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楊志錦
界面新聞編輯 | 王姝
5月11日晚間,人民銀行發布的《2026年一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介紹了貸款利率定價基準的國際經驗。5月9日,人民銀行公布2026年規章制定工作計劃,其中包括制定《人民幣存貸款利率管理規定》。
據界面新聞記者了解,目前貸款利率定價的錨為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而存款利率定價的錨為一年期LPR和10年期國債收益率。
接受界面新聞記者采訪的業內專家認為,未來存貸款定價基準或將再次調整。其中,貸款方面,零售貸款利率繼續錨定LPR,而企業貸款利率則可能錨定DR或10年期國債收益率;存款利率則可能增加錨定DR或Shi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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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聞記者根據公開信息及采訪制圖
DR是銀行以國債質押融資的利率水平,包括隔夜(DR001)、7天(DR007)、 14天(DR014)等品種,是反映銀行間短期資金松緊程度最真實、最核心的“溫度計”;而Shibor則是單利、無擔保、批發性利率。
存貸款基準利率或退出
現行規范人民幣存貸款利率的規定是《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該規定于1999年印發,至今已20多年。根據該規定,人民銀行制定、調整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利率浮動幅度等。
長期以來,人民銀行通過調整存貸款基準利率、利率浮動幅度的方式調整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這也是市場所熟悉的“加息”、“降息”。
如2015年10月,央行將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4.35%、1.5%,同時利率浮動幅度限制完全放開。如果某銀行客戶的貸款利率打九折,那么該客戶的貸款利率就是3.915%。
不過,近年來利率市場化快速推進,存貸款利率的定價基準出現變化:2019年8月起,貸款利率的錨調整為LPR;2022年4月起,存款利率參考10年期國債收益率為代表的債券市場利率和以1年期LPR定價。
其中,LPR由20家報價行報出,10年期國債收益率由市場交易而來,人民銀行已不再制定、調整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等,《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已不適應當前形勢。
對于央行即將制定《人民幣存貸款利率管理規定》,東方金誠首席宏觀分析師王青向界面新聞記者表示:“央行制定這個規定,是要通過一套明確的規則體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存貸款利率定價基準,更為有效地約束金融機構在存貸款利率方面的非理性競爭,疏通貨幣政策傳導堵點。”
遠東資信研究院副院長張林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制定這一規定有多方面的考量:首先是在資產端夯實息差,規范貸款“內卷”行為與定價下限。其次是在負債端抑制“高價競爭”,統一存款定價與同業負債上限。最后是對接貸款基準多元化改革,統一口徑與落地規則。
值得注意的是,在過去幾年存貸款利率換錨的同時,存貸款基準利率仍保留。但隨著改革的推進,市場預計存貸款基準利率或淡出。
王青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自2015年10月24日最后一次調整后,存貸款基準利率已超過10年未發生變化。目前,LPR已完全取代貸款基準利率成為貸款定價基準,存款利率則建立了“雙錨”機制,進行市場化調整。《人民幣存貸款利率管理規定》制定實施后,存貸款基準利率可能逐步退出歷史舞臺。
貸款利率可能不只錨定LPR
上一輪利率市場化的改革起源于2019年8月。當時央行發布公告稱,銀行應在新發放的貸款中主要參考LPR定價,并在浮動利率貸款合同中采用LPR作為定價基準。
這一改革有兩大變化:一是貸款定價的錨由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為LPR;二是浮動方式由倍數、折扣的方式調整為加減點,比如當前5年期LPR為3.5%,如果某銀行客戶的貸款利率為LPR減30個基點,那么該客戶的貸款利率就是3.2%。
不過,多年運作下來,這一機制也存在一些問題。某股份行西部省分行人士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現在所有貸款都錨定LPR,LPR一降,所有貸款利率都降,不利于精準調控。同時貸款類型不同,錨定一個基準也不合適。”
該股份行人士對界面新聞記者續稱,現在為了精準調控,不同貸款利率在LPR的基礎上又通過各種自律來“修補”:企業貸款利率要求不低于國債收益率,實際上在國債收益率上加點;按揭貸款各地也有不同的自律要求,我們省要求不低于LPR-35個基點;經營貸則不能低于3%。
而從《2026年一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看,未來貸款利率可能不只錨定LPR。
報告在總結海外經驗后指出,國際上主要經濟體貸款利率定價基準普遍由最初的單一基準,逐步演變成多元化的基準利率體系,以反映資金成本、信用風險變化,適配不同類型的借款主體、貸款品種及融資場景。
比如,美國大企業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主要是SOFR(基于隔夜國債回購交易形成的有擔保隔夜融資利率),部分小企業貸款、個人消費貸款等零售領域的浮動利率貸款仍主要沿用PR(最優惠貸款利率)作為定價基準。
“這意味著我國貸款利率定價基準的整體方向,或也將從單一基準邁向多元化,即改變目前主要參考LPR的局面,針對不同主體和場景采用不同的基準,以增強不同場景(比如企業/零售、短期/中長期、固定/浮動等)的利率適配度與市場敏感性。”張林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
張林認為,未來對公或大額貸款或主要掛鉤市場交易利率,參考國際上的SOFR做法,可能更多參考DR等真實成交利率,真實反映資金供求。零售貸款可能沿用或簡化當前基準,比如個人房貸、消費貸等仍可能沿用類似最優惠貸款利率(PR)的簡化基準,或直接錨定政策利率。
王青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未來貸款利率有可能從單一的LPR定價基準,拓展為包括LPR、短端市場基準利率(DR)、10年期國債收益率等在內的多元定價基準。
王青認為,對于大企業貸款及期限較長的貸款,可能參考DR或10年期國債收益率進行定價;對于零售客戶和中小企業貸款,繼續以LPR或央行政策利率作為主要基準。
界面新聞記者了解到,之所以要對企業貸款、零售貸款的定價基準進行區分,主要因為企業尤其大型企業的融資渠道不只貸款,還有債券。如果債券市場利率偏低,那么企業的合理選擇就是在債券市場上多發債。
央行數據顯示,2026年一季度在LPR減點發放的貸款比重已經接近50%,明顯高于2019年LPR改革時的水平(16%)。這說明,為跟上債券市場利率的下行,越來越多的貸款以LPR減點的形式來發放。
廣發證券研報稱,在LPR之外,如要選擇某一市場利率作為另一個貸款基準利率,理論上至少需要該市場利率充分反映銀行負債成本且波動偏低,如此銀行才愿意使用這一利率來定價,從這個角度看未來央行保持貨幣市場利率相對穩定、降低波動的訴求應會更強。
接受界面新聞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建議選擇DR或10年期國債收益率作為企業貸款定價的錨,其中DR由銀行質押利率債拆借資金形成,和10年期國債收益率一樣是當前市場上重要的利率指標。
存款利率的錨也可能發生變化
2019年8月貸款利率錨定方式改革后,時任人民銀行副行長劉國強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表示:“存款基準利率是保留的,而且將在未來較長時間內保留,人民銀行也將指導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加強對存款利率的自律管理。”
不過近年來存款利率定價方式也進行了改革。第一次為2021年6月:人民銀行指導利率自律機制優化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形成方式,由存款基準利率乘以一定倍數形成,改為加上一定基點確定,報價形式上和貸款看齊(均為加減點)。
第二次即為2022年4月:商業銀行參考以10年期國債收益率為代表的債券市場利率和以1年期LPR為代表的貸款市場利率,調整存款利率水平。
此后,存款利率也進行了多次下調,整體呈現出“大行打頭、股份行跟進、城農商行再跟進”的態勢。目前大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為0.95%,已低于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65個基點。
“現在市場已經很少看存貸款基準利率這一指標了。”前述股份行西部省分行人士對界面新聞記者直言。
展望未來,在存款基準利率取消的同時,存款利率的定價錨也可能發生變化。
王青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當前存款利率定價的核心參考錨為“10年期國債收益率+1年期LPR”。未來定價基準可能進一步拓展,將短端市場基準利率(DR)納入,作為短期存款或同業存款的定價基準。
張林則表示,在央行強調“降低銀行負債成本”的政策導向下,短期存款利率定價基準可能仍以市場化調整機制(參考國債/LPR)為錨,通過掛牌與執行層面小步調整、疊加存量重定價,持續降低負債成本。中期在批發性負債領域強化“Shibor+加點上限”的自律約束。
Shibor指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以位于上海的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為技術平臺計算、發布并命名,是由信用等級較高的銀行組成報價團自主報出的人民幣同業拆出利率計算確定的算術平均利率。
“總體上來看,可能通過將不同負債品類與不同基準對應的方式推進改革,形成零售端以LPR、國債收益率為參考,同業端通過Shibor加點的分層錨定格局,以制度化方式穩定息差與傳導效率。”張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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