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楊林宋)自5月1日起,新修訂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都需要佩戴合格的安全頭盔。新規執行幾天來,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東城交通支隊、海淀交通支隊公主墳大隊等多個交管部門在工作疏導、維護中發現,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未佩戴頭盔現象依然存在。
5月12日,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在北京晚高峰時段街頭走訪時發現,仍有不少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存在不系卡扣、頭盔內疊戴遮陽帽、佩戴不合格頭盔等不規范行為。國家車輛駕駛安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范立提醒,這些看似微小的行為,實則暗藏致命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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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晚,北京市東城區小街橋路口未佩戴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眾多。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張冕 攝
范立表示,電動自行車發生摔倒事故時,人體通常是頭部先著地,若沒有可靠防護,極易造成顱腦損傷,嚴重時可致終身殘疾,甚至死亡。對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等兩輪車騎乘人員來說,頭盔是有效的生命防護裝備,要做到像開車必須系安全帶一樣,堅持規范佩戴。有關研究表明,騎行人佩戴安全頭盔,發生交通事故時,可使重傷者比例下降70%左右,死亡率下降40%~50%。
當前,不少騎乘人員存在安全認知誤區,覺得車速慢、路程近,戴頭盔多余,甚至遇到檢查才臨時佩戴,檢查過后就摘下。范立提醒,佩戴頭盔是為了守護自身生命安全,一些錯誤做法可能讓頭盔完全失去保護作用。
錯誤做法1:騎行時頭盔不系下頜卡扣。一旦發生摔倒碰撞,頭盔會瞬間飛脫,戴與不戴沒有本質區別。頭盔應水平佩戴,完整覆蓋前額與后腦,不前傾、不后翹,下頜卡扣一定要系緊,確保搖頭時頭盔不松動。
錯誤做法2:在頭盔內部疊加佩戴遮陽帽、鴨舌帽。這類做法會嚴重影響頭盔與頭部的貼合度,使其防撞、緩沖的核心功能大打折扣。佩戴過程中,不要在頭盔內疊加任何帽飾,讓頭盔直接貼合頭部,才能在關鍵時刻發揮緩沖防撞作用。
錯誤做法3:佩戴非專用頭盔。普通安全帽、鋼盔等非騎行專用頭盔,結構設計不符合道路騎行防護標準,也無法起到有效保護作用,不能替代正規騎行頭盔。
錯誤做法4:乘坐人員不戴頭盔。記者觀察發現,部分騎乘人員自身會佩戴頭盔,但未給車上的孩子佩戴,當車禍發生時,危險同樣不容小覷。
范立提醒,所有騎乘人員都要佩戴頭盔,并選用合格產品,才能在危急時刻確保生命安全。首先,必須選購符合國家標準、經過?強制性產品認證(CCC)的安全頭盔。其次,選擇與自身頭型匹配尺碼的頭盔,佩戴后感覺舒適穩固,以側邊能伸入一只手指為合適標準,過大或過小都會降低防護效果。同時,可根據季節合理選擇盔型,夏季建議佩戴通風透氣的合規半盔,冬季推薦防護范圍更全面的全盔。
范立強調,日常騎行時要做好以下幾點,更能保障出行安全。
1.保持安全車速,不并排騎行、不互相追逐、不曲折競駛,不在行進中雙手離把或手中持物,不做瀏覽電子設備、手持方式接打電話等分散注意力、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2.不在機動車道、人行便道騎行,行經人行橫道時下車推行,注意避讓行人。
3.飲酒后選擇其他交通方式出行,不得醉酒駕駛。
4.不駕駛非法拼裝、改裝、加裝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
特別需要提示的是,不滿16周歲,不允許騎行電動自行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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