學位。談起治國大道,他們頭頭是道;說起規(guī)章制度,他們比誰都清楚。可就是這些人,卻在權(quán)錢的誘惑下,一步步滑向深淵。是他們不明白道理嗎?不,他們太明白了。是他們不懂規(guī)矩嗎?不,他們太懂了。可明白是一回事,做到卻又是另一回事;懂得是一回事,踐行起來卻又是另一回事。
這不由讓我想起了孔子的那句話:“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知識可以裝在腦子里,但德行卻要刻在心坎上。讀書能增長見識,卻未必能凈化靈魂。當一個人把讀書當作獲取功名利祿的敲門磚時,書本里的仁義道德,不過是貼在墻上的裝飾品罷了。
更令人深思的是,有些貪官在懺悔錄中寫道:“我不是不懂法,我是太懂法了,懂得如何規(guī)避法律。”這句話仿佛一記重錘,擊碎了我們對讀書的浪漫想象。原來,知識既可以用來行善,也可以用來作惡;既能成為照亮前路的明燈,也能成為掩蓋罪行的遮羞布。
那么,我們還要不要倡導讀書?當然要。只是,我們不能把讀書等同于道德教化。讀書可以讓人聰慧,但聰慧不等于善良;讀書可以讓人博學,但博學不等于正直。真正的道德素養(yǎng),需要的是知行合一,是在面對誘惑時的堅守,是在獨處時的慎獨。
這或許就是為什么古人強調(diào)“修身”要先于“齊家治國”,為什么儒家把“誠意正心”放在“格物致知”之后。知識是工具,如何使用這把工具,取決于一個人的品格和定力。
夜深人靜,我望著書架上那些泛黃的書脊,有些恍惚。書還是那些書,道理還是那些道理,可人性的幽暗處,卻總是讓人捉摸不透。也許,我們不該對讀書抱有不切實際的期望,但也不該因此否認讀書的價值。就像太陽有黑子,但我們不能否認它的光明;人性有陰影,但我們不能放棄對光明的追求。
誠然,讀書是必要的,但它不是萬能的。在這個呼喚讀書的時代,我們更需要思考的是:如何讓知識真正內(nèi)化為德行,如何讓道理真正扎根于心田。這或許才是比“讀了多少書”更重要的問題。
作者簡介:徐有根(安徽省作協(xié)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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